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不落的被抄襲,真是又氣惱又有點小竊喜[酷拽]。
我在百+也注冊了一個賬号,想着把我這篇文章發過去。
我背景關聯了頭條和百+,隻是沒有勾選自動同步,結果沒想到,我編輯好點釋出後,竟然提示我違規申明原創,扣了十分信用分[流淚]。
我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就去申訴,結果沒通過。
這事我有點懵,但沒通過也沒說具體原因,就修改了一下,再釋出,這次又提示我違規,說我釋出的内容跟平台文章高度雷同。
我突然想起曾經看到過一篇文,寫的是作者自己被抄襲的經曆。
我靈光一閃,點開浏覽器去搜尋,好家夥,果然搜到了已經釋出的内容。
圖檔已經截圖,就拿了證據想去舉報,結果,人家喊我下搜狐,下網易,我感覺挺麻煩的,就放棄了。
按理說,被抄襲,我是該生氣的,如果我自己釋出到其他平台,興許還能多些收益呢。
可生氣的同時,我也有點小竊喜。正如那位作者寫的那樣,被抄襲,至少證明🈶抄襲的價值。
哈哈😃,又有點往臉上貼金的嫌疑了。
不過,因為這事,我在考慮要不要開通自動同步功能了。
我其實搞不懂百+是怎麼回事,我勾選了不自動同步,但是說的是會同步到草稿箱,我編輯後就可以釋出。
但很奇怪的是,我在草稿箱卻沒有找到。#挑戰30天在頭條寫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