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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晚年:疾病纏身,無保險不讓住院,死後多天才被發現

張愛玲家世顯赫,爺爺是清末名臣張佩綸,奶奶李菊藕是朝廷重臣李鴻章的女兒。

雖然到了她父親張廷重這一輩有所敗落,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張家生活還是可以的。

張愛玲也絕對算得上是才女,她7歲寫小說,8歲開始學習鋼琴、英語等,在其父的引領下,小小年紀就開始閱讀《三國演義》、《西遊記》、《七俠五義》等中國古典名著。

可以說張愛玲的兒時經曆為她日後步入文壇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張愛玲晚年:疾病纏身,無保險不讓住院,死後多天才被發現

圖|張愛玲

新中國成立後,張愛玲于1952年赴香港,1955年又去了美國,從此在美國定居,并于1960年加入了美國國籍。

定居美國後,張愛玲依然是筆耕不辍,不僅在美國投稿子,還繼續給香港的一些機構寫劇本等,單憑稿費收入,生活自然也不差。

自從1967年她的第二任丈夫,同時也是美國劇作家賴雅去世之後,張愛玲在美國的生活也開始孤單寂寞起來。

1972年,張愛玲移居洛杉矶,從此,孤獨的幽居此地,過起了自己的晚年生活。

在洛杉矶,張愛玲曾多次搬家,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她怕蟑螂螞蟻等蟲子。

1991年7月,她最後一次搬家,當時由好友林式同當擔保人,租住了靠近洛杉矶加州大學的羅徹斯特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的一間房子,房東是一個伊朗人,在這裡,她一直住到去世。

其實,搬到這裡之後,她還想搬家,因為這裡照例有她讨厭的這些小動物,隻是在她這生命的最後一段途程裡,她實在是動不了了。

相對而言,她在羅徹斯特較高價的電梯大廈住了四年多,時間還算比較長的。

張愛玲晚年:疾病纏身,無保險不讓住院,死後多天才被發現

圖|張愛玲晚年

在張愛玲晚年,除了那些讓她不勝其煩的蟲子,困擾她的還有伴随她整個晚年的疾病。

晚年的張愛玲可謂是疾病纏身,他患有嚴重的皮膚病、牙痛、眼病、腳腫等疾病,長期的吃藥、疾病,讓她的身體免疫力非常低下,有時一個感冒,都要治療一個多月,保養治病,耗費了她大量的時間。

以至于她在給好友的信中抱怨道:“我成天隻夠伺候自己,chores(零星雜事)永遠有增無減。”

其實,這和張愛玲平時力行節食有很大關系,她主張節食,結果抵抗力弱,容易生病,這種情況一直持續着,最終她精力不濟,導緻寫作越來越少。

甚至寫信對于她都是沉重的負擔,有時一封信要寫好幾天,當時除了極少的幾個人,她都不給寫信,甚至連和她有出版業務聯系的宋淇夫婦那裡,1992到1993年間,也有大半年沒有收到她的信件,因為"各種醫生派下的任務再加上我确實精力不濟,做一點事要歇半天。”

張愛玲晚年:疾病纏身,無保險不讓住院,死後多天才被發現

圖|1962年的張愛玲

張愛玲在美國是一個沒有保險的人,在當時的美國,沒有保險,醫院是拒絕辦理住院的。

1989年春的一天,69歲的張愛玲在過街時,被一個迎面跑來的中南美的年輕男子撞倒在地,由于撞擊過猛,導緻她跌傷右肩骨。

她去看了醫生,醫院拒絕給她住院,因為她沒有買保險,為此她寫信給好友林式同說:“我覺得我這樣按月收入的人,醫療費還是現付合算,但是現在此地醫院往往不收沒保險的病人,是以預備保個短期住院Blue Shield(保險)。”

張愛玲當時雖然有着比較穩定的版稅收入,但她花的比掙得多,在這種情況下,她也不敢随意花錢了。

随着年齡的增長,身體也越來越差,張愛玲開始考慮身後的事。

其實早在1985年她65歲時,一件事情的發生,讓她已經考慮到了遺囑問題。

那一天晚上,她外出怕回去太晚,就快步走了幾條街,她忽然感到心口又有點疼,就想到可能是心髒病發作,當時她就想,如果倒在街上,該怎麼辦,于是想到了立遺囑的事。

其實,考慮遺囑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張愛玲不願将身後自己的财物充公,為此她也曾詢問過遺囑公證的相關事宜,一來手續頗為麻煩,二來她的公民身份證丢失,是以一直也未能去辦理。

有一天,她為給在上海的姑父李開第辦國内版權代理,要買授權書表格,卻無意間看到了遺囑表格,順便也買了一張。

她又了解到,有了公民身份證,辦個遺囑公證也不難,于是她便找到公證處,填寫了表格,遺囑如下:

我EILEEN CHANG REYHER,定居于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矶羅徹斯特(R0CESTER)大街10911号較高價的電梯大廈206 (90024),聲明本遺囑是我的最後遺囑,并取消在此之前本人所立的其它遺囑:

第一、在我死亡時,把我的全部動産遺贈給STEPHEN C. & MAE SOONG(MR.&MRS. STEPHEN C.SOONG )(宋淇夫婦--筆者注)。

第二、我想立即火葬,不在殡儀館,把骨灰撒在任何荒無人煙的地方,撒遍寬廣的陸地上。

第三、我指定MR.STONE LIN(林式同-筆者注)作為本遺囑的遺囑執行人。

公證人确認:

“EILEEN CHANG REYHER在簽署遺囑時心智健全,而且不是被迫,也沒有受到威脅、欺詐和任何人的不當影響。”

之後,給這份遺囑簽了字。

簽完這份遺囑後,她給林式同寫信,附上遺囑影印件,說了這件事,林式同還以為她得了什麼不治之症,打電話問她,她說身體尚好,隻是以防萬一。

張愛玲晚年:疾病纏身,無保險不讓住院,死後多天才被發現

圖|張愛玲交給林式同的遺囑

24日簽下的遺囑,25日她即将正本寄給宋淇夫婦,同時寫了以下囑托:

為了托KD (即張愛玲的姑父李開第)大陸版權的事,我到文具店買授權書表格。就順便買了份遺囑表格,能公證就省得找律師了。以前一直因為沒證件不能立遺囑,有錢剩下要充公。現代醫療太貴,如果久病,醫護費更是個無底洞,還有錢剩下的話,我想:

(一)用在我的作品上,例如請高手譯,沒出版的出版,如用于林彪的一篇英文的,雖然早已明日黃花。(《小團圓》小說要銷毀)這些我沒細想,過天再說了。

(二)給你們倆買點東西留念。

即使有較多的錢剩下,也不想立基金會作紀念。……

這些年來,張愛玲的版稅收入大約有30多萬美元,存放在香港,由宋淇夫婦為她理财。

張愛玲為什麼要将宋淇夫婦指定為遺囑繼承人呢?

這是因為她一生無子,自己的父母、姑姑又都已故去,而她與弟弟張子靜又一直不和,二人形同陌路。

她本想把繼承人指定為姑父李開第,因為她曾經做過張愛玲在香港讀書時的監護人,有恩于她,再加上李開第與她姑姑晚年結婚合,相濡以沫,可是他在大陸,辦起手續來過于麻煩,最終忙活了好長時間也沒有辦成,是以隻好作罷。

至于宋淇夫婦,幾十年來一直是她的摯友,後期更代理了她的出版事務,對她的作品及著作權情況最了解,也最堪信任和托付,指定為其遺産繼承人,順理成章。

宋淇夫婦收到張愛玲寄來的遺囑後,深為她的這種超越超越骨肉的信任所感動,對此非常感慨。

張愛玲晚年:疾病纏身,無保險不讓住院,死後多天才被發現

圖|宋淇、邝文美夫婦

由于皮膚病的原因,張愛玲十分懼怕蟲子,到了晚年更加嚴重,甚至已經到了出現幻覺的地步。

1995年7月25日,即在她去世前不到兩個月時,她寫給宋淇夫婦的信中所述的狀況,已到令人驚駭的地步:

前信說過皮膚病又更惡化,藥日久失靈,隻有日光燈有點效力。是我實在無奈才想起來,建議試試看。醫生不大贊成,隻說了聲“要天天照才有用。”

天天去Tanning salon (日光浴店)很累,要走路,但是隻有這一家進階幹淨,另一家公車直達,就有fleas(跳蚤),帶了一隻回去,吓得連夜出去扔掉衣服,不敢用車房裡的垃圾箱,出去街角的大字紙簍忽然不見了,連走幾條街,大鋼絲簍全都不翼而飛,不知道是否收了去清洗。

隻好違法扔在一條橫街上,回去還惴惴好幾天,不确定有沒留下fleas卵。Tanning salon(日光浴店)天冷也開冷氣,大風吹着,又着涼病倒。

決定買個家用的日光燈。現在禁售,除非附裝定時器,裝了又太貴沒人買,$600有價無市,舊的怕有fleas卵,但是連舊的都沒有。

好容易找到遠郊一個小公司有售,半價,又被搞錯位址幾星期才送到。

我上次信上說一天需要照射十三小時,其實足足廿三小時,因為至多半小時就要停下來擦掉眼睛裡鑽進去的小蟲,擦不掉要在水龍頭下沖洗,臉上藥沖掉了又要重敷。

有一天沒做完全套工作就睡着了,醒來一隻眼睛紅腫得幾乎睜不開。沖洗掉裡面的東西就逐漸消腫。

又一天去取信,背回郵袋過重,肩上磨破了一點皮,就像鲨魚見了血似地飛越蔓延過來,團團圍住,一個多月不收口。

一天天眼看着長出新肉來又蛀洞流血,本來隔幾天就剪發,頭發稍長就日光燈照不進去。

怕短頭發碴子落到創口内,問醫生也叫不要剪,頭發長了更成了窠巢,直下額、鼻,一個毛孔裡一個膿包,外加長條血痕。

照射了才好些,當然烤幹皮膚也隻有更壞,不過是救急。這醫生“諱疾”,隻替我治sunburn (曬傷),怪我曬多了,正如侵入耳内就叫我看耳科,幸而耳朵裡還沒灌膿,但是以後源源不絕侵入,耳科也沒辦法。

他是加大膚科主任,現在出來自己做,生意不好。替我清除耳臘後說:“I'm glad there's something I can do to help you.”(很高興有一些事我能幫忙)顯然是承認無能為力。

等到發得焦頭爛額,也隻說:“癢是快好了,皮膚有點癢”;以為是蟲,“其實是膚屑(skin flakes),我不是拿到顯微鏡下看也不相信。”

他本來也同意我的青筋不是青筋,有些疤痣皺紋時來時去,也同樣是eczema(濕疹)的保護色。當然膚屑也有真有假。

真膚屑會像沙蠅一樣叮人crash-dive into eyes with a stab of pain(直插眼内造成一陣刺痛),眼睛輕性流血已經一年多了。

我終于忍無可忍換了個醫生,林式同的,驗出肩膀上ulcerated (潰瘍發作),治了幾星期就收了口,臉上也至少看不大出來了。……

晚年對蟲子的懼怕幾乎讓她精神失常,為此,她曾多次搬家,最後的幾年中,她曾經因為要逃避蟲患,一度想離開洛杉矶,去鳳凰城或拉斯維加斯居住,但看了那邊報上的召租廣告後,權衡之下,還是做出了不去的理性決定。

宋淇夫婦勸說她去香港,可是她表示自己更願意去新加坡安居,但終未成行。

張愛玲晚年:疾病纏身,無保險不讓住院,死後多天才被發現

終于,張愛玲生命的最後一刻來到了。

誰也不知道,在她生命的最後一刻,到底發生了什麼,或者,她還想着什麼,也許她曾試圖起身去喊人,或者打電話,她安裝電話,就是怕自己出意外,但最終還是沒有用上。

可以想象,她完全動彈不得,隻能無助地、絕望地躺在那裡,直到閉上眼睛。

就這樣她在自己的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裡悄無聲息地躺了好些天,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管理人這些天一直沒有看到她的身影,便過來按她的房間門鈴,但沒有應答,當打開房門,走進房間,這才發現,張愛玲已經去世了。

據查驗,張愛玲死于動脈硬化性心血管病,而去世的時間,應在被發現之日的三天前。

去世時,她的房間裡隻有一張單人行軍床、一條藍灰色毛毯、一張折疊的書桌、一台放在地上的電視機,以及到處散放着的中英文報紙和書籍。

她大約知道自己大限已到,她将重要證件裝進一個手提包裡,擺在折疊桌上。

遺囑執行人林式同和他的友人們為張愛玲辦理了後事:遺體送到了玫瑰園殡儀館火化,骨灰于9月30日撒到大海。

漂泊半生,終老海外,張愛玲,終年7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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