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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收取超10億元“引援調節費”能否歸還俱樂部?

中國足球的金元浪潮匆匆退去,不少俱樂部面臨資金困局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股改進展緩慢、賽區難以确定、開賽遙遙無期……5 月 9 日,部分中超俱樂部終于聽到了一則讓人有些激動的消息:有媒體人爆料,中國足協近期将研究歸還引援調節費事宜。顯然,對于财務狀況緊張的俱樂部來說,這筆錢無疑是一筆 “救命錢” 。

足協收取超10億元“引援調節費”能否歸還俱樂部?

所謂的 “引援調節費” 是從 2017 年夏季轉會窗開始實行的一項制度,中國足協和第三方審計機構先對各俱樂部的财務狀況進行審查,對于處于虧損狀态的俱樂部,引進外援資金超過 4500 萬元人民币/人次的、引入國内球員資金超過 2000 萬元/人次的,收取等額的引援調節費用。按照足協推出這項規則時的通知,這筆款項全部納入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而未超過外援 4500 萬元和内援 2000 萬元 “紅線” 的轉會,俱樂部無需繳納引援調節費,但需在原有青訓預算基礎之上,等額增加該次引援支出的實際金額。

足協收取超10億元“引援調節費”能否歸還俱樂部?

到 2019 年的最後一天,中國足協在公布 2020 賽季職業聯賽政策調整時,在保持外援 4500 萬/人次和内援 2000 萬/人次的标準不變的基礎之上,又将原來的 “全額收取” 改為 “差額收取”。

足協設立引援調節費制度,短期目标是限制各俱樂部為了追求短期成績盲目高價引援,長期目标則是希望通過制度建設,讓引援支出與青訓投入趨于平衡,進而促進職業足球走上健康穩定發展的道路。從短期效果來看,引援調節費确實起到了一些作用,最直覺的效果,就是中超的整體夏窗轉會支出從 2016 年驚人的 1.28 億歐元,大幅縮減至 2017 年的 5545 萬歐元和 2018 年的 5520 萬歐元。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到了 2019 年夏窗,引援調節費政策的限制力出現下滑,中超諸強的轉會支出回到了與 2016 年夏窗的 1.28 億歐元相近的近 1.16 億歐元。

足協收取超10億元“引援調節費”能否歸還俱樂部?

究其原因,一部分是因為政策實行之初,各家俱樂部不願公然違背足協,乃至更高層管理部門控制聯賽整體投入的願望,于是通過租借等手段規避了過高的轉會支出;再有就是,一段時間摸索下來,各俱樂部已經找到了繞開引援調節費的辦法。比如想引進一名身價超過 2000 萬标準的内援,那就再從轉出球員的俱樂部簽下幾名身價遠低于這一水準的小将,幾人平均下來,誰的身價都不會超過标準,皆大歡喜。而要引進身價超過 4500 萬人民币标準的外援,也可以通過讓球員先與原俱樂部解約,再以自由身完成轉會的方式繞過引援調節費。在這種情況下,中國足協很難要求外國俱樂部配合自己的工作,進而證明到底有沒有産生轉會費,或是究竟産生了多少轉會費。這樣一來,引援調節費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喪失了它原有的限制作用。對于有沖冠或保級剛需的俱樂部來說,就算對方俱樂部不願配合,調節費也不過是多交一點錢而已,如果是那些 “不差錢” 的俱樂部,該買的還是要買。

足協收取超10億元“引援調節費”能否歸還俱樂部?

還有,随着政策的推行,引援調節費的一些不合理之處也顯現出來,比較明顯的一點就是,無論是作為社會團體的中國足協,還是作為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都需要在符合相關财務管理條例的前提下才能收取這筆費用。簡單來說,各俱樂部上交的引援調節費成了 “燙手山芋” ,在足協尚無法開具發票時,還出現了一些俱樂部因無法下賬而拖欠引援調節費的現象,這進一步加劇了按要求繳納調節費的俱樂部的不滿。尤其近兩年來,随着中國足球職業聯賽 “金元時代” 的終結,中超俱樂部投入已大規模縮水,足協對各俱樂部也有着越來越嚴格的支出限額,引援調節費政策雖未被廢黜,但實際上已經是 “名存實亡” 了。

那麼,在過去這幾年,中國足協到底收到過多少引援調節費呢?2019 年 3 月 19 日,中國足協曾對中超、中甲俱樂部 2019 年冬季注冊轉會期内完成轉會手續的球員進行過公示。從公示中可以看出,塔利斯卡、保利尼奧、費萊尼、哈姆西克四名冬窗重磅外援已繳納調節費。

足協收取超10億元“引援調節費”能否歸還俱樂部?

此外據《足球報》報道, 2018 年,累計 8 名外援的轉會涉及到繳納調節費,分别是北京國安的巴坎布、比埃拉、廣州隊的保利尼奧、塔利斯卡、大連人的哈姆西克、卡拉斯科、山東泰山的費萊尼,以及天津天海的莫德斯特,以上球員轉會繳納的調節費總額約十幾億人民币。

足協收取超10億元“引援調節費”能否歸還俱樂部?

那麼,足協為何放着這巨款不用,如今又考慮退還俱樂部呢?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在沒有向上級部門申請收取企業費用,即取得收費許可的情況下,調節費并不是足協合理合法的收入。雖然中國足協已收取了這筆錢,但是鑒于沒有完成收費許可的手續,隻能将調節費放在中超公司戶頭上。但作為社會團體,足協又必須遵循《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的财務規定,“社會團體财務收支應當全部納入其開立的銀行賬戶,不得使用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銀行賬戶”,是以足協将這筆錢轉入中超公司戶頭,顯然是 “使用其他組織的銀行賬戶” 。如果不及時處理,就會成為國家清理 “小金庫” 的對象。有錢花不出去,存放又觸及财務管理紅線,這就是足協現今面對的尴尬,也是如媒體所報道的那樣,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收費合規問題,派員走訪中國足協的原因。而及早取消該項收費、把已收取款項退還,則成為足協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問題最便捷的方法了。

如今,随着金元足球浪潮的退去,越來越多出現資金困難的俱樂部,呼籲足協退還他們曾經繳納的引援調節費的呼聲越來越高。當年俱樂部财務狀況良好的時候,錢交了也就交了,現如今俱樂部手頭沒錢,足協拿着這筆錢也無法如預計的那樣正常地投入到青訓體系中去,也難怪俱樂部動起了要求足協退還調節費的念頭。況且,當初各俱樂部繳納的調節費,少則以千萬為機關,多則上億,放到現在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填補俱樂部财政的虧空,緩解欠薪等難題。

足協收取超10億元“引援調節費”能否歸還俱樂部?

一邊是俱樂部急等着這筆錢 “救命” ,另一邊則是足協為了避免财務違規也有返還的意願,是以,有關足協将研究如何處理引援調節費的傳聞,最終變為現實的可能性很大。當然,即便退還引援調節費,也還要走相關的程式,眼下中國足協的工作重點還是在聯賽的籌備工作上。随着上海兩支球隊先後進駐大連賽區,中超開賽的一大前序工作已經有了很大進展,接下來,就看籌備組何時能敲定賽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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