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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演唱會門票騙局!一場演唱會,有歌迷被騙子連騙三次

作者:美食家的小眼睛

近期,線下演唱會開始回歸,多位明星藝人陸續官宣演唱會行程,不少歌迷也開始在各大購票平台搶票。然而,這也給了詐騙分子可乘之機。

據報道,近日,華晨宇2023年十周年巡回演唱會門票開售,短短幾秒鐘内就售罄。對此,成都站演出有樂迷表示,在開售前他們就提前進入了排隊頁面,排位也很靠前,但在開售後卻被擠到了後面。

3月19日,演唱會票務總代理大麥網釋出了一份緻歉聲明。

聲明中表示,在“2023華晨宇火星演唱會-成都站5月1日場”預售期間,使用者持續增加,流量倍增,同時發現有大量黃牛通過非法手段企圖刷票,系統自動提高了防刷票安全級别,導緻部分使用者無法正常支付下單。發現問題後,平台已第一時間做了緊急處理,并且在第一時間恢複了系統正常。對此次演唱會合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大麥網“深表歉意”。

當心演唱會門票騙局!一場演唱會,有歌迷被騙子連騙三次

圖源:微網誌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演唱會門票一票難求,許多網友都不慎上了騙子的當。

近日,浙江海甯一女生就在網上曬出自己被騙的經曆。據她介紹,自己在網上看到有人出售華晨宇演唱會的門票,經溝通,她給對方轉過去379.2元。沒想到對方以付款未備注為由要求重新支付,并表示第一次的付款會自動返還。女孩連續付了3次後,對方仍讓她繼續轉賬,她這才意識到被騙。

當心演唱會門票騙局!一場演唱會,有歌迷被騙子連騙三次
當心演唱會門票騙局!一場演唱會,有歌迷被騙子連騙三次

圖源:網絡

法治網研究院注意到,盡管官方歌迷會多次提醒,微網誌上也有各種防騙帖,但還是有不少人掉進了類似的“陷阱”。

當心演唱會門票騙局!一場演唱會,有歌迷被騙子連騙三次

圖源:網絡

對此,法治日報律師庫專家、中銀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楊保全律師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财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楊律師表示,上述詐騙行為中,施騙者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詐騙罪,一經查實,将視詐騙金額的多少處以不同程度的刑事處罰。

需要指出的是,即便是真黃牛,沒有實施詐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也将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僞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那麼,對于此類倒買門票亂象,購票平台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呢?

楊律師認為,購票平台應該對其網站上的交易承擔一定責任。如果購票平台沒有采取适當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欺詐和其他非法活動,或者未能提供透明的資訊和客戶支援,進而導緻顧客受到損害,那麼購票平台應該為此負責。例如,如果購票平台未能在網站公開做出提示、或者未提供檢測到或阻止欺詐活動,或者未能提供透明的票價資訊,導緻顧客被欺詐或收取不合理的費用,購票平台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但如果平台已經盡到上述義務,且粉絲購票行為并非通過平台,而是私下交易,則平台無需擔責。

“消費者的演出門票應通過正規票務網站或手機APP購買,不可輕信‘内部員工’‘黃牛票’等私人購票管道,謹防被騙。如果确需購買二手門票,建議選擇要求實名認證并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網站,切勿在微信、微網誌等社交平台上和陌生人交易。如對訂票資訊有疑問,要及時聯系正規票務公司,一旦發現被騙應及時報警,并保留好微信溝通、付款轉賬記錄、錄音等證據。”楊律師說。

來源:法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