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閑時翻書君
人生有限,有時不禁好奇,為什麼我們要求希冀永恒。
希望有永恒的生命,仿佛人間是樂土。
希望有永恒的愛情,仿佛這是情感真實的樣子。
我們都知道總會有告别世界的一天,卻永遠不希望這一天到來。
這樣的遐思所指向的根源是:生命是什麼?
無論我們在何種形式的生命中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總能得到相似的結論。
無論是動物、植物、細菌、病毒……,任何生活活動的最終意義都是:個體的生存,以及基因的延續。
但人确實又有一些不同之處。
我們知道有一些人并不以繁衍子嗣為生活的目标,甚至不屑于過這樣的生活。
對于丁克這個問題必然有天然的争議,原因在于一個生命群體,如何接納對生命反抗這樣的思想。
無法了解,更不需要了解。
但這種反抗的出現與多樣化,增添了人并非一般生命的證據。人的思想最終可以淩駕在生物性之上,展現出非生命的思考。
非生命?
地球上最大的非生命不就是自然嗎?也許,人的非凡意義最終停靠在自然之中。
并非超越,隻是回歸。
自然包含了生命與非生命的狀态,如果我們認為生命是自然演進的唯一形态,那麼背離生命思維的行為是一種倒退。
但如果生命不過是一種偶然,又該是怎樣的呢?
三毛曾這樣寫:
世界上沒有第二個撒哈拉了,也隻有對愛它的人,它才向你呈現它的美麗和溫柔,将你的愛情,用它亘古不變的大地和天空,默默地回報着你,靜靜地承諾着對你的保證,但願你的子子孫孫,都誕生在它的懷抱裡。
——三毛《撒哈拉的故事》
愛情易逝,唯有把這種情感鑲嵌在自然之中,才配得上永恒。
生命不可能永恒,除非它懂得何為複歸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