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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案中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能否死裡逃生?

作者:成長路上的你我他

勞榮枝被判死刑,目前正在等待執行死刑。在這個過程中,她的辯護律師提出了一個救命稻草——勞榮枝患有嚴重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是法子英的受害者,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讨論。那麼,什麼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是否能挽救勞榮枝的生命?

勞榮枝案中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能否死裡逃生?

然而,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并不是一種疾病,而是一種心理學現象。目前也并沒有确鑿的證據證明勞榮枝患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即使有這種情況,也不能成為減輕她罪責或避免懲罰的理由。

勞榮枝案中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能否死裡逃生?

根據中國法律,強奸罪、故意殺人罪是可以判處死刑的罪名。勞榮枝已經被判定犯有強奸罪、故意殺人罪,是以她可能會被執行死刑。與其在社交媒體或個人判斷這個案件的案情和相關證據,更應該讓法院在司法程式中進行審查和裁定。

勞榮枝案中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能否死裡逃生?

首先,對于勞榮枝是否存在斯德哥爾摩綜合症這個問題,沒有足夠證據可以确定。此外,即使存在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情況,也不能成為減輕或免除刑罰的理由。

其次,關于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在法律上是否被認可作為獨立的罪名或精神疾病的問題,現行法律并沒有明确規定。然而,法院可以考慮被告人的心理狀态和背景等因素,以此來判定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或處罰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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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吳丹紅律師所采用的辯護政策和手段是律師的工作範疇之内,但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架構内進行。法庭會根據證據、事實和法律規定來做出判斷和決定,而不是受到辯護律師的博取同情的影響。

無論勞榮枝是否患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都不能成為減輕她罪責或推遲或避免執行死刑的理由。法律仍需要公正判決,并根據相關證據作出最終判決。

#律師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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