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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賄行賄,甘肅農大原副校長張國民一審被判刑14年

作者:觀察者網

據《鹿溪縣人民法院新聞》微信報道,2020年4月29日,甘肅省鹿溪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甘肅農業大學原副校長張國受賄、行賄一案。被告人張國因賄賂、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以罰款60萬元,沒收财産20萬元,依法沒收賄賂所得,上繳國庫。

因受賄行賄,甘肅農大原副校長張國民一審被判刑14年

泸溪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國作為國家官員,以武威市城建規劃局局長、武威市交通管理局局長、武威市委秘書長、武威市城鄉融合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武威職業學院院長等職務協助規劃許可程式, 工程合同、工程款等,取得并非法受理他人财産的920萬元。黃金2.5公斤(價值9.9675億元),共計10.19675億元,數額特别大,其行為構成賄賂罪;鑒于被告人張國對案件的确鑿認罪認罰,主動清查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絕大多數賄賂犯罪事實,有供詞、出庭認罪、悔改、贓物全部追回返,對被告人張國可以輕處罰。法院考慮到被告人張國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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