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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爾小國竟能逼大清簽訂屈辱條約、割占領土,最終由周總理廢除

作者:寶劍說

引言

清朝鹹豐年間,清朝嚴重衰退,烽煙四起,内外交困,無瑕顧藏。就連蕞爾小國尼泊爾也能逼迫西藏地方政府屈辱求和,簽訂《藏尼條約》,這就是藏尼戰争。随着新中國的到來,此條約才被正式廢除。

尼泊爾印象

說起尼泊爾大多數人普遍想到的印象肯定是:遍布高原山地的内陸小國家,社會經濟欠發達、交通不便、與世隔絕。

大家隻會在談起登珠穆朗瑪峰的時候才會感覺這國家有一點存在感,攀登珠穆朗瑪峰的路線很多,多達19條,風險隻有登山者才知道,經過大部分驢友的探索,隻有兩條路線相對安全,第一個來自尼泊爾珠穆朗瑪峰南坡,第二個來自中國西藏北坡畢竟從中國攀登珠穆朗瑪峰需要45萬元,而從尼泊爾出發需要7萬多元。因為成本問題,大部分人選擇從尼泊爾出發。

其實尼泊爾也是一個曆史悠久的文明古國,某些方面的體量已經超過了世界上的許多國家,比如其國土面積14.72萬平方公裡,比10.33萬平方公裡的南韓大,人口2861萬(2019年),遠超澳洲的2536萬人。

尼泊爾小國竟能逼大清簽訂屈辱條約、割占領土,最終由周總理廢除

藏尼戰争背景

戰争開始

1846年,親英國的忠格·巴哈杜爾·拉納将軍發動軍事政變,自封為首相,尼泊爾成為英國的半殖民地。感覺有英國支援的廓爾喀(尼泊爾)(尼泊爾),燃起了對西藏的野心。

藏屬聶拉木地區和吉隆地區發生邊境糾紛,這兩個山口重鎮的關稅,是西藏地方的重要收入。是以,廓爾喀(尼泊爾)一直觊觎兩地。早在道光二十四年,廓爾喀(尼泊爾)國王就向駐藏大臣孟保提出過“聶拉木、濟嚨地方十年歸西藏管理,三年歸廓爾喀(尼泊爾)管理”的要求,但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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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年春,清帝國深陷太平天國戰争的泥潭。廓爾喀(尼泊爾)王朝乘機做好了戰争準備,并向西藏政府提出以下三點要求:(1)賠償尼泊爾商人因曆年的商貿沖突所遭受的損失;(2)歸還曾經屬于廓爾喀(尼泊爾)的聶拉木與濟嚨兩地;(3)割讓藏西的達拉崗地區。如此過分的要求,被拒絕後,西藏和尼泊爾爆發了戰争。

戰争打響

陳兵藏尼邊境的尼軍已相繼攻占了濟嚨、聶拉木、宗喀、補仁、絨轄、達拉崗及帕嘉嶺等地,藏兵傷亡甚多。但由于清廷已經調兵入藏抗擊尼泊爾,尼泊爾一方提出條件,希望藏方割讓濟嚨、聶拉木,或為尼泊爾占領的每處要地支付20萬盧布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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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爾軍隊作戰英勇,武器和作戰方式都得到了英軍的更新,藏軍不敵落敗,但藏軍依舊頑強抗尼。

由于談判的緣故,尼泊爾放松了戒備。然而清廷許諾入藏的3000川軍,竟然因為湖北戰事吃緊,又給調回去了。

藏人本以為清廷和尼方談判是等待援軍入藏的緩兵之計,然而苦等援軍不到,才知道大清根本指望不上,隻能靠自己了。

1855 年11月初,天氣嚴寒,滴水成冰,利于藏人作戰。噶倫策墊奪吉率領邊境一帶的西藏地方民兵,向強大的大尼軍發起猛烈的突擊。藏軍直插尼軍後方,将尼泊爾人的物資推下山崖。切斷了尼軍的補給線。突然的襲擊打得尼軍措手不及,藏兵趁勝追擊,又奪回了聶拉木。

戰争結果

然而,藏地的人口和資源劣勢,清代西藏人口僅134萬,分散在廣袤的雪原難以集合人力物力,而當時尼泊爾人口已達200萬以上。清廷許諾的援兵,最終都未至。而尼泊爾卻押上了更多的兵力,按照尼方資料,當時尼軍擁有“一支擁有 14000 名步兵、1200 名騎兵、80 門輕炮、24 門大炮,以及大量的山地戰争所必需的機械、榴彈炮等在内的新部隊”。

随着越來越多廓爾喀(尼泊爾)人如同潮水一般湧入青藏高原,聶拉木等要地又再次被尼泊爾奪走。

但畢竟嚴冬已至,不利于尼軍繼續作戰。其首相鐘·巴哈杜爾考慮到尼泊爾畢竟是個小國窮國,與其陷入漫長的戰争泥潭,不如快速停戰以取得實利。

一開始,尼泊爾人認為藏軍會像乾隆朝廓爾喀(尼泊爾)入侵時那樣不堪一擊,然而藏軍此番竟能與他們打得有來有回,令尼方方驚異。然而畢竟占優勢的是尼泊爾一方。在清廷駐藏大臣的協調之下,雙方簽訂了令清王朝喪權辱國的《藏尼條約》。但聶拉木等地也由尼方歸還給西藏地方政府,條約内容如下:

1.西藏每年付給廓爾喀(尼泊爾)政府一萬盧比。

2.西藏對廓爾喀(尼泊爾)商民不抽各種稅項。

3.西藏和廓爾喀(尼泊爾)互換戰争中的俘虜和财物。

4.廓爾喀(尼泊爾)将來可以派一個進階官員駐紮拉薩。

5.西藏民和廓爾喀(尼泊爾)民如有争訟,雙方官員會審;拉薩轄區内的廓爾喀(尼泊爾)商民或加德滿都回民如有争訟,西藏官員無權審訊。

尼泊爾小國竟能逼大清簽訂屈辱條約、割占領土,最終由周總理廢除

但在《藏尼條約》簽訂之後,尼泊爾一直擴大其在西藏的特權,獲得了在拉薩等地駐軍的權利

新中國的到來,廢除了條約

新中國建國後由周恩來總理出面,廢除尼泊爾在西藏的各項特權

尼泊爾小國竟能逼大清簽訂屈辱條約、割占領土,最終由周總理廢除

1956年中國和尼泊爾兩國經過談判,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保持友好關系以及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爾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尼泊爾将其駐拉薩的代表處改為總領事館,将其駐紮在西藏拉薩和其他地點的武裝部隊撤退,廢除尼泊爾在西藏的各項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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