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積分的概念與性質
一、原函數與不定積分的概念
1. 原函數的定義
如果在區間上,可導函數的導函數為,即對任一,都有$$F'(x)=f(x)或dF(x)=f(x)dx$$那麼函數就稱為的一個原函數
原函數存在定理:如果函數在區間上連續,那麼在區間上存在可導函數,使對任一都有,簡單說,連續函數一定有原函數
2. 不定積分的定義
在區間上,函數的帶有任意項的原函數稱為在區間上的不定積分,記作$$\int f(x)dx$$其中記号稱為積分号,稱為被積函數,稱為被積表達式,稱為積分變量
3. 不定積分與原函數的關系
- 如果是在區間上的一個原函數,那麼就是的不定積分,即$$\int f(x)dx=F(x)$$
- 由于是的原函數,是以$$\frac d{dx}[\int f(x)dx]=f(x)或d[\int f(x)dx]=f(x)dx$$
- 由于是的原函數,是以$$\int F'(x)dx=F(x)+C或\int dF(x)=F(x)+C$$
二、不定積分的性質
- 設函數及的原函數存在,則$$\int[f(x)+g(x)]dx=\int f(x)dx+\int g(x)dx$$
- 設函數的原函數存在,為非零常數,則$$\int kf(x)dx=k\int f(x)dx$$
三、基本積分公式
例1:求積分
例2:求積分
例3:求積分
換元積分法
一、第一類換元法
設具有原函數,,有連續的導數,則$$\int f[\phi(x)]\phi'(x)dx=\int f[\phi(x)]d\phi(x)=F(\phi(x))+C$$
例1:求
例2:求
例3:求
例4:求
沒有函數的導數等于,是以見到,一般作為整體
例5:求
、遇到奇數次方,拿出來一個湊積分;遇到偶數次方,利用公式降幂
例6:求
例7:求
例8:求
例9:求
二、第二類換元法
設函數是單調的可導的函數,并且,且有原函數,則$$\int f(x)dx\overset{x=\phi(t)}{=}\int f[\phi(t)]\phi'(t)dt$$
1. 三角換元
- 當被積函數中有,令,則
- 當被積函數中有,令,則
- 當被積函數中有,令,則
2. 根式換元
當被積函數中含有積不出來的根式,可以用根式換元。可用于,此處都可以為。見例14
3. 倒代換
當被積函數是有理式,且分母的次方數高于分子的時候(高于次及以上),可以用倒代換,令
例10:求
令
例11:求
令
例12:求
對例11的應用。注意将看做整體,也要換成
例13:求
對例2的應用
例14:求
令
三、幾個重要的推廣
分部積分法
設函數u=u(x)與v=v(x)具有連續導數,則兩個導數的公式為(uv)'=u'v+uv',移項得$$uv'=(uv)'-u'v$$對其兩邊求不定積分得到分部積分的公式,即$$\int uv'dx=uv-\int u'vdx或\int udv=uv-\int vdu$$分部積分的方法是用于做被積函數有兩類函數的題目,按照”反對幂指三“或”反對幂三指“的順序(記住一個就行),誰靠後誰先湊微分(湊v)
例1:求
若被積函數隻有反三角函數或對數函數時,直接分部積分
例2:求
循環積分:對于被積函數有三角函數與指數函數相乘時,将誰先湊微分,就對誰一直湊微分
故
例3:求
循環積分
有理函數積分
多項式的積分
被積函數是兩個多項式的商稱為有理函數,又稱為有理分式,當分子多項式的次數小于分母多項式的次數時,稱這個有理函數為真分式,否則為假分式
做法:
- 如果是假分式,先将假分式化為一個多項式與一個真分式加和的形式,如果被積函數是真分式,則直接進行第二步
- 将分母因式分解,分解成兩個及以上多項式的乘積,之後将真分式拆成兩個真分式之和,即,之後分别積分
例1:求
例2:求
萬能公式
碰到被積函數隻有三角函數和常數的
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