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财經5月20日訊(記者 賈玉靜)5月19日,話題“顧客曝在海底撈吃河豚中毒”沖上微網誌熱搜,據了解,事件起因系有網友在社交平台釋出名為“海底撈河豚中毒”的文章,稱5月3日一行四人參加海底撈新品——“河豚鍋”的品鑒活動,食用後四人均出現神經毒症狀、感覺覺異常、手腳麻木、頭暈目眩,随後緊急就醫。涉事網友認為,同行多人食用河豚後出現問題系食物中毒導緻。
事發後,該網友向海底撈涉事門店反映此事,提出讓海底撈停售河豚類産品并賠償醫藥費,但未獲回應,後海底撈從業人員按照其指定地點探望慰問。期間,由于海底撈僅同意賠償醫藥費卻不承認食品存在安全問題的态度引發該網友不滿,後者便将賠償訴求提升為“除賠償醫藥費外,另賠償2000元并道歉”。由于雙方未能就賠償條件達成一緻,該網友自述已向12315及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針對該起投訴事件,海底撈相關負責人對中國網财經記者表示,河豚系列産品系中洋集團獨家供應。“中洋集團掌握河豚養殖控毒核心技術,其人工養殖的河豚品種‘暗紋東方鲀’已經過11代技術改良,且連續十年通過專業機構檢測,屬于無中毒風險的食用級河豚,可放心食用。”
随後,海底撈方面向記者展示了由多個權威機構出具的多批次河豚類産品的檢測報告。根據報告,在河豚魚滑、中洋河豚魚片、河豚鍋底調味料中均未檢出河豚毒素、氯黴素等項目。上述負責人坦言,涉事門店先後接待了200餘桌“河豚鍋”新品品鑒活動,未有類似情況出現。“門店已經對當天品鑒食材進行封存,配合相關檢查。”

“河豚有很多品種,紅鳍、棕斑、暗紋和黃鳍是最常見的養殖品種,也是公認的,即使是野生毒性也很小的品種。”科信食品與健康資訊交流中心主任鐘凱表示,目前國内餐飲企業大批量選擇的是人工養殖的河豚,這種河豚品種明确,養殖環境規範化,幾乎不産生毒素。
鐘凱認為,河豚中毒有客觀名額,可通過心電圖、尿檢等方式進行檢驗,建議網友應先從醫學上判定是否為河豚中毒。“根據我以往的經驗,當你在媒體上看到一個爆料的時候,很大機率已經過去一段時間。消費者和商家可能已經經過幾輪溝通,因賠償談不攏才試圖借輿論施壓。”
涉事網友更新社交平台賬号,稱“從未聯系過媒體”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了解事件詳細過程及發展進度,中國網财經記者曾多次嘗試與涉事網友取得聯系,但截至發稿未獲回複。記者注意到,在該網友社交平台賬号新更的内容中,其表示“從未聯系過媒體”:“有很多營銷号和媒體聯系我們,但我們沒有回複過任何媒體”。
對此,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律師馮紫晨分析稱,一方面,海底撈應對其提供的食品品質負責,提供相應批次的檢驗合格證明且積極配合相關政府部門對同批次留存食品進行檢驗;另一方面,雖然根據大陸《侵權責任法》規定食品(産品)責任案件适用于無過錯責任(即消費者不用證明商家是否存在過錯),但消費者仍需對侵權行為、損害後果及因果關系(即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是由于食用商家提供食物導緻的)進行舉證。“消費者可從醫院獲得其身體不适是由于食物中毒所導緻的診斷報告,并盡可能對中毒成分、身體其他狀況進行醫學檢驗,以便綜合相關證據證明其身體損害是否為食用商家提供的食物所導緻的。”
馮紫晨表示,若商家提供了對同批次食品的檢驗合格證明且相關機構對留存樣品檢驗亦未檢測出問題,同時未出現其他同批次食用者的身體不适情況,在消費者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其身體不适是食物中毒所導緻的情況下,則從事實角度無法排出是因其他原因導緻其身體不适,難以證明其身體損害的産生與食用商家提供的食品存在因果關系,其訴求從法律角度也将難以得到支援。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