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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廣夏事件--中國股票财務作假事件

銀廣夏事件--中國股票财務作假事件

轉自:http://baike.baidu.com/view/1320425.htm?fr=ala0_1

(一)彌天大謊——中國安然事件  銀廣夏公司全稱為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證券簡稱為ST銀廣夏(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銀廣夏公司,曾因其驕人的業績和誘人的前景而被稱為“中國第一藍籌股”。2001年8月,《财經》雜志發表“銀廣夏陷阱”一文,銀廣夏虛構财務報表事件被曝光。專家意見認為,天津廣夏出口德國誠信貿易公司的為“不可能的産量、不可能的價格、不可能的産品”。以天津廣夏萃取裝置的産能,即使通宵達旦運作,也生産不出所宣稱的數量;天津廣夏萃取産品出口價格高到近乎荒謬;對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産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裝置提取。

[ 編輯本段] (二)疑點

  (1)利潤率高達46%(2000年),而深滬兩市農業類、中草藥類和葡萄釀酒類上市公司的利潤率鮮有超過20%的。(2)如果天津廣夏宣稱的出口屬實,按照我國稅法,應辦理幾千萬的出口退稅,但年報裡根本找不到出口退稅的項目。2000年公司工業生産性的收入形成毛利5.43億元,按17%稅率計算,公司應當計交的增值稅至少為 9231萬元,但公司披露 2000年年末應交增值稅餘額為負數,不但不欠,而且還沒有抵扣完。(3)公司2000年銷售收入與應收款項保持大體比例的同步增長,貨币資金和應收款項合計與短期借款也保持大體比例的同步增長,考慮到公司當年銷售及資金回籠并不理想,顯然公司希望以巨額貨币資金的囤積來顯示銷售及回款情況。(4)簽下總金額達60億元合同的德國誠信公司(Fedelity Trading GmBH)隻與銀廣夏單線聯系,據稱為一家百年老店,但事實上卻是注冊資本僅為10萬馬克的一家小型貿易公司。(5)原材料購買批量很大,都是整數噸位,一次購買上千噸桂皮、生姜,整個廠區恐怕都盛不下,而庫房、工藝不許外人察看。(6)萃取技術高溫高壓高耗電,但水電費1999年僅20萬元,2000年僅70萬元。(7)1998年及之前的财務資料全部神秘“消失”。

[ 編輯本段] (三)造假與違規情況

  2002年5月中國證監會對銀廣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間累計虛增利潤77 156.70萬元,其中:1998年虛增 1776.10萬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廣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财務資料丢失,利潤真實性無法确定;1999年虛增 17 781.86萬元,實際虧損 5 003.20萬元;2000年虛增56 704.74萬元,實際虧損 14 940.10萬元;2001年 1-6月虛增 894萬元,實際虧損2 557.10萬元。從原料購進到生産、銷售、出口等環節,公司僞造了全部單據,包括銷售合同和發票、銀行票據、海關出口報關單和所得稅免稅檔案。2001年9月後,因涉及銀廣夏利潤造假案,深圳中天勤這家審計最多上市公司财務報表的會計師事務所實際上已經解體。财政部亦于9月初宣布,拟吊銷簽字注冊會計師劉加榮、徐林文的注冊會計師資格;吊銷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并會同證監會吊銷其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同時,将追究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責任。

[ 編輯本段] (四)造假流水線

  據庭審記錄,1999年11月,董博接到了廣夏(銀川)實業有限公司财務總監、總會計師兼董事局秘書丁功民的電話,要求他将每股的利潤做到0.8元。董某便進行了相應的計算,得出天津廣夏公司需要制造多少利潤,進而根據這一利潤,計算出天津廣夏需要多大的産量、多少的銷售量以及購多少原材料等資料。1999年的财務造假從購入原材料開始。董博虛構了北京瑞傑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市東風實用技術研究所等機關,讓這幾家機關作為天津廣夏的原材料提供方,虛假購入萃取産品原材料蛋黃粉。姜、桂皮、産品包裝桶等物,并到黑市上購買了發票、彙款單、銀行進賬單等票據,進而僞造了這幾家機關的銷售發票和天津廣夏發往這幾家機關的銀行彙款單。有了原材料的購入,也便有了産品的售出,董博僞造了總價值5 610萬馬克的貨物出口報關單四份、德國捷高公司北京辦事處支付的金額5 400萬元出口産品貨款銀行進賬單三份。為完善造假過程,董博又指使時任天津廣夏萃取有限公司總經理的閻金岱僞造萃取産品生産記錄。于是,閻金岱便指使天津廣夏職工僞造了萃取産品虛假原料入庫單、班組生産記錄、産品出庫單等。最後,董博虛構天津廣夏萃取産品出口收入23 898.60萬元。該虛假的年度财務報表經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并入銀廣夏公司年報,銀廣夏公司向社會釋出的虛假淨利潤高達12 778.66萬元。2000年,财務造假行動繼續進行,隻是此次已不再需要虛構原材料供貨方。依舊是接受了功民的訓示,董博僞造了虛假出口銷售合同、銀行彙款單、銷售發票、出口報關單及德國誠信貿易公司支付的貨款進賬單,同時同樣指使天津廣夏職工僞造了虛假财務憑據。結果,2000年天津廣夏共虛造萃取産品出口收入72 400萬元,虛假年度财務報表由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注冊會計師劉加榮、徐林文簽署無保留意見後,向社會釋出虛假淨利潤41 764.6431萬元。2001年年初,為進一步完善造假程式,董博虛報帳售收入從

  天津市北辰國稅局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500份。除向正常銷售機關開具外,董博指使天津廣夏公司職員付樹通以天津廣夏公司名義向天津禾源公司(系天津廣夏公司萃取産品總經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90份,價稅合計22 145.6594萬元,涉及稅款3764.7619萬元,後以銷售貨款沒有全部回籠為由,僅向北辰區國稅局交納“稅款”500萬元。2001年5月,為中期利潤分紅,銀廣夏總裁李有強以購買裝置為由,向上海金爾頓投資公司借款1.5億元打入大津禾源公司,又以銷售萃取産品回款的形式打回天津廣夏賬戶,随後其中1.25億元以天津廣夏利潤的形式上交廣夏公司。據董博當庭供述,在造假過程中,部分财務單據及所

  涉及的銀行公章,是其在電腦上制作出來的。這樣,依據庭審及起訴書,銀廣夏造假是一個由李有強同意、丁功民授意、董博實施、閻金岱協助,以及劉加榮、徐林文“明知”有假而不為的過程。

[ 編輯本段] (五)審計情況

  (1)銀廣夏編制合并報表時,未抵銷與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也未按股權協定的比例合并子公司,進而虛增巨額資産和利潤。注冊會計師未能發現或報告有關重大虛假問題,違反了《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5号——合并會計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的相關要求。例如:第二章“編制審計計劃時的特殊考慮”第四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範圍、集團内公司間的股權關系、集團内公司間交易頻率、性質及規模等與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相關的事項,以合理制訂審計計劃;第三章“實施審計程式時的特殊考慮”第九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被審計機關的合并工作底稿、抵銷分錄和其他合并資料進行重點審計;第十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對集團内公司間的債權、債務、存貨交易、固定資産交易、收入、支出以及其他重大交易及其未實作損益的抵銷情況進行審計,以确定其影響是否消除;第十七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合并會計報表中的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進行審計,以确定合并會計報表是否恰當反映少數股東權益及少數股東損益;第四章“編制審計報告時的特殊考慮”第二十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特别關注是否存在未抵銷的集團内公司間重大交易,并據以确定其對合并會計報表審計意見的影響。

  (2)注冊會計師未能有效執行應收賬款函證程式,在對天津廣夏的審計過程中,将所有詢證函交由公司發出,而并未要求公司債務人将回函直接寄達注冊會計師處。2000年發出14封詢證函,沒有收到一封回函。對于無法執行函證程式的應收賬款,審計人員在運用替代程式時,未取得海關報關單、運單、提單等外部證據,僅根據公司内部證據便确認公司應收賬款,違反了《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5号一審計證據》的相關要求。例如:第二章“一般原則”第五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應當在取得充分、适當的審計證據後,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當運用專業判斷,确定審計證據是否充分、适當。在第

  二章第十一條指出,審計證據的可靠程度可參照下述标準來判斷:外部證據比内部證據可靠;注冊會計師自行獲得的證據比由被審計機關提供的證據可靠;不同來源或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能互相印證時,審計證據更為可靠。第十二條指出,注冊會計師擷取審計證據時,可以考慮成本效益原則,但對于重要審計項目,不應将審計成本的高低或擷取審計證據的難易程度作為減少必要審計程式的理由。

  (3)注冊會計師未有效執行分析性測試程式,例如對于銀廣夏在200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大幅增長的同時生産用電的電費卻反而降低的情況竟沒有發現或報告;面對銀廣夏2000年度生産卵磷脂的投入産出比率較1999年度大幅下降的異常情況,注冊會計師既未實地考察,又沒有咨詢專家意見,而輕信銀廣夏管理當局聲稱的“生産進入成熟期”,違反《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1号——分析性複核》和《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2号——利用專家的工作》的相關要求。例如:《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1号——分析性複核》第二章“一般原則”指出,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分析性複核時應當考慮會計資訊各構成要素之間的關系以及會計資訊和相關非會計資訊之間的關系;第三章“分析性複核程式的運用”第十四條指出,注冊會計師在對會計報表進行整體複核時,應當審閱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并考慮針對已發現的異常差異或未預期差異所擷取的審計證據是否适當,是否存在尚未發現的異常差異或未預期差異;第四章“分析性複核結果的處理”第十七條指出,當分析性複核結果出現異常情況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進行調查,要求被審計機關予以解釋,并獲得适當的驗證證據;如果被審計機關不予解釋或解釋不當,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是否實施其他審計程式。而《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2号——利用專家的工作》第二章“一般原則”第四條指出,注冊會計師可以根據需要,利用專家協助工作;第五條指出,在決定是否需要利用專家協助工作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相關會計報表項目的重要性、相關事項的性質、複雜程度及其導緻錯報、漏報的風險;第七條指出,注冊會計師可以在以下方面利用專家的工作:特定資産的估價。特定資産數量和物質狀況的測定、需用特殊技術或方法的金額測算。

  (4)天津廣夏審計項目負責人由非注冊會計師擔任,審計人員普遍缺乏外貿業務知識,不具備專業勝任能力,嚴重違反《獨立審計基本準則》和《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3号——審計計劃》的相關要求。例如:《獨立審計基本準則》第二章“一般準則”第五條指出,擔任獨立審計工作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具備專門學識與經驗,經過适當專業訓練,并有足夠的分析、判斷能力;《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3号——審計計劃》第二章“一般原則”第七條指出,在編制審計計劃時,注冊會計師應當特别考慮以下因素:審計小組成員的業務能力、審計經曆和對被審計機關情況的了解程度;第四章“審計計劃的稽核”第十七條規定,審計計劃應當經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業務負責人稽核和準許;第十八條指出,對總體審計計劃,應稽核以下主要事項:審計小組成員的選派與分工是否恰當。

  (5)對于不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異常增值稅及所得稅政策披露情況,審計人員沒有予以應有關注;在收集了真假兩種海關報關單後未予以必要關注(例如注冊會計師審查的幾份事實上根本不存在的蓋着“天津東港海關”字樣的報關單上,每種商品前的“出口商品編号”均為空白,稍通外貿實務常識的人都能發現,這是違反報關單填寫基本要求的);對于境外銷售合同的行文不符合一般商業慣例的情況,未能予以關注;未收集或嚴格審查重要的法律檔案;未關注重大不良資産;存在以預審代替年審、未貫徹三級複核制度等重大審計程式缺陷,違反《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1号——了解被審計機關情況》、《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5号——審計證據》、《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3号——審計計劃》、《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6号——審計工作底稿》等多項準則的相關條款。

[ 編輯本段] (六)審計模式的争論與警示

  在銀廣夏事件中,包括被處罰的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在内的個别人士稱,由于獨立審計準則沒有引入風險導向審計,緻使簽字注冊會計師履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式卻沒有發現銀廣夏管理層的舞弊行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副秘書長李爽認為,從我國頒布的獨立審計準則項目看,幾乎每個準則項目都引入了風險導向審計思想,絕非用制度基礎審計所能概括的,而且簽字注冊會計師根本沒有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式,未按照獨立審計準則執業,并非履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式卻沒有發現銀廣夏管理層舞弊行為。在銀廣夏案例中,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疏于執行已頒布的獨立審計準則,在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兩方面均存在重大過失。連最基本的公認審計原則都沒有遵守,最基礎的審計程式都沒有執行,更何談建立在内部控制結構非常完善基礎上的風險導向審計。

  另外,郭晉龍等學者認為,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注冊會計師審計會計報表是否真實、合法,主要是看其與總賬、明細賬、記賬憑證以及原始憑證是否相符,如果公司采取僞造原始憑證(如銷售合同、發票等〕的方法進行舞弊或惡意欺詐,這種以會計賬目為基礎的審計方法必定遭到失敗。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副秘書長李爽對此予以了堅決回擊,他指出:1920年以前,注冊會計師普遍采用賬項基礎審計,主要目标就是發現錯誤和舞弊。我國獨立審計準則雖然不是建立在賬項基礎審計的基礎上,但明确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充分考慮審計風險,實施适當的審計程式,以合理确信能夠發現可能導緻會計報表嚴重失實的錯誤與舞弊。雖然目前審計理論和實務由制度基礎審計向風險導向審計發展,但不能抹殺賬項基礎審計的作用。如果被審計機關沒有内部控制或者内部控制形同虛設,注冊會計師就隻能依賴賬項基礎審計。換言之,利用賬項基礎審計也能發現公司管理層的舞弊行為,我國政府查處的一些大案要案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總之,任何質疑現行獨立審計準則體系的論調都是缺乏事實根據的,相反銀廣夏案例給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警示恰恰在于,注冊會計師對現有準則的執行存在重大疏忽與不力。另外,值得說明的是,在現行獨立審計準則體系中,無不貫徹了審計重要性和審計風險的思想和原則,那些聲稱現行審計準則體系缺乏風險導向的論點是站不住腳的。

[ 編輯本段] (七)中天勤冤嗎?

  (1)天勤:被冤枉的另一半?2000年7月,中天勤由原先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天勤和中天合并成立,成為全國最大的會計師事務所。事務所的名稱合并後,沒有進行業務管理的實質性的合并,為了追求規模全國第一,嚴重忽視了會計師事務所最重要的業務風險管理,看似“強強聯合”,但卻是“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調”,業務和客戶實際上被各合夥人分割,主辦業務從業人員長期不變,難以形成一個統一的業務管理體系和不同部門的交叉複核與工作輪換。在業務上,天勤和中天的審計報告書編号和業務專用章都是不同的,天勤的編号是“中天勤A”,專用章是“中天勤l”;中天的編号是“中天勤B”,專用章是“中天勤2”。代表對外業務風險由中天勤統一承擔,而内部業務各自為政,沒有統一的控制機制。隻要兩家中的任何一個合夥人的某一業務出現問題,就得由合并後的中天勤來全部承擔。這樣的機制客觀上将縱容做假,而不能限制做假。天勤的冤隻能歸責于在當初商議合并時沒有考慮各自事務所的工作風格、執業道德管理等可能引來風險的承擔。這也是現存較多的規模大、業務多、上檔次的會計師事務所合并的頑疾之所在。

  (2)中天勤冤不冤?中天勤将審計失敗歸因于企業沒有誠信,而認定對該公司所做的審計業務經自查沒有發現有關注冊會計師及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有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中天勤也是受了8年的騙!中天勤其實并不冤。上市以來一直擔當銀廣夏審計師的中天勤,内部管理混亂,審計态度随意,對風險的判斷近乎錯誤:相信銀廣夏是高科技公司,就應當有高額利潤;因為銀廣夏不斷進行頻繁的關于高科技方面的資訊披露,就認為資訊是真的;因為有衆多的各級上司人的視察并合影留念,就相信銀廣夏真的底氣充足。審計人員對審計目的、目标、範圍以及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多數表達不清;内部風險控制制度不健全而且執行不力;未履行基本的三級複核制度,稽核工作流于形式,審閱與簽發均由劉加榮一人包辦。

[ 編輯本段] (八)審計後話

  1.原中天勤審計客戶流向

  原中天勤的上市公司審計客戶以廣東,尤其是深圳居多。2000年度審計客戶64家,其中33家的注冊地在深圳,而2001年度取得原中天勤客戶最多的三家事務所都是深圳本地事務所:大華天誠(9家),南方民和(8家)和深圳鵬城(6家)。另外,在客戶選擇事務所與該客戶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加盟新事務所之間,存在相當高的關聯度,超過1/3的客戶與其簽字注冊會計師“共進退”。

  2.難覓審計機構

  自從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被有關部門認定為有重大違規行為以後,以前聘請中天勤作财務審計的上市公司紛紛改聘。在距離銀廣夏計劃的2001年年報披露的時間一一2002年4月19日隻有一個多月的時間之際,公司還沒有确定由哪家會計師事務所來審計财務報告。業内人士普遍認為,由于銀廣夏的特殊性,一般來說,會計師事務所可能不會願意受聘。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是否可以借鑒美國對安然公司的做法,對銀廣夏指定審計機構,以保證銀廣夏年度财務報告的正常披露,進而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但是,由于銀廣夏存在系統性财務做假的問題,用一般的程式性審計的方法難以進行審計,是以,即使銀廣夏現在開始聘請審計機構,短期内完成審計工作也有很大難度。

  3.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受聘

  2002年4月8日,在距離預約年報公布時間不足2周的時候,銀廣夏終于公告聘請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公司的會計報表審計、淨資産驗證及其他相關的咨詢服務等業務。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的銀廣夏項目負責人表示,不管銀廣夏是不是問題公司,總是需要會計師來為它做審計,上海上會不會對銀廣夏另眼相待,将會本着公正獨立的立場來完成審計。早在2002年2月初,中聯實業開始對銀廣夏進行重組之時,上海上會就開始為銀廣夏做資産淨值的調查工作,可以說到目前為止,已經做了很多工作,對銀廣夏的情況也較熟悉,銀廣夏方面也非常希望他們來進行年報的審計工作,因為隻有他們繼續做才有可能順利、按時完成年報審計工作。

  4.改聘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

  2002年8月,已經兩次推遲半年報披露時間的ST銀廣夏宣布,鑒于公司與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無法就2002年中期審計業務約定書有關審計費用的條款達成一緻,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已經提出辭聘,現拟改聘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公司2002年中期會計報表審計、淨資産驗證及其他相關業務,聘期1年。公司為何改聘會計師事務所,新聘的會計師事務所是否能在規定時限内完成半年報的審計工作呢?對于要靠半年報定“生死”的ST銀廣夏來說,隻有在8月31日之前披露半年報,并且保證半年報不虧損的情況下,才有可能不退市。這次半年報能否盈利,會計師的審計非常關鍵,而目前的會計師事務所非常重視

  對自身風險的控制。ST銀廣夏稱,雖然公司聘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的聘期為1年,但由于雙方是就每一項業務分别簽合同,上次的合同是單就2001年年報的審計相關業務所簽的,在商談2002年半年報的合同時,上海上會認為審計的工作量越來越大,提出的審計費用公司無法接受。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銀廣夏項目負責人稱,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互相選擇可以說是一種商業行為,事務所對審計費用的要求與公司預計的數額差距較大,加之銀廣夏目前的财務狀況也欠佳,出于經濟利益的考慮他們選擇退出。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的從業人員目前已經進入銀廣夏開始工作。該事務所表示,前期考察時已經對銀廣夏半年報審計的工作量進行了判斷,此次安排的人員素質高,而且規模大,應該能夠按時完成工作。

  5、拒絕出具審計意見

  2004年4月,因持續經營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對ST銀廣夏日前公布的2003年年報拒絕出具審計意見。ST銀廣夏2002年全年實作主營業務收入1140.63萬元,同比下降66%,淨利潤—6 109.86萬元,每股收益一0.12元,調整後的每股淨資産為一1.49元。審計報告顯示,ST銀廣夏仍然存在大量到期債務和對外擔保的連帶清償責任。其中,已逾期的長短期銀行借款49 554.6萬元,借款或發行債券涉及的重大訴訟 62 855.74萬元,拖欠貨款涉及的訴訟6 515.81萬元;另外,或有負債總額也比較大,但目前尚無法預計;同時公司還面臨中小股東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的可能。由于ST銀廣夏主要的經營性資産處于被抵押、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中,公司缺乏足夠的流動資金解決

  債務問題。

  6.造假者受法律懲處

  依照現行的《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标準的規定》,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衆提供虛假的或者隐瞞重要事實的财務會計報告,造成股東或他人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或緻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資格或交易被迫停牌的,應予以立案追究。2003年9月16日,甯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銀廣夏刑事案做出一審判決,原天津廣夏董事長兼财務總監董博因提供虛假财會報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币10萬元。同時,法院以提供虛假财會報告罪分别判處原銀川廣夏董事局副主_席兼總裁李有強、原銀川廣夏董事兼财務總監兼總會計師丁功名、原天津廣夏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閻金岱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至8萬元;以出具證明檔案重大失實罪分别判處被告人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劉加榮、徐林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二年零三個月,并各處罰金3萬元。

  7.民事訴訟

  我國有關部門起草的《關于審理涉及中介機構民事責任案件的若幹規定》(第一稿)第4條規定:“中介機構所指派的執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違反執業準則,未盡高度注意義務或者忠實義務的,給委托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退還委托人交納的委托費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中介機構所指派的執業人員已經嚴格遵守執業準則勤勉盡責也無法發現虛假成分的,中介機構不承擔民事責任。”這個檔案說明我國法律界已經重視獨立審計準則的作用。

  2002年7月30日,甯夏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來自上海的楊善礎等四名股民訴銀廣夏虛假證券資訊披露侵權糾紛案。2004年4月20日,銀種市中級人民法院向ST銀廣夏發出《應訴通知書》,受理公司與陳壽華等33人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糾紛案。這是繼2002年7月之後,強調“先刑後民”的銀川中院再度受理針對銀廣夏虛假陳述的民事賠償案件。

[ 編輯本段] 銀廣夏陷阱

  真相再清楚不過了:天津廣夏1999年、2000年獲得“暴利”的萃取産品出口,純屬子虛烏有。整個事情--從大宗萃取産品出口到銀廣夏利潤猛增到股價離譜上漲--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過去兩年間,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銀廣夏,深圳股票交易所代碼0557)創造了令人瞠目的業績和股價神話。

  根據銀廣夏1999年年報,銀廣夏的每股盈利當年達到前所未有的0.51元;其股價則先知先覺,從1999年12月30日的13.97元啟動,一路狂升,至2000年4月19日漲至35.83元。次日實施了優厚的分紅方案10轉贈10後,即進入填權行情,于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權并創下37.99元新高,折合為除權前的價格75.98元,較一年前啟動時的價位上漲440%,較之于1999年“5·19行情”發動前,則上漲了8倍多;2000年全年漲幅高居深滬兩市第二;2000年年報披露的業績再創“奇迹”,在股本擴大一倍基礎上,每股收益攀升至0.827元。

  “奇迹”并未到此為止。2001年3月1日,銀廣夏釋出公告,稱與德國誠信公司(Fidelity Trading GmBH)簽訂連續三年總金額為60億元的萃取産品訂貨總協定。僅僅依此合同推算,2001年銀廣夏每股收益就将達到2至3元!在更早些時候,銀廣夏董事局主_席張吉生預測,未來三年内每年業績連續翻番“不成問題”。

  這是個燦爛的未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為之目眩。證券行業内部,相信銀廣夏神話的人并沒有想像的那麼多。

  --一位基金經理說:“(銀廣夏的業績)好雖好,但不符合常識。”

  --一位著名證券公司農業領域的研究員很久以來都不把銀廣夏列入觀察範圍,問其原因,答:“有研究的必要嗎?”

  各個證券網站上進行着觀點泾渭分明的超級大讨論。著名的證券專業聊天室“和訊大家談”裡,關于銀廣夏的文章數以千計,質疑者和支援者各執一詞,争論不休。在那裡可以找到各種傳言。

  但僅憑“感覺”、傳言、争論、甚至“常識”,還是缺乏依據。記者經過長達一年多的跟蹤采訪,漸漸逼近真相,銀廣夏的"神話"被逐漸還原了本色。一個即使在并不成熟的中國市場上也相當少見的特大造假騙局,展現在我們面前。

[ 編輯本段] 引子

  銀廣夏業績的奇迹性轉折,是從1998年發端的。這一年,銀廣夏傳出了來自天津的“好消息”。

  1994年6月17日,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以“銀廣夏A”的名字在深圳交易所上市。銀廣夏A被稱作第一家來自甯夏的上市公司,但實際上,這家公司最早起源于深圳。

  陳川是銀廣夏的創始人,在2000年2月去世前擔任銀廣夏董事局主_席兼總裁。他1939年出生,早年為銀川話劇團編劇,1984年7月南下深圳創業,先後建立深圳廣夏文化公司和深圳廣夏錄像器材公司等。

  陳川文人出身,據見過他的人說“極富領袖魅力”。1993至1994年間,他長袖善舞,将廣夏文化公司旗下幾家軟磁盤生産企業合并改組,并成功上市(參見輔文《銀廣夏前傳》)。其中的兩家企業均在深圳,分别是廣夏錄像器材有限公司和廣夏微型軟碟有限公司;另外一家叫做廣夏(銀川)磁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在銀川注冊,存在的時間隻有一年,從1992年9月到1993年銀廣夏設立後即登出。明眼人知道,這家公司的功能,在于獲得甯夏自治區的上市額度。該公司發起人之一為甯夏計算機技術研究所,而銀廣夏現任董事局主_席、曾長期擔任銀廣夏總裁的張吉生,即擔任過計算機研究所的所長。張吉生生于1946年,除了在銀廣夏任職外,還擔任着甯夏自治區科技廳廳長一職。

  上市以後,圍繞着陳川的銀廣夏高層隊伍亦漸次成形。現任銀廣夏總裁的李有強來自天津。他生于1941年,曾任天津市工藝美術廠廠長,早在1985年就與陳川一起合作創業,1994年銀廣夏進入天津後,長期負責天津業務。而身兼财務總監、總會計師、董秘等多職的丁功民則常駐深圳。

  1994年上市之時,國内軟磁盤行業競争已如火如荼,轉眼間,每生産一張軟磁盤就要虧損2美分。對以軟磁盤為主業的銀廣夏來說,轉型迫在眉睫。

  此後,銀廣夏每年均在為維持10%的淨資産收益率奔忙。當時的董事局主_席陳川自己從不諱言這一點,在回憶、闡述銀廣夏的創業曆程時每每提及。銀廣夏的項目換了一個又一個,從軟磁盤生産以後,銀廣夏進入了全面多元化投資的階段。1996年年報稱銀廣夏已經“成功地由創立之初的三家軟磁盤生産企業的單一産業公司發展為擁有27家全資、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跨行業實業公司”,到2000年更發展成有40餘家參股、控股公司的龐雜規模,從牙膏、水泥、海洋物産、白酒、牛黃、活性炭、文化産業、房地産,到葡萄酒和麻黃草,大部分項目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盈利水準始終貌不驚人,每次都僅是維持在10%淨資産收益率的配股生命線上方而已。

  銀廣夏最知名的項目是在銀川西南永甯縣西沙窩(現稱征沙渠)治沙種草。1995年,陳川在赴京的列車上遇到了吳安琪。吳是甯夏自治區水科所所長,一直研究在水文調研的基礎上治理沙漠,曾在銀川附近治理過1200畝沙漠,後因資金匮乏而放棄。列車上一席談,陳川對吳治沙并種植麻黃草的構想産生興趣并随後決定投資。銀廣夏投資80%,水科所技術入股投資20%,成立了廣夏(銀川)天然物産公司,購買并治理了銀川市郊2萬多畝沙漠,并種上了麻黃草(麻黃素的原料)。吳目前是廣夏(銀川)天然物産公司和甯夏廣夏制藥廠的董事長,也是銀廣夏的董事之一。

  治沙種草,為銀廣夏帶來了異常良好的形像,但并沒有帶來什麼效益。銀廣夏聲稱前後投資過6億元,是一個誇大的數字。據《财經》了解,實際投資約9000萬元。據說這一項目近期可持平,但要貢獻巨額利潤,為時尚早。

  銀廣夏業績的奇迹性轉折,是從1998年發端的。這一年,銀廣夏傳出了來自天津的“好消息”。

  天津廣夏“獨撐大局”。

  1999年,銀廣夏利潤的75%來自于天津廣夏;到了2000年,這個比例更大

  銀廣夏1994年在天津成立了控股子公司天津保潔制品有限公司。保潔公司曾經在1996年通過德國西·伊利斯公司(C.ILLES&CO.)進口了一套泵式牙膏生産裝置,這是可查的銀廣夏與西·伊利斯公司最早的往來;此後,銀廣夏又從西·伊利斯公司處訂購了一套由德國伍德公司(Krupp Uhde)生産的500立升×3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裝置。這是傳奇的起點。

  1998年,天津廣夏接到了來自德國誠信貿易公司的第一張訂單。其時,保潔公司已于1997年12月31日更名為天津廣夏(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廣夏)。

  銀廣夏當年10月19日釋出的公告稱,天津廣夏與德國誠信公司簽訂出口供貨協定,天津廣夏将每年向這家德國公司提供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技術所生産的蛋黃卵磷脂50噸,及桂皮精油、桂皮含油樹脂和生姜精油、生姜含油樹脂産品80噸,金額超過5000萬馬克。

  幾個月之後,1999年6月19日,在鄭州召開的全國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研讨會上,當時的銀廣夏董事局主_席陳川這樣講述這單合同的暴利内涵:

  “……德國誠信公司于1999年6月12日一次訂貨總價達5610萬馬克。6月26日,一艘載着天津廣夏第一批農産品萃取産品的貨輪起錨離港,遠航德國。這第一批産品出口,竟獲利7000多萬元!”

  1999年,銀廣夏利潤總額1.58億元,其中76%即來自于天津廣夏(據張吉生一次内部講話)。

  随後,銀廣夏公告,将再從德國進口兩條800立升萃取生産線,後又将計劃更新為兩條1500立升×3和一條3500立升×3的生産線。計劃中的生産能力是天津廣夏現有生産能力的13倍之多!一時間,市場為其展現的暴利前景而沸騰。

  在1999年年報公布前夕,2000年2月14日,陳川在北京突然遇疾去世,終年61歲。根據銀廣夏公告披露,死因是“突發性心肌梗塞”。

  創始人陳川的去世,并未使銀廣夏2000年夢幻之旅受到絲毫影響。在2月17日進行的董事會改選中,張吉生繼任董事會主_席,時任天津廣夏董事長兼總經理的李有強升任公司總裁。随後銀廣夏公布了1999年年報,每股盈利0.51元,并實行公司曆史上首次10轉贈10的分紅方案。

  從1999年12月30日至2000年4月19日不到半年間,銀廣夏從13.97元漲至35.83元,于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權并創下37.99元新高,折合為除權前的價格75.98元,較一年前啟動時的價位上漲440%。

  2001年3月,銀廣夏公布了2000年年報,在股本擴大一倍的情況下,每股收益增長超過60%,達到每股0.827元,盈利能力之強,令人咋舌。

  利潤絕大部分來自天津廣夏:銀廣夏全年主營業務收入9.1億元,淨利潤4.18億元。銀廣夏2000年1月19日公告稱,當年天津廣夏向德國誠信公司“出口”1.1億馬克的姜精油、桂皮油、卵磷脂等“萃取産品”。今年4月2日,審計其财務報表的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特向記者發來函件,稱當年追加定單補充合同共計2.1億馬克,2000年度實際執行合同金額為1.8億馬克(約合7.2億元人民币)。如果按照1999年度年報提供的萃取産品利潤率(銷售收入23971萬元,業務利潤15892萬元,利潤率66%)推算,天津廣夏2000年度創造的利潤将達到4.7億元。

  更恢宏的利潤前景在前頭。今年3月,銀廣夏再度公告,德國誠信公司已經和銀廣夏簽下了連續三年、每年20億元人民币的總協定。以此推算,2001年銀廣夏的每股收益将達到2至3元,這将使銀廣夏成為“兩市業績最好市盈率卻最低的股票”。銀廣夏傳奇達到了頂峰。 2001年6月18日:銀廣夏宣布,一條1500立升×3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生産線已在安徽省蕪湖市建成。

  不可能的産量、不可能的價格、不可能的産品

  第一,以天津廣夏萃取裝置的産能,即使通宵達旦運作,也生産不出其所宣稱的數量;第二,天津廣夏萃取産品出口價格高到近乎荒謬;第三,銀廣夏對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産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裝置提取

  如果說銀廣夏的表現是一個神話,那麼,“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一項陌生拗口的專業名詞所指稱的技術--起到了點石成金的作用。簡單的解釋是:這是一種根據二氧化碳在不同溫度和壓力下的性質進行天然原料萃取的技術(有關介紹參見下附資料)。

  聽聞銀廣夏神話,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教授朱慎林和北京星龍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戴志誠有着一樣的第一反應:“超臨界”為什麼總會被人利用、炒作呢?專家們知道,應用這一技術也許可以取得比較穩健的收益,但絕對不至于暴利,而且絕非無所不能萃取。早在1998年12月,中國超臨界流體協會在廣州召開的全國年會即将結束時,特地在會議紀要上補充了這麼一段話:“希望企業界對超臨界萃取項目不要盲目上馬、低水準重複。”然而,正是在這一年,銀廣夏神話的準備工作啟動。

  有理由相信,天津廣夏方面特别是原天津廣夏董事長兼總經理、現銀廣夏總裁李有強在整個過程中起了相當關鍵的作用。記者曾經向陳川原來的秘書問起有關德國客戶和萃取方面的事,她隻有一句話:去問李有強。西·伊利斯公司方面的回答也是如出一轍。

  在專家和同行的眼裡,銀廣夏憑此取得的驚人效益,處處皆是疑點。

  第一,以天津廣夏萃取裝置的産能,即使通宵達旦運作,也生産不出其所宣稱的數量。

  即使隻按照銀廣夏2000年1月19日所公告的合同金額,1.1億馬克所包括的産品至少應有卵磷脂100噸、姜精油等160噸。可資為證的是,天津廣夏稱于1999年出口的價值5610萬馬克貨物中,就已包括卵磷脂50噸,姜精油等80噸。

  但根據國内專家對這一技術的了解,一套500立升×3的二氧化碳超臨界裝置實際全年産量絕對超不過20噸至30噸--就算裝置24小時連續運作。

  也許正是為了使之“符合邏輯”,2001年3月,李有強在銀川告訴記者,天津廣夏已掌握了特别技術,能大幅提升産能。他以蛋黃卵磷脂的提取為例說,天津廣夏的500立升×3裝置已經将萃取時間從10個小時縮短到3個小時并進一步縮短到30分鐘;今後通過上一套"線上監測"裝置,還将把萃取時間縮短到十幾分鐘;而且,天津廣夏生産的蛋黃卵磷脂的精度已從35%提高到97%。加上天津廣夏是“四班三運轉”日夜工作,産量自然驚人。

  “30分鐘”!所有聽聞這一說法的專家均感到不可思議。萃取的工序包括給二氧化碳加壓、萃取、釋壓等。僅僅給二氧化碳加壓到幾十個大氣壓這一步,就至少需要40分鐘;提取卵磷脂,必需的時間量是五六個小時。隻用3個小時提取出來的卵磷脂,精度上就要大打折扣。銀廣夏憑什麼能做到30分鐘提取卵磷脂? 李有強的回答是一個故事:“我這個技術是大夥和德國人吃飯的時候,把他給灌醉了,拿到一張絕密的圖紙--'二氧化碳在任何條件下的臨界狀态。'德國人賣給你裝置,但這個東西不可能給你。等到我們的卵磷脂做出來,連德國人都感到驚訝了。後來那個德國人還是以被總部降了職。”

  記者到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這是李曾經提起過的“合作夥伴”--做進一步核實。楊基礎教授聞此扶案大笑:“我這裡這樣的圖紙多得很,你要不要?那不過是最基本的一張技術解釋圖而已。”

  楊基礎是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教授,清華大學研究超臨界萃取技術的三位主要專家之一,從1978年開始研究超臨界技術,與企業界有着廣泛的合作,被稱為業内的“活字典”。

  與銀廣夏有過接觸的天津大學李淑芬教授也向記者表示,提取蛋黃卵磷脂,3個小時是“神速”,30分鐘“簡直是奇迹”。

  西北大學陳開勳教授則指出,李有強所謂能最後将生産時間縮至十幾分鐘的“線上監測”裝置,隻是研究文獻上的說法,是檢測手段的一種,與二氧化碳萃取沒有什麼關系。

  簡而言之,僅從技術上而言,天津廣夏不可能在預定時間内生産出滿足合同數量的産品。

  第二,天津廣夏萃取産品出口價格高到近乎荒謬。

  在2001年3月銀廣夏股東大會前召開的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研讨會上,李有強曾說:“以姜為例,50公斤含水率在10%以下的幹姜可以出1公斤油、1公斤含油樹脂。國内最好的山東産幹姜每噸7000元,但'歐洲市場的價格'是每公斤姜精油700至900馬克(折合人民币約2800元至3600元),每公斤含油樹脂是160至200馬克(折合人民币約640至800元),天津廣夏的出口價還處于中上等。加上人工費、水電費、機器折舊費,你們可以算算利潤率。”

  根據這些條件,可以大略算出每公斤姜精油和含油樹脂的原料成本加起來隻有350元,可是“賣給德國人”,就可以賣到3440至4400元。天下竟有此等美事! 銀廣夏提供的售價,與國際市場的倫敦價格,與衆多國内廠家、行業專家提供的參考價有着巨大的差距。以姜精油為例,銀廣夏公布的價格是每公斤在2800至3600元,而2000年11月17日,倫敦市場CIF價是100美元/千克(折合人民币約827元/公斤),西安嘉德公司了解的國際市場價格隻在600至800元/公斤,北京星龍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國内最早采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技術的生産企業)即使以小批量生産的價格算也隻有1000至1200元/公斤,價格懸殊竟達3至5倍! 一位被告知銀廣夏萃取産品售價的專家笑稱:如此昂貴的姜精油,簡直可以與黃金媲美,看來要用滴管小心使用! 按1998年天津廣夏向德國誠信公司出口貨品的合同,有關貨品合同價格如下:

  桂皮精油 900至1100馬克/公斤

  桂皮含油樹脂 160至200馬克/公斤

  生姜精油 550至700馬克/公斤

  生姜含油樹脂 150至250馬克/公斤

  蛋黃卵磷脂 平均300馬克/公斤

  約合120萬元/噸

  2001年3月,李有強在公開場合宣布的産品價格如下:

  姜精油 700至900馬克/公斤

  約合280萬元至360萬元人民币/噸

  姜油樹脂 160至200馬克/公斤

  約合64萬元至80萬元/噸

  桂皮油 700至1100馬克/公斤

  約合280萬元至440萬元/噸

  桂皮樹脂 200至500馬克/公斤

  約合80萬元至200萬元/噸

  無論是上述哪個價格,與國内、國際的實際市場價格相比,均有大幅度高估。

  第三,銀廣夏對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産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裝置提取。

  據專家介紹,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技術有一個重大局限,就是隻有脂溶性(也稱為非極性、弱極性)的物質才能從中提取,而且往往需要與其他技術相結合才能生産精度較高的産品。

  天津廣夏聲稱其産品蛋黃卵磷脂的精度已經從35%提高到97%。但是,一位專家告訴記者,僅憑天津廣夏那一套500立升×3的萃取裝置,是不可能提取出精度超過30%的卵磷脂的,必須要配套利用大量乙醇來進行提純的後期分離裝置,但天津廣夏并沒有這些裝置。

  2001年3月1日,銀廣夏釋出公告,稱與德國誠信公司簽訂每年20億元人民币、連續三年總共60億元的供貨總協定,公司每年需要向德方提供桂皮精油150噸、桂皮含油樹脂150噸、生姜精油160噸、生姜含油樹脂160噸、脫咖啡因茶葉9000噸、天然咖啡因157.5噸、茶多酚24噸、當歸根油24噸、銀杏酮酯30噸、丹皮酚26噸、丹參酮15噸、葛根素10噸等萃取産品。

  這一合同提到的某些産品如茶多酚,屬于水融性(極性)物質,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技術根本提不出來。合同中提到的銀杏酮酯、葛根素、丹皮酚也非常難提取。這是記者所采訪的諸多國内專家如清華大學楊基礎教授、中國化工大學餘安平教授、西北大學陳開勳教授的一緻意見。1997年,河南南陽市以為利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技術能從銀杏葉裡提取銀杏黃酮,為此投資2000萬元,并把萬畝農田改種銀杏樹,結果項目失敗,農民當年顆粒無收。

  此外,疑點還有很多-- 銀廣夏稱,2000年,公司對德國出口了50噸以上的卵磷脂,這至少需要上千噸原料。但知情人透露,蛋黃卵磷脂的原料蛋黃粉在國内隻有兩個生産基地,分别在沈陽和西安,可事實上兩地加起來賣給銀廣夏的蛋黃粉亦不過30噸。

  記者還從天津獲悉,某制藥廠曾經也想上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的裝置,但天津廣夏的一位高層管理人員私下向他們透露,此舉需謹慎,因為天津廣夏“已經很久開不了工了”。

  對于銀廣夏計劃在蕪湖上的另一條3500立升×3的生産線,根據銀廣夏的公告,将主要處理茶葉,每年向德國公司提供萃取産品咖啡因157.5噸、茶多酚24噸、脫咖啡因茶葉9000噸,這至少需要處理2.7萬噸茶葉。餘安平教授、楊基礎教授對此分别進行測算,得到的結論是一緻的:一套3500立升×3的裝置即使全年全天24小時不停運轉,也隻能處理茶葉6000噸至7000噸而已! …… 如此等等,不勝枚舉。

  嘉德的另一種命運

  為什麼同樣的裝置,在銀廣夏可制造暴利,在嘉德卻貢獻乏善可陳?

  到目前為止,中國隻有三家公司購買了德國伍德公司制造的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裝置,除了天津廣夏(500立升×3,1999年引進),還有西安嘉德(500立升×2,2000年引進)和廣州的南方面粉廠(250立升,1995年引進自用)。2000年12月全國超臨界流體萃取學會的年會正是在西安楊淩舉行的,贊助商就是嘉德。

  雖然有此裝置,西安嘉德的日子并不好過。這對銀廣夏竟然也造成了壓力:必須解釋,為什麼同樣的裝置,在銀廣夏可制造暴利,在嘉德卻貢獻乏善可陳? 2000年7月,張吉生首次對記者提到在西安還有一條同樣從德國伍德公司進口的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生産線,但一直閑置。

  2001年3月,李有強在接受專訪中聲稱西安嘉德公司是由于沒有掌握裝置的訣竅導緻舉步為艱,銀廣夏正考慮是否收購。天津廣夏現任總經理閻金岱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嘉德對萃取技術掌握太少,是其與銀廣夏命運迥異的主要原因。

  這些說法經媒體報道後,對嘉德的影響很大。因為此時嘉德正在引資過程中。銀廣夏的表态使其陷入被動。

  嘉德此時的确處于某種困境:嘉德于2000年5月引入裝置,7月試車成功至今,未能打開市場。和銀廣夏一樣,嘉德也是通過西·伊利斯公司的駐華機構捷高公司的業務經理陶鵬,從德國伍德公司進口了這套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裝置。與天津廣夏的裝置相比,除了少一個釜(萃取所用的容器),結構幾乎完全一樣。

  嘉德也和西·伊利斯公司簽訂了保護合同:“在3年内西·伊利斯公司不得在陝西省境内出售安裝類似裝置”。最關鍵的是嘉德和西·伊利斯簽訂了至少70%産品由西·伊利斯包銷的合同,并有德意志銀行做擔保。

  但是,這一包銷條款至今沒有兌現過。陶鵬幾次允諾要帶德國客戶來嘉德,卻始終沒有成行。西·伊利斯方面已經承諾,嘉德公司可以依照合同規定,獲得裝置價款10%即40多萬馬克的違約賠償金,條件是不再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了解到,與天津廣夏神秘封閉的作風相比,嘉德公司從一開始就與西北大學化工系陳開勳教授有着全面的技術合作,在各種産品的試車和市場調研上下了很大工夫。在包銷協定難以兌現的情況下,公司精心生産了各種樣品,亦做了許多推銷努力,包括德國方面,但全部石沉大海。嘉德的結論是:問題不在于技術,而是市場很難打開。

  為什麼西·伊利斯公司一方面甯願犧牲上百萬元的違約金,也不願意包銷嘉德産品或介紹客戶,一方面卻為天津廣夏介紹了誠信公司這樣的大客戶?這是嘉德始終想不明白的事情。

  “我們沒有什麼'秘密武器',我也并不羨慕你的秘密武器,但我至少知道這套裝置究竟能出多少東西。你在外面怎麼說我不管,但若涉及嘉德的利益,我們不會永遠沉默。”嘉德董事長李挺說。

  德國客戶之謎

  為銀廣夏貢獻了1999年和2000年主要利潤的德國誠信公司,既非如銀廣夏所說為西·伊利斯公司的子公司,更非成立已160年的老牌公司。它成立于1990年,注冊資本僅10萬馬克

  銀廣夏的“秘密武器”,如果有的話,除去其“技術訣竅”外,恐怕就是大手筆的德國客戶了。從西·伊利斯到誠信貿易,究竟是何方神聖? 為銀廣夏1999年、2000年利潤做出巨大貢獻的德國誠信公司的英文全稱為:Fidelity Trading GmbH。這家公司,盡管按銀廣夏的說法有着巨額對華貿易,但在中國居然沒有辦事處,在網際網路上也查不到絲毫資訊。

  銀廣夏在2001年3月股東大會上分發的材料稱,“德國的Fidelity Trading GmbH是在德國本地注冊的一家著名的貿易公司,系德國西·伊利斯的子公司,成立已160餘年曆史。該公司是一家專門從事生物制藥、食品和醫用原料的貿易公司,在歐洲是一家信譽和口碑均很好的公司。”

  德國西·伊利斯公司的确是一家曆史悠久的貿易公司,德國伍德公司制造的二氧化碳萃取裝置正是通過西·伊利斯出售給銀廣夏的。但誠信公司是否是其子公司呢? 記者曾多次向德國西·伊力斯駐華機構捷高公司核實此事,但該公司接待人員的态度十分含混,一時說誠信是德國公司,一時說誠信和西·伊利斯有關系,一時說誠信是其子公司。最後竟然是一再要求記者去問銀廣夏!誠信和西·伊利斯的關系怎麼能由銀廣夏來證明呢? 在7月16日的一次電話采訪中,捷高的有關業務關鍵人物陶鵬明确地告訴記者:誠信隻是一家在德國注冊的公司,與西·伊利斯有着業務往來,但并非西·伊利斯的子公司。

  問題其實并不複雜。據知,2001年5月,在《中國證券報》一次例行的編前會上,其總編輯提到,既然銀廣夏引起了那麼多疑問,為什麼不可以借助新華社駐德分社的力量去調查一下它的背景呢?此後,該報是否果真去德國調查不得而知,但确有新華社駐外記者在德國當地查詢查号台,但該公司并未有電話号碼登記。

  記者了解到,中國工商銀行總行通過其海外分行對誠信公司進行了調查,在德國漢堡商會查到如下記錄:“Fidelity Trading GMBH公司于1990年在該會注冊,注冊資本51129.19歐元(約10萬馬克左右),負責人為Kiaus Landry,主要經營範圍是機械産品和技術咨詢。”

  注冊資金幾萬馬克,對于貿易公司而言并不算離譜,但畢竟其與銀廣夏簽下的是年度金額達20億元人民币、總金額達60億元的合同,對比過于懸殊。此次調查之後,中國工商銀行總行沒有恢複對銀廣夏的貸款。工商銀行總行曾與銀廣夏于1999年12月29日簽訂流動資金貸款合同,借款金額為2億元,期限定為自1999年12月29日起至2001年10月28日止。今年四五月間,工總行提前中止了貸款。

  銀廣夏的對外發言人丁功民曾向記者許諾,今年4月,當蕪湖的萃取生産線建成之時,德國誠信公司将來華簽訂今年的供貨合同(每年20個億、連續3年總共60個億的總協定的一部分)。屆時采訪這家公司,任何疑慮都會迎刃而解。

  直到今年6月18日,安徽蕪湖1500立升×3的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生産線終于試車之時,期待已久的德國誠信公司代表仍沒有出現。參加試車典禮的人們看到了幾位高大的德國人,但那是伍德公司派來的工程師,與訂貨合同全無關系。典禮的第二天,李有強飛赴德國,原因不明。

  是不是誠信公司人士不露面,真相就永遠無法獲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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