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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旺縣2022年環境整治行動公告

作者:湯旺釋出
湯旺縣2022年環境整治行動公告
湯旺縣2022年環境整治行動公告

關于城鎮經營性場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有關事項的公告

廣大商戶經營者:

為淨化、美化城鎮環境,提高居民生活和工作環境品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城鎮經營性場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嚴格實行經營性場所“門前三包”責任制。嚴禁垃圾亂扔亂倒。城區内各商超、門店要嚴格執行門前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的責任制;任何機關或個人不得随地亂扔亂倒垃圾,不得向街面排放或傾倒污水,油污,不得将建築垃圾、棄土随意傾倒。

二、依法規範經營秩序,整治菜市場占道經營現象。嚴禁在城區主幹道,次幹道,橋面亂設攤點,流動叫賣,沿街各商鋪不得占用公共場所、店外走廊出店經營、占道經營;菜市場内商販需在劃定區域内規範經營,商戶産生的垃圾要按規定丢棄到指定位置,嚴禁亂扔亂放,發現違規經營、垃圾不按規定處置的商戶,堅決取締其經營權。

三、強力整治“牛皮癬”現象。嚴禁商鋪廣告亂挂亂貼,依法嚴厲整治城區非法設定廣告招牌和在城鎮建(構)築物、公用設施上亂貼、亂挂廣告。有釋出小廣告或資訊需求的,應在指定的公共資訊宣傳欄釋出,所有廣告,店鋪必須依法審批,規範設定,定期維護。

湯旺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2022年4月23日

關于開展打通消防車“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的公告

為改善我縣環境衛生,着力打造幹淨、衛生、宜居、安全的縣城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四款規定,機關、團體、企事業、個人等應當履行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并符合消防技術标準。根據全縣平房區域消防車通道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現公告如下:

一、平房區域影響消防通道兩側占用公共空間的私搭亂建棚廈、木棚的予以拆除。

二、街巷道兩側小菜地、花圃地等種植地塊予以清除。

三、對管線、網線予以集中整治,主要是線路低垂、混亂、私拉亂接等問題,確定整體空間高度不少于4米。

四、街巷道堆放燒柴清理,不允許街巷道堆放。

五、僵屍車輛集中存放指定地點,停放車輛以不影響消防通道為前提,造成後果自負。

六、建設長效機制,本次集中整治後社群、消防等部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兩種方式檢查,發現問題集中處理,群衆要積極參發現問題撥打便民服務熱線——12345.

七、自本公告五日内各機關、企業及居民自檢自查,立即整改,達到符合要求,逾期後縣政府組織機關部門予以強制拆除,對阻礙消防通道專項清理,涉及違法的公安機關予以嚴懲。

請全縣廣大幹部職工群衆積極支援此項集中整治活動,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為我縣城市提升品質獻出應有的貢獻。

特此公告

湯旺縣消防救援大隊

湯旺縣湯旺河鎮政府

湯旺縣烏伊嶺鎮政府

湯旺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2022年4月23

關于小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有關事項的公告

各小區群衆:

根據縣春季環境衛生整治行動上司小組工作要求,結合小區管理實際,為更好地給小區創造一個舒話的居住環境,特将小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各小區群衆要提高對小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的認識,明确任務,落實責任,讓每個人都參與到小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和小區環境的改善維護中。增強全民的衛生意識,城市意識和大局意識。做到小區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人人有責,共同維護小區衛生環境。

2、各小區群衆要搞好個人衛生和家庭住所衛生。穿着幹淨整潔,定期清掃門窗和防盜窗,不在窗外亂拉、亂挂不整潔衣物,保持樓體整潔衛生。

3、自覺維護樓道的衛生。不得在樓道内吐痰、亂劃、亂仍煙頭廢紙,更不得在樓道内堆積雜物。保持樓道走廊幹淨、整潔,上下暢通,給本單元住戶創造一個良好地走廊環境。

4、自覺維護樓外公共區域環境衛生。保持公共區域環境整潔衛生美觀,不得出現在樓前後亂停車輛、亂放雜物、亂擺亂賣以及有損公共環境的現象。公共區域空閑要有物業服務部門統一規劃安排綠化種植管理,各小區群衆不得私自亂挖、亂建、亂種。在公共空閑區域挖坑的要填平、亂建亂拉的要拆除、私自種植花草樹木的要移走。

5、各小區群衆生活垃圾要及時放到垃圾箱裡,不得丢在箱體周圍,做到垃圾日産日清确實使垃圾箱周圍無垃圾、無堆積物、無積水、無異味。

希望各小區群衆積極配合。

湯旺河鎮物業公司

2022年4月23日

關于集中清理整治亂占土地行為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屬于國家所有,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任何機關或個人使用土地應依法取得相關管理部門審批。

目前,有一些群衆在沒有取得合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占用或強占國有土地,以有證土地為基礎私自擴大使用範圍、圈占土地,違法占用街巷道、城鎮綠地、廣場等公共空間用地,在拆遷區私搭亂建、種植小菜園、養殖牲畜等都屬于違法占地行為。針對以上違法占地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沒有取得土地使用合法審批手續,未取得行政許可審批擅自占用或強占國有土地的應立即退出;

二、以有土地證為由,私自擴大法定使用範圍面積的,應立即退出;

三、擅自占用城鎮街巷道,占用消防通道的應立即退出;

四、違法占用城鎮綠地、公園廣場的應立即退出;

五、私自改變原有地類地貌(耕地、草地、林地、建設用地)進行非法建設、養殖、種植的應立即退出;

六、在已拆遷區種植菜地、牲畜養殖等行為,必須依法到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執法局登記備案,經許可後可以保留;

七、在已拆遷區内私搭亂建的必須立即拆除;

八、種植業、養殖業需要蓋臨時性簡易大棚、圈舍的,必須提前到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執法局辦理審批許可;

九、任何機關或個人不得破壞已有耕地,或在耕地上從事非農業種植行為;

十、嚴厲打擊倒賣倒賣泥炭黑土,破壞黑土地耕作層行為。

特此通告。

咨詢電話:13694582099 3532450

注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 未經準許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準許,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将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立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複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立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機關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準許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額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湯旺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4月23日

關于開展交通亂象整治工作的通告

廣大居民朋友們:

為切實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衆交通出行安全。從即日起,湯旺縣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将在轄區湯旺河鎮、烏伊嶺鎮内組織開展交通亂象綜合整治工作,現通告如下:

一、所有車輛不能占用消防車道,如有違反者,經勸導(不包括緊急情況)無效後,将強制拖移保管車輛,清除路障。

二、車輛進入小區後有序停放,不得随意亂停亂放。

三、農用機、貨車等大型車輛不能停放小區内,統一停放至原福旺公司院内停車場。

四、轄區内僵屍車、報廢車請于3日内自行處理、報廢,如逾期未處理,交警部門将采取強制措施。

五、嚴禁電動車、計程車亂停亂放、不禮讓行人、随意掉頭、強行加塞。

六、嚴禁電動車駕駛人闖紅燈、逆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七、嚴禁電動車違規載人。

八、嚴禁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道或人行橫道、亂穿公路等違法行為。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大隊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并适時在媒體上予以曝光。對在工作中阻礙民警執行職務的,将依法予以從嚴處理。

本通告自釋出之日起實施,請大家互相轉告,積極配合整治工作,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湯旺縣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4月23日

湯旺縣2022年環境整治行動公告

編輯:任殿軍

一審:張 甯

二審:王學良

三審:陳永剛

湯旺融媒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湯旺縣2022年環境整治行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