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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婚二十多年後,她崩潰在一個眼神裡

作者 | 舒忻

來源 | 人間theLivings

ID | thelivings

“任務”、“玷污”這幾個字刺痛着任清的神經,以至于十幾年後,任清說起這幾個字,還是忍不住反射性地揪緊自己的胸口,把那塊藍色囚服攥成一團。

每年到了12月各大公司開始忙年底總結的時候,律所反倒空閑下來,到了中下旬,法院基本不再立案的時候,更是如此。

有案子的律師出庭開庭,沒案子的,主任就帶頭遲到早退。

周一我去律所拿資料,剛要走的時候被主任喊住了:

“正好法律援助中心分下來一個案子,被告一直沒請律師,還有一個多星期就開庭了。

我看了下,事實很清楚、沒疑點、難度不大,你看下資料,到時候去開庭。”

資料上的被告人叫任清,45歲,是一個高中生物老師,被起訴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罪,被害人是她的老公。

從資料上看,任清始終配合警方的調查,沒有争辯意圖,看起來觸動也不多。

我的腦海裡頓時浮現出一個冷靜、理智,甚至有些冷酷麻木的“女強人”形象。

可拿着資料越往下看,越發感到疑惑:

按理說,任清有體面的工作、受人尊敬的社會地位、還有一個即将從重點大學畢業的兒子,看起來人生幸福圓滿,但她卻在這個年紀成了一樁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還不請辯護律師——

正常的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動委托律師,律師從偵查階段就可以介入了。

可這件刑事案卻被法院分派到法律援助中心找代理律師,一般來說,這要麼是被告人經濟或者身份條件不允許,不能請;要麼就是出于種種原因,可以請但不想請。

我了解主任說的“沒有難度”的這句話,但為了嚴謹,還是決定下午拿着會見函去看守所,确認任清沒有别的隐情和訴求。

看守所在老城區,是一棟老建築,會見室的鐵門生了些許鏽斑,白色的牆面也有些發黃。

會見室非常簡陋,隻有一張桌子和兩把椅子,被一道透明的玻璃牆隔開。

穿藍色囚服的任清就坐在玻璃牆的後面,帶着手铐的雙手穩穩地擱在椅子前面的隔闆上。

她幾乎是一坐下,就再三地對我說“抱歉”,說自己不知道不請律師法院也會分派,“給你造成麻煩真的很抱歉!”

我與任清四目相對,才發現她與我想象中的“女強人”形象截然不同——她個子不高,瘦弱,一頭齊耳短發,偏小的鵝蛋臉上還有一對窄窄的雙眼皮。

不知道是因為長相沒有攻擊性還是職業是老師的緣故,氣質顯得很溫婉,隻是臉上的神情有些憂郁。

如果不是提前看了資料,我很難相信這樣的女人會殺人。

我問任清有沒有什麼訴求或者想補充的。

“沒有,什麼結果我都接受,我現在很輕松。”任清溫聲細語地說,“現在,我每一天才是在為自己活,雖然可能沒幾天了,但好歹等了這麼多年,我自己總算是掙到了。”

我的内心突然湧起一陣心酸,心想:

任清如果能早一點拿出魄力離婚,也不至于殺了丈夫才能得到這可悲的自由。

不過,我又覺得自己不該這樣想,我不是她,也不知道她曾經經曆了什麼。

既然當事人沒有什麼訴求,這場會見基本就可以結束了,但任清突然開口,問我有沒有時間聽她說一些陳年舊事,态度依舊很溫和。

為了這次會見,我特意趕到老城區,辦好手續後還在大廳裡排了半個小時的隊,想着來都來了,眼下也沒有别的事要辦,于是就答應了。

大學畢業後,任清來到這座城市,成了市區某學校裡的一名實習老師。

當時,和她一起搭班的同僚當中,有個男老師叫陳建國,他比任清大3歲,認識不到1個月,陳建國就對漂亮、善良的任清展開了猛烈的追求。

陳建國教國文,寫得一手好字,每星期都會送任清一首自己寫的情詩;那個年代,流行時裝不便宜,可陳建國也會第一時間買來送給她;陳建國每天還會等任清,按時接送她上下班,十足十的紳士做派。

任清從小生活在一個傳統家庭裡,幾乎是在“高壓”的環境中長大的,和父親的嚴厲相比,陳建國的溫柔體貼、層出不窮的浪漫,令她非常心動。

很快,任清就“淪陷”了,與陳建國确立了戀愛關系。

戀愛後,陳建國不僅沒有懈怠,反而對任清更好了,周圍的人都覺得他倆是天造地設的一對,任清也覺得自己剛步入社會就得遇良人,是十足的幸運。

沒多久,男方家裡就開始催婚,陳建國是家中的長子,陳母覺得兒子的年齡已經不小了,應該早點把終身大事辦了。

任清覺得有些倉促,陳建國表示了解,說自己尊重任清的意見:“我媽那邊我去解釋,等你想結婚的時候,我再第一時間求娶。”

戀人的這份尊重,令任清感念不已,可陳母不罷休,又接連催促了好幾次。

任清不忍陳建國夾在中間兩邊為難,想着自己遇到這麼好的男人,沒什麼好猶豫的,“兩人心意相通,早一天、晚一天結婚又有什麼關系?”

就這樣,戀愛3個月,相識才半年,任清就和陳建國領了結婚證,正式結為夫妻。

婚後的生活最初一如任清的想象,平淡而又溫馨。

家裡的大小事,陳建國多讓任清做主,自己很少發表意見,對于任清的想法、做法,陳建國大都很配合,隻有兩件事他一直不肯讓步——

首先是要孩子的問題,任清覺得自己大學畢業不久就結了婚,教學工作還不夠熟悉,如果立即懷孕生孩子,難免會更加手忙腳亂,想等等再要,可陳建國卻想馬上要,越快越好。

他說母親等着抱孫子等很久了,既然結了婚,就該早點滿足老人的心願,而且趁老人腿腳友善,還能幫忙帶一帶。

還有就是陳建國說夫妻就該互相信任,不肯将二人的工資合用:“反正錢最後肯定都用在了家裡,咱倆各自支配自己的錢,合在一塊都受拘束,沒必要。”

這兩件事都遂了陳建國的意,他們各用各的工資,任清也在婚後2個月就懷孕了。

兒子陳旭的出生,讓任清覺得這個家庭終于圓滿了,但不久之後她就發覺丈夫有些不對勁:

陳建國和自己的交流越來越少,有時候在家兩人一天都說不上幾句話。

任清試着提起什麼話題,但總會被陳建國三言兩語給打發了,有時他還不耐煩:“我上班累了一天,就想安靜歇會兒。”

那時任清覺得可能是陳建國初為人父,身份上的轉變讓他一時接受不了,而且晚上他幫忙喂奶、哄孩子,白天上課精力跟不上,回家不想說話也正常。

可等任清坐完月子、婆婆回了老家後,陳建國卻向任清提出,自己要去客房睡,任清也答應了,覺得丈夫休息好了,說不定這種沉悶的家庭氣氛就能好轉。

可自從倆人分床睡之後,陳建國每天下班回家除了吃飯、陪孩子玩會兒,到睡覺前都很少從客房出來,别說聊天,夫妻倆一天連面都見不了幾次了。

任清剛開始還會倒杯茶或者切點水果送進去,但陳建國不耐煩,說自己正在備課,不想被打擾,反複被拒絕了幾次之後,任清也就不去了。

那天,任清坐在玻璃牆後面說起這件事時,寥寥幾句就帶過了,但可能是畫面感太強,我的内心還是受到了沖擊。

可以想象,一個曾經被丈夫無比呵護的女人在生産之後突然被無端冷落,那種心理落差可能比夫妻的拒絕更令人傷心和無助。

我曾接過一個離婚咨詢,當事人剛生完二胎不久,可能有點産後抑郁,情緒不太好。

平時老公對她很好,那次發生沖突卻特别不耐煩,伸手推搡了她一把,當時,當事人懷裡還抱着孩子,雖然丈夫的舉動算不上家暴,但是她内心受傷,決意要離婚。

産假結束,任清要去上班了,婆婆又來幫忙,客房得騰出來給老人住,陳建國才搬回卧室。

在母親面前,陳建國會主動和任清說話,還是一對恩愛夫妻,可背後,兩人的關系越來越僵硬,沖突也越來越多。

任清說,自從她懷孕之後,陳建國就再也沒碰過她。

她不是沒懷疑過丈夫出軌,但兩人在同一所學校上班,如果有事根本瞞不住,而且陳建國下班之後就按時回家,實在沒有出軌的時間。

陳建國變了,戀愛時有多溫柔,婚後就有多挑剔。

婆婆在時,他從不表現自己的不滿,但婆婆周末回老家,任清做的飯不合胃口,他都會生氣。

他也不争吵,隻是将筷子摔下,再把椅子重重拉開,摔門而去,許久之後,再冷着一張臉回家。

夫妻之間,長年累月的冷戰比吵嘴打架更傷人,任清的性格原本就謹小慎微,甚至有些怯弱,丈夫的行為使她變得越來越小心。

她實在想不明白變化背後的原因,可陳建國的回應隻有一句:“你想多了,沒有的事兒,誰家的日子不是這麼過,哪有那麼些話整天說?”

任清再想說點什麼,陳建國就不接茬了。

任清過得很壓抑,但她周圍同僚、朋友都不知情,還止不住地羨慕她,說他們夫妻是“神仙眷侶”。

當年的任清還十分年輕,無法跟旁人講出自己婚姻的真相,一方面是羞于啟齒,另一方面,面對同性,她也有幾分虛榮心,不想淪為别人同情的對象或是笑柄。

這個作風傳統的女人,不追求物質享受,也不再奢求戀愛時的浪漫,隻希望丈夫能結束冷暴力,不把她當成家裡的透明人。

憋悶之中,任清想到了娘家,希望能從母親那兒得到一些了解和幫助:“這是我當時唯一的求助途徑了。”

可是她沒想到,母親聽完她的話,非但沒有安慰,還止不住地反問她:

“這算什麼呢?妮子,人得懂得知足啊!兩個人過日子,哪有和你這樣要這要那的?”

“建國要工作有工作,不嫖不賭的,擱家少說兩句話,咋就算個毛病了?”

“哪有你這樣過日子的,你還想要啥啊......”

時過境遷,任清還記得當年母親說話的樣子,她說:

“雖然母親說陳建國不嫖不賭已經很好了,但現在想來,哪怕他又嫖又賭,她大概也會讓我忍的。

我當時不懂,想着母親總還是心疼我的,結果我錯了。

在她看來,我的苦惱不值一提,用文人的話說,大概就是‘無用的矯情’吧。”

任清的母親隻是個大字不識的農村婦女,她對婚姻的了解很簡單——嫁雞随雞,嫁狗随狗,但任清的父親是個知識分子,他應該能懂女兒的心。

父親經曆了文革,下鄉之後一直等待機會想回城,為此弄得年紀很大了,都遲遲沒有結婚,最後回城無望,才不得已和任清的母親結了婚。他

自認懷才不遇,從來沒看上過自己的妻子,打心底讨厭她的愚昧、粗俗,甚至覺得就是這個農村女人讓自己的人生跌入谷底,不得翻身。

在家裡,任清的父親就是絕對的權威,吃飯的時候,他不上桌端碗提筷,任清和母親絕不能吃,否則他會大發雷霆。

任清從小就被父親嚴加管教,功課必須是最好的,不然就會受罰。

任清說,她從小到大,聽到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

“你别和你那個大字不識的媽學,絕對不能丢我的臉,我要不是當時時運不濟,絕對不是現在這樣!”

那天任清沒有告訴我,她是否把自己的痛苦告訴過父親。

我隻知道從此以後,任清就再也沒有和别人傾訴過自己的私事,她那天對我敞開了心扉,說她曾經數過:“最少的時候,(和陳建國)一個星期隻說了7句話。”

内心的痛苦慢慢地變成了麻木,最後,任清竟然習慣了,不用陳建國交代,她會默契地配合他在婆婆、親戚和同僚面前扮演“恩愛夫妻”。

不是因為心存僥幸,而是想給這段貌合神離的婚姻蒙上一層薄紗,維護自己作為女人最後的尊嚴。

然而她努力掩飾的太平,在兒子5歲的那年被徹底打破了。

那時他們準備搬新家,任清在收拾東西的時候無意中發現了一個被包裝得很仔細的袋子,她好奇地打開看,發現裡面有3個本子,是陳建國的日記。

陳建國的字迹依然潇灑漂亮,日記裡寫滿了他對一個人的愛戀、眷念以及離别的傷痛。

一開始,任清以為他是在記錄對另一個女人的愛,可看了幾篇才發現,這滿滿的心事不是寫給“她”的,而是寫給“他”的。

自己的丈夫是同志——他愛上了學校裡的一個男老師,對方并不知情,在任清來學校實習之前,這個男老師結了婚,随後調走了。

一瞬間,任清麻木的外殼被擊碎了,多年的困惑一掃而空,她顫抖着手翻到最後一篇,日期正是她和陳建國确定戀愛關系的那一天。

陳建國在日記中寫道:

“你離開這裡也一年半了,她今天答應我了,等結婚生完孩子,我對我父母的任務也就完成了。以後就不寫了,和另一個女人在一起再寫我對你的愛,會玷污我對你的感情的。”

“任務”、“玷污”這幾個字刺痛着任清的神經,以至于十幾年後,她說起這幾個字,還是忍不住反射性地揪緊自己的胸口,把那塊藍色囚服攥成一團。

任清說,起初自己看完那篇日記,還不信邪,想證明陳建國對自己曾有一點、哪怕隻有一絲的真心。

于是她順着時間往前翻,找到陳建國給自己寫情書告白的那天,然而等待她的又是當頭一棒。

陳建國寫道:

“這一個月接觸下來,她性格怯弱,很适合結婚。

我是同志這件事絕對不能被人知道,而按她的性格,我猜測她以後即使知道我對她沒感情,也不會吵鬧弄得人盡皆知。

就她吧,反正你也結婚離開了這裡,家裡又催得急,我不會愛上哪個女人,和誰結都無所謂,找個事少的,日後我也輕松些......”

事實證明,陳建國猜對了,結婚5年來,無論内心多麼痛苦,任清都選擇隐忍不發、自己默默消化。

那天,任清坐在搬家搬得一片狼藉的家中,一邊看陳建國的日記一邊哭。

她看到丈夫對另一個男人的欣賞、愛戀和小心翼翼,又看到丈夫對自己的輕視、厭惡。

看到一半,突然不想再忍下去了,什麼也沒拿,騎着自行車趕回15裡外的娘家。

回到娘家,任清已經筋疲力盡了,把事情原原本本都告訴了父母。

聽說女兒想離婚,任清的父親喝道:“你說什麼混話?離婚?你想讓鄰裡百家都指着脊梁骨笑話嗎?”

“他根本不愛女人,我怎麼和一個壓根兒不愛女人的男人過一生?”

任清告訴我,之後她父親說的話,她一輩子都記得,一字不差。

父親當着母親的面說:

“什麼愛不愛的?你就是讀書讀傻了,我一輩子也看不上你娘,不照樣過了大半輩子?你今天就給我回家去,離婚想都别想,我丢不起這個臉。

你要敢離,以後就别進這個家門,我不能因為你,過了半輩子了還被人指指點點。”

母親也勸她:

“啥愛不愛的,你不說,沒人知道他中意男的,但離了婚,人家可都知道你留不住自家漢子,都會戳脊梁骨罵你。

再說,你不得想想小旭?你這離了婚,到時候人家都說他是沒爹的孩子,你不心疼?妮你可不能這麼自私啊......”

那天,父母隻留任清吃了碗面條,就催她趕緊回去。

這是任清第二次去娘家求助,也是最後一次。

會見室裡,任清在講過往的經曆時,一直都很平靜,仿佛這不是她的痛苦,而是遠方的别人的一些無關緊要的故事。

那天回到家,陳建國正坐在那3本攤開的日記本前,有些緊張,但并不是特别恐懼,他問任清剛剛去了哪兒,和誰說了什麼。

任清沒有回答,繞過他進了屋,沒有提離婚。

任清無不感歎地對我說:

“我那會兒年輕,被自己的爹娘一通罵,又想起兒子,之前積聚的勇氣一下就散了。

我還是想離婚,但我不敢了,我怕衆叛親離,怕我兒子受傷,也怕别人的閑言碎語。”

這件事好像就這麼過去了,陳建國看出了任清的怯懦,從此更加有恃無恐。

一次,兩人赴完同僚的婚宴回到家,陳建國有點喝多了,任清怕他摔倒就扶了一把,陳建國一把推開她:

“别碰我,我每次碰你都反胃你知道嗎?我惡心!”

“那你幹嘛娶我,不是你要娶的嗎?”

“要不是為了生個孩子,你以為我會娶你?每次和你上床我都想吐!”

這句話讓任清徹底崩潰了,她把手邊一切能碰到的東西全部都扔到地上,嘶吼着發洩内心積壓的痛苦。

陳建國隻是看了她一眼,皺眉罵了句“瘋婆子”,然後就鑽進了客房。

那天,婆婆帶着兒子小旭回了老家,陳建國進了客房就沒再出來,任清呆坐了一會兒,怕陳母回來以後看到一地狼藉問起原因,又爬起來把屋子收拾幹淨了。

“自從他看出我不敢離婚,就把我當免費保姆一樣,做的飯不合胃口、衣服沒洗幹淨,或者偶爾屋子沒打掃,他都拿那種厭惡的眼光看着我,好像和我說句話都是掉價的。

這20多年來,我經常會問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為什麼他這麼厭惡我,我有什麼對不起他的?”

聽到這裡,我有些好奇——她婆婆一直把陳旭帶到7歲上國小才回老家,此後陳建國搬進客房,再未與任清同住。

他們一直這樣貌合神離地過了20多年,眼看着兒子陳旭都要大學畢業了,任清為什麼會選擇在這個時候動手?

案件資料上寫着,那天,陳建國酒後在家吐了一地,任清打掃的時候不小心碰到了陳建國,陳建國一直揮手讓她滾,任清也喝了點酒,被那個嫌棄的眼神刺激到了,于是動手殺了人。

可我總覺得在這個應激殺人的背後,應該有更深層的刺激源,就問了任清。

她猶豫了一下,像是突然想通什麼一樣,緩緩說道:“都到現在了,我也沒什麼好名聲了,也就沒什麼好瞞的了。”

那兩年網絡交友盛行,任清一開始隻是在各種貼吧、交友群和那些和自己有一樣遭遇的“同妻”們聊天:

“我身邊真的沒人可說,和她們聊聊,大家都能明白對方心裡的苦。

有時候聽聽别人的事,還覺得自己比别人幸運,至少陳建國不賭不家暴,對陳旭也還算不錯,但去年年初,我在一個同城貼裡認識了他。”

可能是為了保護這個男人,任清從始至終都沒說過這個人的姓名,隻用“他”來代替。

他是個飯店的老闆,喪偶,帶一個女兒在本市另一個區獨居,一開始,他們隻在論壇裡聊天,後來加了微信,男人知道了任清的情況,就鼓勵她離婚,并數次想來找她:“我願意陪你一起面對。”

任清動了心——她的父母已經去世,陳旭也上了大學,這個男人的出現,讓任清想要擺脫這種持續了20多年的壓抑和痛苦。

她想離婚之後和這個男人在一起生活,但離婚未辦妥之前,她從沒告知對方自己的住址——她怕旁人知道了,說她婚内出軌不檢點。

任清和陳建國提出離婚,她願意為此做出讓步:他倆的錢一直是分開用的,不存在經濟糾紛,房子她也不要了,隻對外說兩人離婚是因為感情不和。

“他說我做夢,他不可能離婚,說我到死也得是陳家媳婦。我問他為什麼不肯放過我,他明明喜歡男人,我這些年搭進去還不夠嗎?

他說不夠,無論他喜歡男人還是女人,從我嫁給他那天起,我就别想離開這個家。我要是非要離,他就搞臭我,大家誰都别想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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