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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例“安樂死”執行醫生,悔不當初:就算給100萬也不會再幹

作者:39健康網

今年的人大代表會議,“建議安樂死合法化”再次被人大代表提出。

其實,早在30多年前,“安樂死案件”就曾在大陸出現,你知道中國“安樂死”第一案的結果嗎?

01、患者“肝硬化”,病痛難忍

那還是在1987年,陝西。王明成的母親夏素文長期患病,3年前就被診斷為“肝硬變腹水”。年初夏素文的病情加重,多次昏迷,在6月轉入漢中市傳染病醫院住院治療。

但是情況并不樂觀,當天醫生就下達了病危通知書。随後的幾天,夏素文表現得十分痛苦、煩躁,夜晚驚叫不安,哭着喊着想死。

第二天院長查房時,王明成知曉母親的病不會再好了。不忍母親被病痛折磨,王明成詢問院長能不能有什麼辦法讓母親早咽氣,被回絕。

中國首例“安樂死”執行醫生,悔不當初:就算給100萬也不會再幹

02、三次懇求,他終究不忍再拒絕

但王明成并未放棄,他随即找到了主管醫生蒲連升。

一開始,蒲連升是拒絕的,然而王明成再三要求,甚至下跪哭訴,并表示自己會承擔所有責任。最終,蒲連升同意了。

蒲連升給夏素文開了100毫克複方冬眠靈,并在處方上注明是家屬要求安樂死。接着,在蒲連升的要求下,實習醫生被迫給夏素文注射了75毫升複方冬眠靈。當天,蒲連升囑咐值班醫生,如果夏素文12點還沒死,就再打一針複方冬眠靈。

當天下午1-3時,王明成兩次找到值班醫生,值班醫生又開具了100mg複方冬眠靈,并完成注射。第二天淩晨5時,宣告死亡。

中國首例“安樂死”執行醫生,悔不當初:就算給100萬也不會再幹

03、被告上法庭,多年之後感慨:悔不當初

然而,在夏素文死亡近3個月之後,因患者的大女兒告密,蒲連升、王明成等四人被抓走,蒲連升以故意殺人罪被公訴。

經法醫鑒定:夏素文主要死因是肝性腦病,兩次接受注射的複方冬眠靈用量(175毫克)在正常範圍内,死亡表現沒有出現血壓驟降或者呼吸中樞抑制。是以,認為複方冬眠靈僅加深了她的昏迷程度,不是死亡直接原因。

雖然用藥不是造成夏素文死亡的直接原因,但兩人的行為屬于故意剝奪公民生命權利行為。綜合考慮,在1994年4月6日,宣告蒲連升、王明成無罪。

實際上,雖然宣告無罪,但是審判結果同時也說明了在法律層面上,認定了安樂死是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最終,蒲連升在看守所裡總共呆了492天。

多年之後,蒲連升參加央視《新聞夜話》采訪。

因為這個案件,自己的工作沒了,被家裡的人怨恨、被醫院的人怨恨,自己過得比同年的那些參加工作的人都差。

表示之後如果再遇到這樣的事,無論如何是不會再做了。哪怕對方跪下,拿10萬、100萬,都不可能給他做的。

而2003年,王明成被查出胃癌晚期,再次向醫院提出了安樂死的要求,隻是這次醫院沒有同意,最終他在病痛中離開了。

中國首例“安樂死”執行醫生,悔不當初:就算給100萬也不會再幹

一、安樂死在哪些國家開了綠燈?

安樂死,源于希臘文,直譯是指“好的死亡”。安樂死的種類較多,比較常見和易于了解的分類可以分為“自願安樂死”、“非自願安樂死”、“不自願安樂死”。

自願安樂死是指當事人本身願意、希望且要求安樂死。非自願安樂死是指當事人已經失去了選擇死或生的能力, 但被以仁慈方式處死或允許其死。不自願安樂死,是指當事人不同意結束自己的生命但仍被處死,相當于“謀殺”。

其中非自願安樂死離我們并沒有想象中那麼遙遠。

這種安樂死一般分為主動安樂死和被動安樂死。前者是醫護人員主動采取措施,加速病人的死亡。後者是中止維持病人生命的醫療措施,任患者自行死亡。而被動安樂死在現實中是存在的,即“患上絕症,放棄治療”。

目前,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越來越多,包括瑞士、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哥倫比亞等。

中國首例“安樂死”執行醫生,悔不當初:就算給100萬也不會再幹

來源:澎湃新聞

二、“安樂死”立法需慎之又慎

盡管在有的國家安樂死是合法的,但是也發生過不少以安樂死為借口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案件。為什麼大陸實作安樂死立法難?

從價值判斷的角度來說,安樂死立法有它的正當性和合理性,但是目前大陸的社會環境和醫療條件尚未滿足安樂死立法的要求。

從倫理層面來說,不管安樂死合不合法,都是為了保護備受疾病折磨的患者,符合倫理道德。但是,由于安樂死涉及人權、生命權等多個方面,需要考慮的細節有很多,合法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中國首例“安樂死”執行醫生,悔不當初:就算給100萬也不會再幹

江西師範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教授顔三忠認為,實作對“安樂死”立法,必須努力實作以下4個前提條件:

1、醫療技術需要普及和不斷發展。

比如鄉村醫院、衛生所等地能不能判斷出是否滿足安樂死的條件,否則在法律沒有明确限制規定時,很有可能造成“誤殺”。

2、全民醫療保障體制仍需不斷完善。

對于普通家庭來說,有些重症患者可能會因為費用的問題,違背本身的意願放棄治療。

3、醫生的醫德要提高,要有公衆信任。

醫生必須具備極高的道德水準,否則也有可能發生違背患者意願強行安樂死的情況。

4、安樂死的技術和倫理規範要完善

需要進行準确的技術評估和倫理道德評估,預防法律風險和道德風險。

2021年,《人口學刊》釋出了一項關于“大衆對安樂死的态度”的調查研究,結果有55.2%的人贊成安樂,有44.8%的人不贊同或保持中立,其中明确反對占7.1%。對此,你怎麼看?

中國首例“安樂死”執行醫生,悔不當初:就算給100萬也不會再幹

圖源:參考資料4

安樂死合法化之路漫漫其修遠兮,在沒有法律保障之前,我們無法輕易得出結果,生命權不容馬虎。

參考資料:

[1]《安樂死合法、分娩鎮痛免費、建立麻醉治療科,他最想做的三件事》.醫學界.2022-03-27

[2]《第719期【法律知識】概述“安樂死”》 .華政法援. 2019-03-15

[3]《86歲老人拔掉妻子呼吸管事件引熱議,安樂死該不該立法?》.中國醫學論壇報. 2019-01-22

[4] 王卓,李莎莎,中國公衆對安樂死的态度及其影響因素分析——基于2019年民意調查資料,人口學刊,2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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