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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麼可愛的狗撞死了,必須賠8000!”熊女士中午帶着小狗去菜市場買菜,卻在路邊等紅綠燈的時候,小狗突然竄到路上,被正

作者:果然龍門陣

“把這麼可愛的狗撞死了,必須賠8000!”熊女士中午帶着小狗去菜市場買菜,卻在路邊等紅綠燈的時候,小狗突然竄到路上,被正好路過的汽車撞死了,車主汪師傅也願意做出一定賠償,但熊女士接下來的行為,卻讓他傻了眼。

當時,汪師傅剛好在附近接到乘客,正以直線行駛在馬路上,車速也隻有30邁。剛到這個路口時,就發現突然有隻小狗跑了出來,汪師傅趕緊就踩刹車,可惜根本來不及,小狗早就鑽入車底被軋死了。

汪師傅就趕緊下車檢視,旁邊的熊女士也跑過來,大喊着把小狗拖了出來,可小狗早就死了。熊女士就讓汪師傅必須賠償,否則别想走。

汪師傅無奈,也想着趕緊花錢消災息事甯人,就說可以給點錢賠償。可熊女士卻說這隻小狗她養了七年,是花了八千塊買的,要賠至少也要給八千,還說就算賠錢了汪師傅也占了很大便宜。

這下子汪師傅肯定不答應,一隻小狗而已,難道你說賠八千就賠八千,能賠就不錯了,還得寸進尺,本來也不是他的錯。

汪師傅就表示不接受這個價格,熊女士一聽,就氣得直接把小狗屍體放在了汽車引擎蓋上,弄得到處都是血。

看着激動的熊女士,汪師傅隻能無奈的報了警。民警來了以後,聽取了雙方的訴求,當即檢視了汪師傅車裡的監控。監控裡顯示,汪師傅的車是以規定的車速在行駛,并未有任何違規,而在經過這個路口時,是小狗突然竄出,使得汪師傅根本不可能提前發現踩刹車。

接着,民警又詢問了熊女士,既然小狗是你買的,也說花了八千元,那又如何證明确實花了八千買的。而且熊女士也沒有養犬證,遛狗時也沒有牽繩,按照當地的政策,每天也隻有早上5點到7點之間才可以出來遛狗,還必須牽繩。

是以,民警認定,這次事故責任和汪師傅無關,熊女士需要承擔小狗被紮死的責任,不需要汪師傅做出賠償,反倒是熊女士要賠償汪師傅清洗車子的費用。

熊女士聽後表示不服,她說小狗平時很乖的,根本不會亂跑,今天帶出來也是想着中午路上人少,菜市場又近就沒牽繩,肯定是汪師傅開車把小狗吓到了。

在這件事情上,熊女士的心情可以了解。随着人們生活水準的提高,很多人把狗視為寵物,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花銷。

但是,既然花錢買了小狗也用心照顧它,那麼就應該要注意到小狗的安全。養狗可以,那是你的自由,但是帶出家門以後,還是要注意周圍的環境和人群。

小狗是私人财産,但是到了公共場所,假如因狗主人沒有看好小狗,緻使小狗咬到了别人,或者被傷害了,那都是狗主人的責任。

而且,汪師傅的車速是合規的,也答應做出一定的賠償。可熊女士不依不饒,自己沒看好小狗,還在超出規定時間遛狗不牽繩,結果出事了,如何怪别人。

是以,小狗是可愛的,它也沒有能力按照主人的思維去做出合理的行為,這就需要狗主人多加看管,不然發生這樣的事,即使熊女士再如何心痛,也是于事無補!

“把這麼可愛的狗撞死了,必須賠8000!”熊女士中午帶着小狗去菜市場買菜,卻在路邊等紅綠燈的時候,小狗突然竄到路上,被正
“把這麼可愛的狗撞死了,必須賠8000!”熊女士中午帶着小狗去菜市場買菜,卻在路邊等紅綠燈的時候,小狗突然竄到路上,被正
“把這麼可愛的狗撞死了,必須賠8000!”熊女士中午帶着小狗去菜市場買菜,卻在路邊等紅綠燈的時候,小狗突然竄到路上,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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