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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14年找兒子,人販子隻判了5年”

還記得電影《親愛的》原型孫卓一家嗎?

就在前陣子,孫卓被拐案開庭了。

而拐走兩個孩子,讓孫海洋找了整整14年的人販子被建議判處有期徒刑5年。

這條熱搜,不知道戳中了多少為人父母的心。

别說孫海洋本人了,但凡為人父母的都覺得這個結果實在難以接受。

雖然目前存在很多證據不完整,才導緻建議量刑偏低的情況發生。

但對孫海洋本人來說,他煎熬的不是14個小時,14天,而是整整的14年!!!

拐賣兒童,一直是個沉重的話題,一次拐賣,一輩子傷害。

對于人販子來講,孩子隻是一個有好壞等級之分的标價商品,是一疊鈔票,可對于丢失孩子的家庭來講,也許是一輩子都爬不出來的深淵。

每個丢失了的孩子,都在父母心裡砸了一個大坑,時而陣痛,偶爾劇痛。

孩子什麼時候找回來,這個坑什麼時候才能填滿,如果一輩子找不回來,那個坑就是孩子的墓志銘,就算再生十個八個,也填不滿。

人販子拐走的不是孩子,是為人父母的後半生,叫人怎麼能不恨之入骨!

拐孩子,能有多喪心病狂?

根據 2018 年《中國統計年鑒》記錄,每天都有近20名婦女兒童被拐賣,這就意味着,每天都有近20個家庭走向支零破碎。

人販子之是以如此猖獗,還不都是因為利益的驅使麼!

之前,央視網曝光了一組拐賣資料讓人咂舌,這條黑色的利益鍊就是孩子幸福的盡頭。

從拐,到賣,再到辦理出生證明,一個孩子,能值十一二萬塊錢。

而成本,卻是0元。

對于人販子來說,這就是一本萬利,暴利必然會驅使人铤而走險去犯罪。

就像馬克思說的:

“如果有50%的利潤,它就铤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

為了追逐巨大的利益,人販子拐孩子的手法,可以不擇手段!

他們敢騙,假裝弱勢,利用孩子的善良,騙得孩子同情後拐走。

“我花了14年找兒子,人販子隻判了5年”

△謊稱不認識路,讓孩子帶路,黑暗處拉走孩子

他們敢偷,任何有新生命的地方,都是他們下手的據點!

“我花了14年找兒子,人販子隻判了5年”

△冒充護士,深夜裡偷走剛出生的孩子

他們能裝傻,一旦暴露,一句“認錯了”就可以逃之夭夭!

“我花了14年找兒子,人販子隻判了5年”

△假裝精神有問題,拉錯孩子

他們敢明搶,團夥搶孩子,讓人防不勝防!

“我花了14年找兒子,人販子隻判了5年”

△兵分四路,包抄孤立無援的媽媽

為了錢,沒有什麼是他們不敢的,真的是喪心病狂!

就算20次失敗,隻要1次得手,就是白花花的銀子到手。

就算不得手,也沒什麼損失,頂多裝瘋賣傻說一句“對不起看錯了”,就可以繼續尋找下一個目标了。

就算被抓住,判了幾年刑,出來還可以繼續再拐。

沒有犯罪成本的一本萬利,就是一個沒有道理可講,沒有良心可言的黑洞。

記得知乎上有個人說:

“拐賣這件事,和你學識、資曆、家庭背景高低都沒任何關系,它隻在乎人性底線,而這一點上,你永遠低不過人販子。”

他們不管孩子被拐後是生是死,也不管丢失孩子的父母,是不是被打入了十八層地獄。

他們眼紅的,隻是錢。

被拐的孩子,從此生死不明

可那些被拐賣的孩子,去哪了呢?

這是孩子被拐的父母最不願意面對,也不得不每天面對的痛。

如果被賣到沒孩子的家庭當養子,遇到還不錯的養父母,可以說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當然,買賣同罪,買家絕不值得同情。

但,相比被賣到黑長當童工挖煤,被賣到非法組織生生緻殘去乞讨,甚至是被賣到黑市做器官交易,被收養許是最好的結局了。

還記得黃渤在《親愛的》裡面的一句台詞:

“如果哪個買家買了我的孩子,請你一定要記得,孩子吃桃過敏,千萬不要給他吃桃,如果是看到了沿街乞讨的小孩,請,請你一定要聯系我...”

“我花了14年找兒子,人販子隻判了5年”

孩子現在在哪?害不害怕?有沒有吃飽?會不會挨打?想不想媽媽?

這些問題,想一次痛一次。

一次次祈禱孩子會安好,隻是人販子沒那麼心好。

被拐賣的孩子,從此失去了聯系,生死不明。

父母隻能祈禱,他别出現在街道上,别出現在新聞裡,那樣,至少證明他還安好。

可即便是被人收養,孩子也未必多好,也許就是黃土朝天的一輩子,也許知道真相後郁郁寡歡過一生,都不可能會有更好的結局。

一次拐賣,孩子的人生,就被不可逆轉地改寫了,沒有僥幸。

被拐的家庭,從此深陷地獄

有媒體稱,中國每年失蹤兒童有20萬,而找回率僅有0.1%。

這也就意味着剩下99.9%的家庭,都在破碎的邊緣。

孩子的被拐,改寫的不僅是孩子的人生,同樣是父母的人生。

電影《失孤》中,從孩子4歲丢了那天開始,劉德華飾演的父親就放棄了自己的事業,常年在尋找的路上,變賣全部家産,跨越大半個中國。

“我花了14年找兒子,人販子隻判了5年”

他停不下來,隻要一停下來,罪惡感就會瘋狂襲來。

“15年了,隻有在路上,我才覺得自己像個父親。”

“也許,再走一下,孩子就找到了。”

被拐的孩子,最後成了父母後半生唯一的執念,就算窮了,哪怕瘋了,都忘不了。

張寶豔說,“寶貝回家”曾經幫助一個孩子找到了家,隻是已經30年過去了,這30年裡,爸爸承受不了打擊含恨而終,媽媽,瘋了。

可就在她們帶着孩子見到媽媽的那一刻,瘋了30年的媽媽突然好像明白了,拉起孩子的手跑到後山,跪在孩子爸爸的墳前說“女兒回來了。”

家破人亡,深陷地獄的30年,沒人知道她受了多少苦,這些苦隻有在孩子找回的一瞬間,才能回到原點。

“我花了14年找兒子,人販子隻判了5年”

一次拐賣,父母的後半生,也不可逆轉地改寫了,無一例外。

我祈禱,天下無拐

我還記得,當年小小包還小,《親愛的》這部影片是哄睡他後,我和包爸抱着他在客廳看的。

看到黃渤找到孩子後,蹲在樓梯角落哭到抽搐的樣子,看看懷裡的小小包,我抱緊了他,眼淚止不住地往出湧。

再看到電影裡,人販子那一臉無所謂的樣子,更恨得咬牙切齒。

孩子,是整個家庭的延續,是父母的命,0成本的拐賣,毀掉的不隻是一個孩子,更是一個家庭,甚至是一個家族。

這樣的傷害,一輩子都不可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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