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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么可爱的狗撞死了,必须赔8000!”熊女士中午带着小狗去菜市场买菜,却在路边等红绿灯的时候,小狗突然窜到路上,被正

作者:果然龙门阵

“把这么可爱的狗撞死了,必须赔8000!”熊女士中午带着小狗去菜市场买菜,却在路边等红绿灯的时候,小狗突然窜到路上,被正好路过的汽车撞死了,车主汪师傅也愿意做出一定赔偿,但熊女士接下来的行为,却让他傻了眼。

当时,汪师傅刚好在附近接到乘客,正以直线行驶在马路上,车速也只有30迈。刚到这个路口时,就发现突然有只小狗跑了出来,汪师傅赶紧就踩刹车,可惜根本来不及,小狗早就钻入车底被轧死了。

汪师傅就赶紧下车查看,旁边的熊女士也跑过来,大喊着把小狗拖了出来,可小狗早就死了。熊女士就让汪师傅必须赔偿,否则别想走。

汪师傅无奈,也想着赶紧花钱消灾息事宁人,就说可以给点钱赔偿。可熊女士却说这只小狗她养了七年,是花了八千块买的,要赔至少也要给八千,还说就算赔钱了汪师傅也占了很大便宜。

这下子汪师傅肯定不答应,一只小狗而已,难道你说赔八千就赔八千,能赔就不错了,还得寸进尺,本来也不是他的错。

汪师傅就表示不接受这个价格,熊女士一听,就气得直接把小狗尸体放在了汽车引擎盖上,弄得到处都是血。

看着激动的熊女士,汪师傅只能无奈的报了警。民警来了以后,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当即查看了汪师傅车里的监控。监控里显示,汪师傅的车是以规定的车速在行驶,并未有任何违规,而在经过这个路口时,是小狗突然窜出,使得汪师傅根本不可能提前发现踩刹车。

接着,民警又询问了熊女士,既然小狗是你买的,也说花了八千元,那又如何证明确实花了八千买的。而且熊女士也没有养犬证,遛狗时也没有牵绳,按照当地的政策,每天也只有早上5点到7点之间才可以出来遛狗,还必须牵绳。

所以,民警认定,这次事故责任和汪师傅无关,熊女士需要承担小狗被扎死的责任,不需要汪师傅做出赔偿,反倒是熊女士要赔偿汪师傅清洗车子的费用。

熊女士听后表示不服,她说小狗平时很乖的,根本不会乱跑,今天带出来也是想着中午路上人少,菜市场又近就没牵绳,肯定是汪师傅开车把小狗吓到了。

在这件事情上,熊女士的心情可以理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把狗视为宠物,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花销。

但是,既然花钱买了小狗也用心照顾它,那么就应该要注意到小狗的安全。养狗可以,那是你的自由,但是带出家门以后,还是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和人群。

小狗是私人财产,但是到了公共场所,假如因狗主人没有看好小狗,致使小狗咬到了别人,或者被伤害了,那都是狗主人的责任。

而且,汪师傅的车速是合规的,也答应做出一定的赔偿。可熊女士不依不饶,自己没看好小狗,还在超出规定时间遛狗不牵绳,结果出事了,如何怪别人。

所以,小狗是可爱的,它也没有能力按照主人的思维去做出合理的行为,这就需要狗主人多加看管,不然发生这样的事,即使熊女士再如何心痛,也是于事无补!

“把这么可爱的狗撞死了,必须赔8000!”熊女士中午带着小狗去菜市场买菜,却在路边等红绿灯的时候,小狗突然窜到路上,被正
“把这么可爱的狗撞死了,必须赔8000!”熊女士中午带着小狗去菜市场买菜,却在路边等红绿灯的时候,小狗突然窜到路上,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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