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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苦詩譯:中國的蒌蒿與西方的苦艾

作者:光明網

作者:孫紅衛(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副教授)

一道菜、一種味覺體驗總是可以通往深刻的情感體驗,通往博大的文化之網,尤其是那些味道獨特、為某一地區所獨有的菜——蒌蒿便屬于這類菜。在過去,這是一道隻有春日才可獲得的美味,屬于道地的時令菜。東坡先生的詩句“竹外桃花三兩枝,春江水暖鴨先知。蒌蒿滿地蘆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時”,提到了吃蒌蒿的時令。中國人說“不時不食”,為此陸文夫先生曾如此寫道:“食物必須應季,這是規矩,正所謂‘醉蟹不看燈、風雞不過燈、刀魚不過清明、鲟魚不過端午’。”蒌蒿過了季節,便隻能等到秋季收割了當柴燒了。《詩經·周南·漢廣》裡有“翹翹錯薪,言刈其蒌”,講的就是割蒌蒿杆子。

甘苦詩譯:中國的蒌蒿與西方的苦艾

德加作品《苦艾酒》資料圖檔

蘇東坡

蒌蒿雖在中國并不鮮見,卻非茶葉、棉花、甘蔗一類的植物——這幾種植物是極具價值的商品,一度主導了世界貿易,也影響了東西方的發展,深刻參與了現代世界的塑造。蒌蒿不具有這樣的國際性,甚至也隻是在近年才随着物流與餐飲業的發展傳播到國内各地。它至今仍被視作一種野菜,曆史上曾被《野菜單》《救荒本草》載錄,在當代西方諸多介紹中國特有蔬菜的書籍中找不到它的影子。作為一種菜,它相對小衆和具有地域性,指向了春風煙雨與江河湖畔。這也意味着當它作為一種中國的植物被譯介到其他語言中去時,必然要經曆一番周折。

甘苦詩譯:中國的蒌蒿與西方的苦艾

趙孟頫《東坡小像》資料圖檔

許淵沖先生翻譯的這首東坡詩有兩個譯本。一是将“蒌蒿滿地蘆芽短”中的蒌蒿譯成了“weeds”(野草)——估計是為了和蘆葦(reeds)押韻。另一種譯法是:“Bywatersideshortreedsbudandwildflowersteem”(水畔蘆葦發芽,野花繁盛),以野花替代了蒌蒿。兩個譯本都對原詩的意象進行了取舍,去除了“蒌”這種異質性的植物。文化傳譯之中,一旦遇到目标文化中沒有的陌生名物,譯者便隻好加注,但是如此一來,會阻滞文字自然的流動,破壞原有的節奏和韻感。這也許是為什麼許先生在處理這個詞時想要消解其陌生感的原因吧。蒌蒿像是文字裡的外來物種,需要從文中翦除。有趣的是,許先生譯《漢廣》“翹翹錯薪,言刈其蒌”一句時,也采取了類似的政策:“Ofthetreeshereandthere/Iwouldonlycutthefair.”(這裡與那裡的樹,/我隻砍好看的樹)——蒌蒿再次消失不見了。

甘苦詩譯:中國的蒌蒿與西方的苦艾

畢加索作品《喝苦艾酒的人》(1903)資料圖檔

無論是東坡的詩還是《漢廣》,許先生的譯詩勝在流利通暢、朗朗上口,上下語境中無一詞突兀,若植入一個相對生僻的詞,讀來可能就不會這般順滑了。就東坡詩而言,構圖有遠有近,從竹外桃花到蒌蒿滿地,紅粉與綠意,給人以視覺的享受,描畫得細緻,再現了一幅生意盎然的宋畫。這幅畫面也被表現在許先生的譯詩中。不過,它也是一首味覺的詩,在春景與飲食之間取得了一個巧妙的平衡。《宋詩選注》中,錢锺書注解這首詩時專門提到:“宋代烹饪以蒌蒿、蘆芽和河豚同煮,是以蘇轼看見蒌蒿、蘆芽就想到了河豚。”清人馮應榴輯注的《蘇轼詩集合注》引了多家的文字來說明這道菜的烹制。由此一來,這首詩的背後還有一道大菜,藏着烹饪的秘技,若除去了萎蒿,這道美食便蕩然無存了。

在這首詩裡,東坡先是描述了一幅具有野逸氣息的自然景觀,到了末行又引入了人間煙火。他的高明之處在于不僅描述了春景,而且還讓一首詩在看似遠離塵煙的時候,突然降落到了竈火之中,并且有葷有素,搭配得極妙。這裡既有風光,又有生活,不單單是自然景色的描述,還有柴米油鹽的元素。更重要的是,這道菜還是一個地域特有的物産,訓示了時令的更替與物候的變化。這麼一來,許先生譯文中略掉的一點,實際上有着重大的資訊,是宋人飲食文化中極有意義的一面。

《紅樓夢》

《紅樓夢》六十一回講到蓮花替司棋向柳家的讨要雞蛋羹被拒絕時也提及了蒌蒿,并貢獻了好幾道烹調的方式:“前兒小燕來,說‘晴雯姐姐要吃蘆蒿’,你怎麼忙的還問肉炒、雞炒?小燕說‘葷的因不好才另叫你炒個面筋的,少擱油才好’。你忙的倒說‘自己發昏’,趕着洗手炒了,狗颠兒似的親捧了去。”在《紅樓夢》的英譯中,楊憲益、戴乃疊的譯本以蒌蒿的“屬名”“artemisia”(蒿)對應萎蒿。不過,由于未加注解指出這裡是中國特有的可作蔬菜的萎蒿,可以想象英語讀者若是心中以西方常見的蒿屬植物如苦艾代入的話,也許會覺得奇怪——這種以苦聞名的植物如何能烹制這麼多菜肴。實際上,在楊、戴的譯本中,“蒿”是一個概括性的名稱——如“元春省親”一節提到了一幅四字的匾額“荻蘆夜雪”,譯作:“ArtemisiainEveningSnow”(夜雪裡的蒿草),也将“蘆蒿”和“荻蘆”視為一物。第七十八回寶玉作《芙蓉女兒诔》,有“蓬艾蕭蕭”一句,譯作:“tangledartemisiasighs”(雜亂的蒿草唉聲歎氣),也是以“蒿”對應“蓬艾”一詞。

甘苦詩譯:中國的蒌蒿與西方的苦艾

畢加索作品《喝苦艾酒的人》(1901)資料圖檔

在以“蒿”對譯“蘆蒿”方面,霍克斯(DavidHawkes)的《紅樓夢》譯本與楊、戴是一緻的。不同的是,霍克斯增加了一定的細緻性,将其譯作“artemisiashoots”(蒿芽),“shoots”是“嫩芽、嫩莖”,也用來譯竹筍、蒜薹等蔬菜,效果更為精細。對于其他蒿類或疑似蒿類的植物,霍克斯進行了區分,如上文提及的“荻蘆”譯作“燈芯草”(rushes),“蓬艾”譯作“枯草”(dried-upgrasses)。中文裡的“蓬艾”一詞常用來暗示鮮有人至的荒地,讓人生發凄涼的聯想——所謂“蓬蒿沒戶”,這類植物生命力頑強,動辄長滿庭院、小徑與溝渠,但一經翻譯,便少了這一層固有的文化關聯。

不管是蓬蒿還是艾蒿,一種植物可以成為某種情感的觸發物——不論是文化層面的還是個人層面的。蒌蒿的物象高度地域化,情感表達也極有地方特色。在一篇談論詩歌中物候的文章中,竺可桢先生寫道:“我們從唐、宋詩人所吟詠的物候,也可以看出物候是因地而異、因時而異的。”他所強調的是某一地域特有的風土與物候,就像“蒌蒿滿地”指向了特定的地區。這種具有地域特色的植物,也是一個通往某種專有生活經驗的密語,如《紅樓夢》中“蘆蒿炒面筋”這樣的菜肴。對于一個外國人來說,它的意義在細緻的考據或诠釋出現之前是封閉的。但是,與此同時,作為一種蒿類植物,蒌蒿在世界各地又有着不同的“親屬”。不論是用于醫用、食用、香料、觀賞或者是其他目的,蒿類植物常常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之中,因而也被記述在文字裡,描繪在圖畫上。在對于蒌蒿的翻譯中,許淵沖先生選擇了舍棄不譯,楊、戴與霍克斯以相對籠統的屬名譯之,也有譯者選擇了以本土固有的物種作為對等物加以替代。

托馬斯

對于《漢廣》中“翹翹錯薪,言刈其蒌”一句,英國漢學家理雅各(JamesLegge)将“蒌”譯為“southernwood”(南蒿)。《詩經》中,蒿類植物頻現,如“蕭”“蘩”“蒿”等,理雅各多以“南蒿”(southernwood)譯之。這個名字由“southern”(南)和“wormwood”(苦艾)兩個詞合并而成,即“南方苦艾”,拉丁文名稱為“Artemisiaabrotanum”,屬于一種灌木狀、芳香的苦艾,枝葉發苦。它的命名是因為這種蒿草原産于北非、地中海和南歐等歐洲南部及毗鄰地區。從習性上來說,這種植物非常耐旱,需要陽光充足、排水良好的地方,适合種植在旱景園林、幹燥的岩石斜坡或小徑之中——而蒌蒿則是喜水的、長在水澤的植物,可謂大不相同。這種歐洲的蒿草,中文常譯作南蒿,在英文中也有“老人”(OldMan),“小子之愛”(Lad’s-love)的俗稱。英國詩人愛德華·托馬斯有一首題為《老人》的詩,便是以這種蒿草起興:

“老人”(OldMan),或“小子的愛”(Lad's-love)——名字看不出什麼名堂,

對于一個不知道“小子的愛”或“老人”的人,

這是一種灰綠色的羽狀葉草本植物,幾乎是一株樹,

與迷疊香、薰衣草一起生長。

…………

在這個植物确鑿無疑的羽狀枝葉上,卻附着了兩個看似沖突的名字:一老一小,緊張地并存,指涉同一物。相對于玫瑰等“大衆化”程度更高的植物,以蒿草取象自然别有用心——以苦澀的氣味追憶往昔:

至于我,

已忘卻了第一次聞到那苦澀氣味的地方。

我也常常把它灰色的枝葉捏碎,

聞一聞,想一想,再聞一聞,

然後努力回想我記起了什麼,

總是徒勞無功。我不會喜歡這種氣味,

但我甯願放棄别的更甜蜜的氣味,

與這苦澀相比,它們沒有任何意義。

英倫的花園中,玫瑰是常見的植物,不過它所引起的是甜蜜的聯想——如莎翁說“玫瑰不管叫什麼名字都是香甜的”,表達了愛情的、明麗的花語,而蒿草則是苦澀的,指向了尋而不得因而怅然若失的回憶。托馬斯從蒿草的氣味寫起,試圖喚醒自己的記憶——既然一種叫做“瑪德萊娜”的、扇貝狀的小甜點可以讓小說家想到似水的年華,那麼這種蒿草的氣味也同樣可以起到類似的效果。在這裡,流逝的時間仿佛就要在蒿草的苦澀中停頓甚至倒退。不過,往昔的情景無法用蒿草的苦澀喚醒。詩人沉浸在對于舊日的追懷之中,又求之不得,讓人神傷。詩歌轉了一個圈,我們才知道這首詩真的如它的題名所表示的那樣,是一首關于老去與遺忘的詩。

奧維德

南蒿屬于歐洲文化中大名鼎鼎的植物“苦艾”的一種——這是曾讓藝術家們欲罷不能的苦艾酒的關鍵成分。在歐洲19世紀繪畫和詩歌中不難找到它的身影,以至于它的名字馬上讓人想到德加、馬奈、梵·高和波德萊爾。這種綠色的酒讓藝術家們如癡如醉,視作靈感的來源。事實上,苦艾的氣味貫穿了整個西方曆史,它的大名也要遠遠早于苦艾酒的誕生。文學之中對于苦艾的書寫可追溯至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希臘哲學家、詩人盧克萊修在《物性論》中多次寫到苦艾,尤其強調了它的苦,但是也突出了它的醫學用途。他提到了一個小伎倆,醫生為了哄孩子們服用苦艾的汁液,在杯子的邊沿抹上蜜糖。隔了兩千多年,這個小小的陰謀仍然可以讓當代的父母會心一笑。在盧克萊修的詩中,苦艾是苦的代名詞,有時代表着難以接受的真理。詩人為了讓年輕人接受苦澀的真理,不得不用“甜蜜的詩句言說道理”。

對于苦艾的苦,古羅馬人也有深刻的認知。奧維德流放時期的詩歌多次提到苦艾。在《黑海書簡》中,關于黑海沿岸的景觀,他哀歎道:“空蕩的平原上,陰郁的苦艾密如毫刺,/唯有這苦味的植物适合這土地。”“隻有陰郁的苦艾生長在荒涼的原野/土地借它們來宣告自己的苦澀。”苦艾之苦表征了流亡之苦,他的言辭中充滿了凄涼和哀怨。詩中的苦艾既是對自然景觀的描述,也暗示了被流放的苦楚心境。詩人因詩獲罪,不得不吃下文字的苦果。與此同時,他也表達了對于自己的文字和詩名是否可以長存的焦慮:奧維德時代,人們在羊皮紙上書寫,墨中加入苦艾,可以驅蟲、防腐,延長儲存時間。在這個意義上,苦艾代表了文字的萬古長存,它的意象寄托了奧維德對于肉身湮滅與詩名不朽的思考。如此一來,苦艾具有了多重的意義。他在《哀歌集》中寫道:“即使寒冷的龐圖斯不再生長苦艾,/希伯拉甜美的百裡香不複存在,/也無人能夠證明,你對朋友已冷淡。”苦艾的意象再次與記憶的主題關聯。奧維德一方面疑慮被朋友冷落、遺忘,另一方面又表達了對于友情的信心。詩歌是抵抗時間流逝和遺忘的不朽豐碑。在寫給妻子的詩中,他堅稱自己的詩歌“造了多宏偉的殿宇。/時運自然能奪走作者的許多東西,/你卻将因我的才華流芳後世”。這是對文字的笃信,一切被載錄在詩歌中的事物赢得了永生。

不難看出,苦艾顯然與蒌蒿不同,一個苦澀,一個甘美,分别表征了迥異的自然現象和文化經驗。不過,以苦艾來翻譯蒌,可以把這種在西方廣為人知、和西方文學與藝術傳統有着糾葛的植物作為一種參照,将讀者帶進《詩經》古老而陌生的世界裡。三百篇裡描述的物本就來自生活環境,既活潑,又親民,不論草木鳥獸,原本稀松尋常。但是,隔了千載,它們的名稱在中國也發生了變化,需要注解、釋讀。對于一種植物,辭書上的名字隻是一個抽象的、空洞的詞,沒有顔色、沒有氣味,無法激發任何情感體會,無法在讀者或聽者的心中蕩起波瀾,隻能朦胧地存活于古代的文字之中。魯迅先生譯《小約翰》時曾談及動植物翻譯的不易:“我們和自然一向太疏遠了,即使查出了見于書上的名,也不知道實物是怎樣。菊呀松呀,我們是明白的,紫花地丁便有些模胡,蓮馨花(Primel)則連譯者也不知道究竟是怎樣的形色,雖然已經依着字典寫下來。”譯者所要思考的正是如何使這個陌生的事物突破曆史性和地方性的局限,同時又要避免過于割裂它與原生文化環境之間的深刻關聯。

理雅各的《詩經》譯本時間相對較早,影響十分深廣——正如高本漢(BernhardKarlgren)的評價,理雅各的翻譯在他的時代乃是“一件重大的功業”。後來的譯者在譯“蒌”時也嘗試了不同的方式。如詹甯斯(WilliamJennings)将“蒌”譯作“香草”(fragrantweeds),也許是想要在籠而統之的概稱和更加具體的名稱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韋利(ArthurWaley)将“蒌”譯作“mugwort”(艾蒿),同時對《詩經》中出現的諸多蒿屬植物進行了細分,如将《采葛》中的“蕭”和“艾”分别譯作“南蒿”和“艾蒿”;《鹿鳴》中的“蘋”和“蒿”分别譯作“黑南蒿”(blacksouthernwood)和“白南蒿”(whitesouthernwood);《生民》中的“蕭”譯作“南蒿”;《蓼莪》中的“蒿”譯作“苦艾”(wormwood),“蔚”亦譯作“艾蒿”。美國詩人龐德(EzraPound)的譯法最為有趣,将“蒌”譯作“檀木”(sandalwood)。龐德不懂中文,譯法乃是詩人譯詩,在文辭方面經常大刀闊斧地删改,并不以字面意義上的對應為主要目的。翻譯家與漢學家多強調字詞之間的對應與資訊的忠實傳遞。從這一點上看,高本漢的譯本站在了龐德的對立面。他以音譯的方式移植了“蒌”“蘋”等植物,一個詞一個詞地對譯,強調嚴謹的學術性。可以說,他所采用的是“懸置”的政策,甯可以原有的形式呈現,也要避免可能的謬誤。經由這種方式,“蒌”被重新賦予了一定的異域風情和神秘色彩,成為一種難以傳譯的文化符号。

正如西方人看到苦艾會産生許多聯想,中國人看到蒌蒿便會想到《詩經》,想到東坡的詩,想到《紅樓夢》裡的晴雯。這種在中國人心中所激起的聯想也許是難以為外人道的秘密。這也是為什麼曆代的翻譯家在面對蒌蒿時進行了如此多的調整與嘗試,以期在兩種語言與文化之間實作更加緊密的接榫。這勢必是一個艱苦卓絕但同時又意義深遠的任務——在這個過程中,甘美、清香的蒌蒿常常變成了苦澀的艾。不過,在他們的努力下,一種遠古的植物也逐漸清晰起來,變成一個獨一無二的文化表征物,層積了豐富、深刻的意義。

《光明日報》( 2023年03月02日13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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