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 有下面 3 種用法:
- final 用在變量前面,該變量稱為常量,隻能指派一次
- final 用在方法前面,該方法稱為最終方法,不能被覆寫
- final 用在類前面,該方法稱為最終類,隻能執行個體化,不能被繼承
abstract 有下面 2 中用法:
- abstract 用作方法修飾符,表示該方法為抽象方法。抽象方法隻有方法的定義,沒有方法的實體(方法體)。
- abstract 用作類修飾符,則該類為抽象類。
注:
- (1)抽象類不能被執行個體化為對象,隻能被其他子類繼承。
- (2)抽象類中的抽象方法必須在妻子類中被實作,否則該子類隻能聲明為 abstract class
- (3)抽象方法不能為 sta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