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産的好壞不僅影響到社會經濟的繁榮與蕭條,而且直接關系到國家的興衰存亡。是以,比較賢明的統治者能以史為鑒,對農業生産給予關注。
重視農業不僅是為了發展社會經濟,而且是維持國家政權的必要前提,這種對農業的重要性的認識反映了中國古代農業社會的曆史特點。大陸重農思想可追溯至第一個奴隸制王朝——夏,夏代統治者十分重視農業,史稱“禹稷躬稼而有天下”。
為了适應農業生産的需要,夏人還制定了供生産者參考的農曆。到了商代,商王不僅經常祈求好年成,還親自察看農情,派員督促指揮農業生産。在奴隸制的頂峰西周時期,周代統治者對農業頗為重視。老祖宗的大智慧,令人佩服。
春秋戰國時期,商鞅變法重本抑末,認為農業發展不僅是财富的來源,還是軍事實力的依托。為此商鞅把“令民歸心于農”作為治國之要,秦始皇統一全國後仍然“上農除末”。
由于秦朝急農與役農政策導緻農民起義,最後緻使秦朝滅亡,漢代統治者吸取秦亡教訓,為了恢複和發展經濟,鞏固西漢政權,采取休養生息的黃老統治政策。
西漢在立國之初,帝王對于農業的恢複與發展十分重視,鼓勵農民開墾,十分重視農業的基礎性地位。
魏晉南北朝時期,統治者對農業生産非常重視,西晉武帝司馬炎曾釋出了一系列诏令,旨在促進農業經濟的恢複和發展。郡縣長吏在勸課農功中的重要地位,并且皇帝規定,對于勤于勸農職事的官吏,給予一定的賞賜。并且為了維持農業生産的正常進行,避免農民在災荒之年遭受意外損害,晉武帝十分重視推行農産品的儲備政策。
司馬炎作為國家最高統治者在考慮全局性農業問題時能正确的借鑒前人的管理方法,顯示了治理和發展經濟的才能,這個诏書釋出兩年之後,武帝設立了常平倉,對減少農民在荒年的損失和農産品豐年的浪費,起了有益的作用。北魏孝文帝是南北朝時期制定和實行重視農業政策最有成效的皇帝,繼位伊始便釋出了一系列诏令,要求下屬勸課農桑,安民立田。孝文帝還于不同時期從惰農桑者如何處置、水利興修、田制等方面頒布相關诏令。
隋唐五代時期,隋朝的文帝作為開國君主,在發展農業經濟方面有所作為。他一方面重視屯田,另一方面加強土地的配置設定與管理,鼓勵人們從事農業生産。使農業經濟得到較快的恢複和發展,到開皇九年(589年),政府控制的戶口數由隋初的四、五百萬戶增加到了七百萬戶左右。在隋朝的農業政策中,最重要的是屯田制。
為了保證農業生産的正常進行,太宗在確定農業勞動力數量方面亦有作為,在安置流民、開墾荒地、推行重農抑商政策等方面屢下诏令,并且整頓法治,穩定社會,改善農業生産環境,周世宗對這些方面均予以關注。
農業的發展是統治者實施相應政策的結果,同時也是衡量統治者是否當政有道的标準,統治者隻要因時因地進行農林牧漁生産的同時保護好生态環境,就可以達到富國利民的目的。
大陸自古以來就有愛惜生命、尊重生物在大自然環境中生長規律的生态保護思想。但是這種合理開發、積極保護生物資源的思想的形成,經曆了一段較長的發展過程。
通過制定嚴格的法令來保護林草植被和生物資源。按照自然萬物的生長規律,對山川林澤進行“時禁”,不但有利于動植物的休養生息,促進自然環境的良性循環,而且還可以保障自然資源的可持續發展,不斷滿足人類的生存需求。
自然環境和生存在其中的生物以及各種生物之間互相供給,存在着密不可分的關系,這是古代樸素生态保護思想的具體反映。
秦漢時期,是中國封建君主專制制度逐漸完善的時期,統治者淩駕于一切之上,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随即更定名号,稱為“皇帝”,其命曰“制”,其令曰“诏”。皇帝的指令便成為整個封建社會時期,統一的封建國家的法律根源,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生态環境品質的下降引起了當時人們的關注,并對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主張,實施了一系列保護生态環境的措施。秦始皇曾對全國各地下令,在馳道兩側“樹以青松”,這是文獻記載的最早關于植樹的皇帝诏令。由于統治者的重視,植樹造林在秦代已經有相當規模。雖然其直接目的并不是為了保護生态環境,但這客觀上對于北方的生态環境的改善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西漢碩儒董仲舒提倡“天人合一”,強調人類社會與自然界的和諧統一,這對當時的統治者就環境及動物資源的保護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今天我們看到的兩漢時期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規範主要是皇帝诏令。統治者在繼承前人的保護自然環境的思想的同時,将它與農業生産結合起來。在大一統的社會背景下,儒家學說中的天人合一理論、天人感應學說以及仁政的主張都影響着漢代帝王诏書中的生态保護内容。
隋唐時期,對于動植物的保護不乏見于史料記載,并且在皇帝诏令方面亦有對于生态保護的關注。在聖曆元年(698年)夏五月,武則天又釋出禁屠殺的诏令。以上說明唐朝統治者在一些特定的時間如佛、道齋戒之月、日或某些節日,實行斷屠。并且禁屠宰一般與齋食聯系在一起,禁止宰殺家養的六畜,但也包含野生鳥獸。
《全唐文》載《對斷屠月殺燕判》:“甲以羨黎飼,子緻死。鄰人告:斷屠月殺燕子。”這說明禁屠月殺燕子會受到鄰居的狀告,由于此類诏令及法令的頒布與實施,唐代一度停止了對珍禽異獸及植物的進獻與破壞,這對于珍稀動植物的保護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自然環境的變遷可以有多種因素引起,但是這些因素總體上可以歸納為兩類,即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兩個方面,而自然環境的變化對于農業生産的影響十分巨大。其中氣候、降水、植被是影響自然環境的三大主要因素。
關于兩宋時期的氣候,比漢唐時明顯轉冷,兩宋時期寒冷的氣候,頻發的自然災害和多發的生态環境問題的産生,對農耕和畜牧生産帶來直接影響。氣的寒冷和自然災害的頻發,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少數民族向農耕文明的遷徙,帶來了戰争對社會生産的各方面都帶來了十分嚴重的影響。
氣溫的變化會對降水量産生影響,由唐至宋經曆了由濕潤到幹旱的變化,這與氣溫降低的趨勢是一緻的。降水量則直接影響了宋代的地表水儲量,和唐代相比,由于氣候的變遷和農業的開發,宋代的水體大量減少,湖泊不斷消亡。這直接影響着農業生産賴以生存的兩大因素,即灌溉用水和土地品質。
植被是生态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受自然和人為因素的雙重影響。自然因素對植被的影響可包括降水量、南北方氣候差異導緻的植被枯萎期的長短。而人為因素對環境的的影響則更為直接,如農田的發展就是人工植被代替自然植被的過程,不合理的開墾則會導緻水土流失。對于森林樹木濫砍濫發則是人為因素對生态環境破壞最為明顯的舉動,兩宋時期,陶瓷業、冶鑄業的發達需要大量的燃料供給,這主靠砍伐森林資源。
由于古代社會是以農耕經濟為主的農業社會,是以中國兩大水系黃河與長江的沿岸生态環境的惡化,是的宋代統治者不得不加大對環境及農業生産的關注程度,這與當時的客觀自然條件以及相對發達的科技水準是分不開的。
兩宋時期,由于人口的過度膨脹、不适當的生産開發方式以及頻繁的戰亂等因素,給生态環境造成了不可預料的後果,導緻兩宋時期,大陸生态環境出現明顯惡化。根據袁清林先生《中國環境保護史話》對曆史上環境的分析,他将唐宋元歸為繼秦漢之後的第二次環境惡化時期。
首先,人口膨脹和相對集中的客觀條件對生态環境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壓力。人口增長對生态的壓力雖在先秦時期就已初露端倪,但真正的惡化則始于北宋,受文化傳統的影響,古代人普遍早婚、早育,且家庭追求多子多孫,而這一情況在宋代達到了一個高峰。
北宋時期大陸人口急劇增長,對于生态環境的壓力之大可見一斑。伴随着人口數量的增長,人口相對集中的現象也凸顯出來,北宋之前,人口主要集中在黃河中下遊和關中平原地區,空間分布不均,人口的過度集中将導緻這些地區的環境問題;并且當時生産力水準不高,為了維持為了謀生,農業生産率沒有明顯增加的情況下,隻有通過增加耕地,以滿足其生存。
北宋之後,人口持續穩定的增長會給生态環境帶來嚴重的影響。并且由于宋代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造成大批農民失去土地,隻能墾荒拓田,他們斬茅結棚,燒畬為田,墾荒屯種。這種狀況無疑對生态環境造成極巨大的威脅。唐宋年間對黃河流域的開墾加劇,雖然成就顯而易見,但是其盲目性給環境帶來的危害十分嚴重。
其次,不适當的開墾砍伐方式也對生态環境造成了很大程度的破壞,如兩宋的宮殿建築和農田墾辟使交通便利之處的森林造成極大破壞,嚴重威脅了當時的生态環境。由此人們逐漸開始對森林資源給予保護,封山也成為護林育林的重要措施。
圍湖造田也是不适當利用自然的一種方式,天然湖泊由于圍湖造田,湖面縮小,水位下降,水道淤塞,造成洪汛期間水災不斷。這不僅對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産生重要影響,并且對統治者的治國思想産生巨大沖擊,迫使他們或有意或無意的頒發一系列诏令,來解決所面臨的生态危機以解決農業恢複、生産、發展等一系列關系王朝根基的重大問題。
在農業方面,宋承五代之亂立國,面對長期遭受戰争破壞、人民大量流亡、土地大片荒廢的嚴酷現實,北宋統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農業生産的政策措施,因戰亂而日益凋敝的農業經濟得到較快恢複。以農業為主的社會經濟在耕作技術和生産工具的促進下,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一般來說,诏敕、谕旨具有同等的效力,接受者不得不奉行。
作為統治者思想直接展現的一種形式,诏敕是皇帝常用的一種诏令文書,而宋代帝王的重農政策與推崇農桑的重要思想,便集中展現在宋代的诏敕當中。對于起草、頒布和執行诏敕的程式,政府都有嚴格的規定。
真宗将诏令分門别類,去除重複内容,頒布諸路,并且進行雕版印刷,藏之館閣。下文将對北宋時期帝王頒布的重農诏令略加分析,根據诏令的内容進行歸類,從勸農重農、建立農師管理機構、改善吏治、指導農業生産、興修水利、備荒免災的角度,闡述北宋帝王的農業思想。
北宋統治者均有重視農業的政策思想,而作為開國之君的宋太祖及其繼承者宋太宗時期,重視農業的思想尤為突出。為了促進農業的發展,從統治者重農業勸農角度來說,主要側重于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君王親耕及觀稼籍田。皇帝親耕籍田,一方面是祈求風調雨順,更重要的作用則是營造重農氛圍。
其次,建立農師制度,指導農業生産。宋太宗時期關于建立農師制度的诏令比較具體,反映了他對農業有深切的了解,政策規定也符合實際,具有較強的可行性。
這裡的農師兼有教習農事和督促農民的雙重職能,這種制度的建立,對農業生産技術的推廣和提高,無疑起着積極的作用。對于農師的職責和權力,農師制度進行了具體的規定,如果他們不聽教誨,還有将他們報呈州縣論罪的權力。而對于擔任此職的人,則享受免稅免役的權利,并且因功論賞。
宋初統治者對農業的重視,主要源于天下未定,戰亂不斷,糧食補給的問題成了當務之急,而由于戰亂的影響,農民多被軍隊招募,直接從事于農業生産的農民數量下降,進而導緻糧食産量的下降,這是促使宋朝政府重視農業生産的客觀原因,而承襲與曆代傳統的重農思想則是其主觀原因。兩者相結合,構成了宋代特有的重農思想,亦烙下了時代的印記。
宋太宗在改良農具方面,可謂十分重視。基層官員與老百姓關系最為密切,他們代表皇帝來管理百姓,是皇帝重農惠農诏令的實施者。宋代的政府官員在重農政策的引導下,很多地方官員緻力于當地的農業生産,他們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推廣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促進了所管轄地區農業的發展。
禁民學禁術、禁以鐵鑄佛像。在宋代之前,民間巫術活動盡管不時遭到政府和社會有識之士的抵制,但這些抵制與宋代相比,無不相形見拙。對其在民間的活動也予以堅決的打擊,積極改變民間巫風泛濫的狀況,重視農業生産,以維護王朝的穩定與長治久安。
北宋各朝統治者對佛教采取的具體措施雖然是不一樣的,但對待佛教态度的總體上是基本一緻的。宋太祖對佛教的發展基本支援,但是當它的發展一旦膨脹起來或被反政府力量利用,就對其進行限制與禁止。一方面,佛教的持續發展會導緻大量僧尼的出現,減少了農業勞動力,阻礙了農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