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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森輪船再發危險品通告,跨境賣家如何安全出口危險貨物?

作者:一八供應鍊跨境物流

美森輪船于13日釋出了一則名為《美森輪船關于更新帶電危險品申請操作流程的通告》,通告中對4月5日發現的锂電池瞞報事件進行了通報,同時在文中對帶電産品的審批流程進行了更新管理。一八供應鍊在這裡就帶大家詳細看一下,此次美森的帶電産品審批流程都進行了哪些更新?跨境賣家應如何安全出口危險貨物?

美森輪船再發危險品通告,跨境賣家如何安全出口危險貨物?

美森此次對帶電産品的審批流程更新主要有以下5點:

1. 在進行帶電貨物稽核時,賣家需要提供“MSDS”英文版資料以及産品相對應“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兩者缺一不可。

2. 美森在收到賣家提供的含電産品資料後,對于符合标準的貨物将給予審批号碼。(一貨對應一号碼,對于之前審批通過但未持有審批号的帶電産品需要重新申請審批)

3. 所有含電産品必須持有美森審批号碼才可以進行裝箱以及後續的操作,并且需要提供含電産品的裝箱圖給到美森備案留底,經查證所有未持有審批号的帶電貨物将被視作瞞報,美森對于所有拒檢及瞞報行為将進行嚴肅處理,與此同時還會追求其簽約代理和有關責任方的責任。

4. 賣家必須配合按時提供準确裝箱倉庫位址并将美森審批号提前流轉至裝箱倉庫以便美森安排第三方機構随機抽檢。

5. 對于其他非危化工品(帶電、帶磁、帶粉末)貨物,美森的審批流程沒有發生改變。

美森輪船再發危險品通告,跨境賣家如何安全出口危險貨物?

以上是美森對帶電産品出口的一些審批要求,在國内海關部門對危險品進出口同樣也制定了一系列詳細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應當向産地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鑒定以及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

海關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實施“産地檢驗”,經海關檢驗合格後分别簽發《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俗稱“兩證”,也被行業相關人員稱為“危包證”。

美森輪船再發危險品通告,跨境賣家如何安全出口危險貨物?

這裡還需要跨境賣家注意的一點是,危險品貨物出口的包裝要求。由于危險貨物品種繁多,性質各異,危害程度也各有不同,是以危險貨物的包裝分為下列三類:

Ⅰ類包裝:是适宜裝較大危險程度的危險貨物

Ⅱ類包裝:是适宜裝中等危險程度的危險貨物

Ⅲ類包裝:是适宜裝較小危險程度的危險貨物

按照不同等級,危險品選擇相應的包裝等級。所有危險品包裝件必須具備四個要素:運輸專用名稱;聯合國危險貨物編号(UN編号);托運人名稱和位址;收運人名稱與位址。

美森輪船再發危險品通告,跨境賣家如何安全出口危險貨物?

锂電池如何安全出口?這一個問題我們已經在前面為大家詳細地講過了,如果對這個問題還不了解的朋友可以點選如下文章連結《一季度出口資料公布,跨境賣家如何做到安全出口锂電池》前往閱讀,合法合規的貨物出口,「讓國貨更有尊嚴」一直是我們一八供應鍊的使命所在。

本文由一八供應鍊提供,更多跨境物流幹貨知識詳見公衆号“一八供應鍊跨境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