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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離婚糾紛案中,丈夫李某隐瞞年薪300萬,謊稱自己名下隻有10萬:妻子張某是一名家庭主婦,大家都知道家庭主婦這個職業

作者:第子乘風下翠微

在近日離婚糾紛案中,丈夫李某隐瞞年薪300萬,謊稱自己名下隻有10萬:妻子張某是一名家庭主婦,大家都知道家庭主婦這個職業是一個高危職業,她的社交圈非常小,隻有家裡這三個人。而且長時間脫離社會也造成了無法與時俱進,與社會脫軌了。專心在家帶孩子,照顧丈夫的生活。

因為不上班,就沒有生活來源,沒有生活來源就隻能手心朝上。如果遇到一個懂得你付出的人,那麼會更加心疼妻子為了家犧牲自己的個人發展。

但是在這個離婚糾紛案中,丈夫李某的良心就泯滅了。他謊稱自己隻有10萬元,但家庭主婦張某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少錢?妻子向法院提出了相關的調查驗證申請。法院就給李某的公司發函,詢問了李某的工資收入和獎金這些基本情況。還調取了李某在銀行的明細。這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知道原來李某年薪高達年薪300萬,而且還存在多筆大額支出,那最後法院就根據查明認定的夫妻共同财産,依法分割:女方分得财産的百分之六十即60/100.

針對這件事兒,法官也說:“在離婚訴訟中,不少夫妻都存在不知道對方的任何真實收入,這樣就造成了資訊不對稱,如果一方故意隐藏财産,而另外一方舉證不能,往往造成權益損失,這種情況下。就要根據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67條第一款規定:在離婚訴訟期間,夫妻一方申請查詢登記在對方名下的财産狀況,且因一方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查巡的,法院應該調查驗證。如果你不清楚對方的财産時,不要着急,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調查驗證申請的,法院一查,一切都可以查出來的。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有一方不但不知道對方的明确财産也不知道明确的财産線索時,就要進行财産申報,這是國家規定的法定義務。

如果拒絕申報,或者是故意不如實申報,就會面臨法院的訓誡。如果構成妨礙民事訴訟的,法院就會采取罰款、拘留等措施。

另外如果一方隐藏或者是轉移、變賣、損毀和揮霍夫妻共同财産,或者是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侵占另外一方财産的,這一方就要少分或者是不分财産。

要仔細看幾遍上面的關與《婦女權益保障法》裡面提到的有關資訊。

這樣心裡就不慌了。

既然夫妻共同走進婚姻,就要相會尊重,不要貶低對方,沒有完美的婚姻,隻有完美的個人。

在近日離婚糾紛案中,丈夫李某隐瞞年薪300萬,謊稱自己名下隻有10萬:妻子張某是一名家庭主婦,大家都知道家庭主婦這個職業
在近日離婚糾紛案中,丈夫李某隐瞞年薪300萬,謊稱自己名下隻有10萬:妻子張某是一名家庭主婦,大家都知道家庭主婦這個職業
在近日離婚糾紛案中,丈夫李某隐瞞年薪300萬,謊稱自己名下隻有10萬:妻子張某是一名家庭主婦,大家都知道家庭主婦這個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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