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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還是“一二三”?快來get數字的正确用法

51勞動節 or 五一勞動節?

寫作的時候,我們經常糾結于選用阿拉伯數字還是漢字數字這種問題:

該用“123”還是“一二三”

還是“壹貳叁”?

“0” “零” “〇”又有什麼差別?

數字用法有哪些具體規範呢?

生活中無處不在的數字,似乎可以“随意”使用。然而,對于漢字數字和阿拉伯數字這兩種不同的數字表達形式,他們的表達功能、使用場合有何不同,在正式的中文出版物中,應該如何使用數字等問題,恐怕仍不被大多數人所熟知。

在現代社會生活中,需要用到數字的場合可謂比比皆是。身份證号、學号、銀行賬号、電話号碼、郵政編碼、書号……數字的具體應用恐怕多到無法列出一個完整的清單,但概括起來,數字的主要功能可以歸納為兩個:計量和編号。

與其表達功能相對應,數字在中文文本中主要有兩種表達形式:

漢字數字形式:中文固有的書寫形式,基本符号有“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萬、億”等。

阿拉伯數字形式:自19世紀末20世紀初開始,伴随西學東漸和中國現代化程序,逐漸在中文中推行開來,基本符号有“0、1、2、3、4、5、6、7、8、9”等。

在實際使用中,阿拉伯數字還可以根據需要,使用小數點“.”、多位數分節符“,”、以及短線“-”和分隔符“∶”等輔助符号。用漢字書寫的數字則不含其他輔助符号。

可見,數字的上述兩種表達形式跟數字的主要表達功能之間是有大緻對應關系的——

在強調精确計量和編号功能的場合,傾向于使用阿拉伯數字;

作為一般語詞使用以及表達概數的場合,傾向于使用漢字數字形式。

不過,這種分工并不是絕對的。一方面,漢字數字也有計量和編号的功能。在阿拉伯數字進入中國之前,中國人正是用自己的漢字數字書寫形式來計數的,包括做計算和用數字來編号、排序。

另一方面,阿拉伯數字在使用過程中,其表達功能也逐漸拓寬,從最開始的主要用于精确計量發展到各種編号功能,進而發展到跟漢字成分結合在一起來表達概數。

這樣,就造成了在一些場合二者可以換用的情形。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才需要對兩種數字書寫形式進行适當的規範,盡可能将不同的表達形式跟不同的表達功能對應起來,實作漢字數字跟阿拉伯數字相對分工明确,各司其職的目标,從整體上提升中文文本傳遞資訊的效率。

數字用法規範可參考國家标準《出版物上數字用法》(GB/T 15835-2011)。下文摘錄并總結了其中的一些值得關注的用法規範:什麼情況下選用阿拉伯數字,什麼情況下選用漢字數字,以及什麼情況下選用兩者皆可?

選用阿拉伯數字

★ 用于計量的數字

示例:-125.03 34.05% 39 ℃

注:當數值伴随有計量機關時,特别是當計量機關以字母表達時,應采用阿拉伯數字。

★ 用于編号的數字,如電話号碼、郵政編碼、公共汽車号、公文/圖書編号、道路編号等。

★ 已定型的含阿拉伯數字的詞語

示例:4G手機 G8峰會

維生素B12 97号汽油

選用漢字數字

★ 非公曆紀年

示例:丙寅年十月十五日

★ 概數,數字連用表示的概數、含“幾”的概數,應采用漢字數字。

示例:三四個月 二十幾

★ 已定型的含漢字數字的詞語,漢語中長期使用已經穩定下來的包含漢字數字形式的詞語,應采用漢字數字。

示例:五講四美 五四運動

“一·二八”事變 “一二·九”運動

兩種形式均可

★ 如果表達計量或編号所需要用到的數字個數不多,書寫的簡潔性和辨識的清晰性兩方面沒有明顯差異時,兩種形式均可使用。

示例:17号樓(十七号樓) 3倍(三倍) 20世紀80年代(二十世紀八十年代)

★ 如果要突出簡潔醒目的表達效果,應使用阿拉伯數字;如果要突出莊重典雅的表達效果,應使用漢字數字。

★ 在同一場合出現的數字,應遵循“同類别同形式”原則來選擇數字的書寫形式。如果兩數字都是表達年月日時間,或者兩數字在文章目錄中表示同級标題的編号,應選用相同的形式。

注意:應避免相鄰的兩個阿拉伯數字造成歧義的情況。

示例:高三3個班 高三三個班(不寫為“高33個班”)

★ 有法律效力的檔案、公告檔案或财務檔案中可同時采用漢字數字和阿拉伯數字。

示例:2008年4月保險賬戶結算日利率為萬分之一點五七五零(0.015750%)

形式是為内容服務的,數字形式也不例外。在書面上選擇數字書寫形式時,總原則是根據數字的表達功能(或者說表達目的)來選擇其書寫形式。但正如上文指出的,數字的形式和功能之間盡管有大體的對應關系,但仍然存在交叉和可以換用的情況。因而,在具體落實根據表達功能來選擇表達形式這一總原則的時候,要遵循四個更具體的原則。

編碼效率原則

數字的主要功能是計量和編号。對于這兩個功能來說,都要求資訊傳遞的效率高。因而在用數字計量和編号的時候,需要用到的數字越多,就越應該使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形式。因為在表達同樣的數值時,阿拉伯數字總是比漢字數字形式的編碼簡短。

尊重傳統原則

漢字數字是中文書寫系統中固有的符号,在中文文本中,其曆史比阿拉伯數字要悠久得多。因而有許多表達場合,習慣上要使用漢字數字。特别是在不強調計量的時候,更是如此。使用漢字數字形式,可以讓文本整體更好地保持中文文字系統的統一美感。在不影響資訊傳遞效率的前提下,使用漢字數字書寫形式,是對漢民族悠久曆史文化的尊重和傳承。

表意清晰原則

一個數字形式在具體語境中出現的時候,總是要傳遞一定的表意資訊。如果不同的數字形式在表意時清晰度有差别,則應該根據語境中實際表意的需要,選擇表意更清晰、更準确的形式。如:

“他在等晚1點的航班。”

“他在等晚一點的航班。”

前一句用阿拉伯數字形式“1”,後一句用漢字數字形式“一”。很顯然,前一句意思更清晰,後一句則有歧解的可能性。

系統一緻原則

這個原則主要是針對阿拉伯數字和漢字數字兩種形式均可使用的情況。比如在提到年份的時候,行文中應該使用完整的數字表達形式,如“1978年”或“一九七八年”,都指向的是公元紀年中的同一個年份。在同一篇文章中,應該根據表達的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而不應該兩種形式随意換用。

再比如在表達具體的日期時,更不應該出現漢字數字形式和阿拉伯數字形式混用的情況,比如“一九七八年10月1日”,就是違反系統一緻性原則的情形。遵循系統一緻性原則的寫法應該是“一九七八年十月一日”或“1978年10月1日”。

“123”還是“一二三”?快來get數字的正确用法

在具體實踐中,可能出現不同原則之間的沖突。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應該有更基本的“元規則”來決定如何處理沖突——應該選用适用原則多的那種數字形式,而不應該選用明顯違反某個原則的那種數字形式。

此外,上述原則也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的了解,兩種數字表達形式有時候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也可能是任選其一都合乎規範的要求。

《出版物上數字用法》摘錄:

阿拉伯數字的使用

1. 多位數

為便于閱讀,四位以上的整數或小數,可采用千分撇或者千分空的方式分節:

示例:92,300,000;

98 235 358.238 368

2. 數值範圍

在表示數值的範圍時,可采用浪紋式連接配接号“~”或一字線連接配接号“-”。前後兩個數值的附加符号或計量機關相同時,在不造成歧義的情況下,前一個數值的附加符号或計量機關可省略。

示例:-36~-8℃ 400-429頁

10-100kg 12 500~20 000元

9億~16億(不寫為9~16億)

15%~30%(不寫為15~30%)

漢字數字的使用

1. 概數

兩個數字連用表示概數時,兩數之間不用頓号“、”隔開。

示例:一二十個 四十五六歲

2. 含有月日的專名

含有月日的專名采用漢字數字表示時,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應用間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數字隔開,涉及其他月份時,不用間隔号。

示例:“一·二八”事變 “一二·九”運動

五一國際勞動節

3. 大寫漢字數字

法律文書和财務票據上,應采用大寫漢字數字形式記數(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

示例:39,148元(叁萬玖仟壹佰肆拾捌圓)

4. “零”和“〇”

阿拉伯數字“0”有“零”和“〇”兩種漢字書寫形式。一個數字用作計量時,“0”的漢字書寫形式為“零”;用作編号時, “0”的漢字書寫形式為“〇”。

示例:“95.06”的漢字數字形式為“九十五點零六”

“公元2012(年)”的漢字數字形式為“二〇一二”

5. 阿拉伯數字與漢字數字同時使用

如果一個數值很大,數值中的“萬”“億”機關可以采用漢字數字,其餘部分采用阿拉伯數字。

示例:大陸1982年人口普查人數為10億零817萬5 288人

6. 整數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現在具有統計意義的一組數字中,可以用漢字。

示例:一個人 三本書 四種産品 六條意見 讀了十遍 五個百分點

7. 用“多”“餘”“左右”“上下”“約”等表示的約數一般用漢字。如果文中出現一組具有統計和比較意義的數字,其中既有精确數字,也有用“多”、“餘”等表示的約數時,為表示局部體例上的一緻,其約數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

示例:該省從機動财力中拿出1 900萬元,調撥鋼材3 000多噸、柴油1 400噸,用于農田水利建設。

8. 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頁碼,除古籍應與所據版本一緻外,一般均使用阿拉伯數字。

示例1:列甯:《新生的中國》,見《列甯全集》,中文2版,第22卷,208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示例2:許慎:《說文解字》,四部叢書刊本,卷六上,九頁。

END

來源:新京報傳媒研究(綜合光明日報、浙江警察學院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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