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遺址
大一統封建帝國地方 自治制度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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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是在龐大、統一的東方封建帝國(中華帝國)發展史上,中央政權針對相對偏遠閉塞或交通不便地區和當地固有族群或部落所實行的一種特殊行政管理體系。這一體系以特定環境中當地族群或部落的存在,長期聚居、家族統領的曆史和傳統,對國家統一和權威的認同等為基礎。中央政府認可傳統家族首領司掌本部落或族群、以及傳統區域範圍事務、保持内部習俗制度、對外代表本部落或族群的權利,并允許家族首領世襲。這種地方和族群首領,被稱為“土司”。中央政府冊封土司不同的級别,設立土司管理制度,但不向土司轄區派遣被稱作“流官”的外來行政官員。這種針對特定地區和特定族群的國家統治形式,展現着龐大封建帝國“齊政修教、因俗而治”的管理智慧和民族政策,其曆史起碼可以追溯到元代(13世紀)。明代(14~17世紀)趨于完備與鼎盛。
随着交通條件改善和與外界溝通日漸密切、國家統一管理的增強和社群内部改革的需求,家族世襲地方自治的制度漸趨衰落。清代雍正皇帝(18世紀中期)诏令“改土歸流”,對原土司轄區也實行國家統一的官員任免和派遣制度。至19世紀末、20世紀初清代末年,存在了大約700年、對相當廣闊地區的社會發展和人類文明程序産生過廣泛、深遠影響的土司制度整體上基本結束。
曆史上各個地區的“土司”都建有具備行政、軍事、生活、文化等綜合功能的治所。這些治所大多傳遞着濃郁的地方屬性,并顯現出國家的印記和多民族文化相融的特點。規模、内容、品質、裝飾依國家分封等級和自身條件的不同而不同。
土司制度終結之後,失去原有功能的土司治所逐漸荒廢。留存至今的遺迹和環境景觀,構成了各具審美特色和曆史價值的文化遺産。
“土司遺址”世界遺産目前由3部分組成。分别是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順縣的老司城遺址,湖北恩施市鹹豐縣的唐崖土司城址和貴州遵義市彙川區的海龍屯軍堡遺址。都居于群山之中被清澈河流環繞的山坡高地上,地勢險峻,景觀壯麗,環境優美。
其中,老司城曾是最高等級的土司治所。始建于南宋紹興五年(公元1135年),是永順彭氏土司的統治中心。現存遺址總面積25平方公裡,是當代規模最大的土司考古遺産。有殿堂、房間、門庭和防禦設施等遺址遺迹,還儲存着祖師殿、書院、文昌閣等具有中原傳統文化特色的建築物。唐崖是等級較低的土司治所考古遺址,始于元朝至元六年(公元1346年)設立的唐崖土司的治所,由覃氏世襲,共有18任土司曆16代,有獨特的院落單元組合。海龍屯則是石階高陡、城牆雄險、城内宮殿遺址壯觀宏大的軍事城堡遺址。3組土司遺址完整地勾勒出土司治所的模型,展現了土司制度的屬性和特征。
2015年,在德國波昂舉行的世界遺産委員會第39屆會議上,基于如下标準将“土司遺址”列入《世界遺産名錄》:
标準II:老司城、唐崖和海龍屯的土司遺址清晰地展示了中國西南的地方族群文化和中央政府架構所表達的國家身份之間人類價值的交融。
标準III:老司城、唐崖和海龍屯城堡等遺址是中國西南地區土司管理系統的證明,因而承載着關于這種源于中國早期少數族群管理體系的行政模式和元、明、清時期中華文明的獨特打開淘寶app,複制連結并搜尋進入店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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