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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再婚十多年,如今想離婚卻離不掉,丈夫稱:她得賠償我,起步價50萬

人人都想擁有幸福的婚姻,特别對再婚的人更是如此,畢竟他們經曆過一次失敗的婚姻,想再次走入婚姻,内心會很糾結,他們害怕失去,害怕婆媳關系,但更擔心的是和繼子女相處,是以再婚的人其實真得很難。因為他們面臨的未知數太多了,沒有勇氣的人真不敢再婚。

有人說,跟男人結婚,幸福率60%;跟二婚男人結婚,幸福率20%;跟二婚帶女兒的男人結婚,幸福率10%;跟二婚帶兒子的男人結婚,幸福率0%。這話不管對錯,其中的苦辣酸甜,隻有經曆過的人最有發言權。

一、再婚女原本隻想找個老伴兒,如今想離婚卻離不掉

家住桐廬,今年50多歲的沈先生,有妻子、有女兒,可他卻說自己有家難回,不但女兒把他趕出了家門,妻子還提出要和他離婚,這讓他既難過又傷心,為了想挽回這段婚姻,沈先生下決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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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10年前,沈先生的前妻因為兩次流産傷了身體,他們沒有自己的孩子,這一直是沈大哥的遺憾,為此事夫妻倆沒少鬧沖突,他就與妻子離了婚。後經人介紹,他認識了家住杭州三墩的沈女士,雙方都經曆過婚姻的不幸自然有共同話題,為了能彼此有個伴,兩人就走到了一起。

不過在結婚前,沈女士就和他坦誠了自己的想法,她有房有女兒,不願意離開自己的家,這些沈先生沒有異議,為了害怕以後惹麻煩,她和沈先生曾經約法三章:

第一,我不貪圖你的錢财;第二,我不跟你生小孩;第三,我不到你那邊去住。沈大哥一聽滿口答應,他就相中女方的爽快勁。不久沈先生搬到了妻子家正式成了一家人。

沈先生雖然答應了妻子的要求,可他還是有自己的私心。他認為夫妻相處,如果感情好的話,他想讓妻子給他生個孩子,這個念頭他一直沒有斷過。如今當兩人鬧起了沖突,沈大哥舊事重提後,沈大姐直後悔:“40多歲的人了還結什麼婚啊,當時自己真是昏了頭”。是以她不願意給沈大哥生孩子。

現在沈大姐就想和丈夫離婚,因為她已經上過兩次法院了,她提出離婚的理由,是因為丈夫沈先生有家暴行為,她沒想到自己再婚還被這個男人打,讓她不想再和他過下去了。

沈大哥一聽忍不住了,他說是因為妻子有一次提出要和他到民政局去離婚。他一聽心裡有點不舒服,就打了妻子一下。沈女士說而這并不是問題的關鍵,兩人婚後的沖突也很多,主要就是跟丈夫溝通困難。

沈女士坦言,雖然家裡有幾套拆遷安置房,但收入水準并不算富裕,她也隻是想找個老伴兒一起過下半輩子,可丈夫當初曾承諾過她,自己掙的錢全部歸她,還把工資卡和密碼都交給她管理,可到頭來她連工資卡都沒見過,更别說錢了。為了保證家庭生活,她提出讓丈夫交一點夥食費,可丈夫卻不高興地對她說:“你去問問人家,看夫妻裡面誰要交夥食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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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曾說過:愛情如果不落實到穿衣、吃飯、睡覺、數錢這些實實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會長久的。

婚姻生活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的, 如果不計劃着過日子,肯定會讓生活一地雞毛,作為家裡的頂梁柱,男人掙錢養家是本分,給妻子生活費更是一種責任,是以沈先生的說法确實讓人不能接受。

但沈先生說,他和妻子再婚後,家裡蓋房子上梁的錢是他辦的,女兒結婚他也拿了3萬塊錢,雖然自己錢不多,但他該做的都做了,作為家中的男人和繼父,他也承擔起了照顧這個家的責任和義務。

二、婚後住進女方家,丈夫總覺得矮一截

沈女士說,錢是一個原因,最讓她無法忍受的是,他們兩人吵架鬧沖突丈夫和她冷戰,如果她不主動去和丈夫搭話,丈夫甚至兩三個月不和她說話。她沒想到自己再婚是想開開心心過完後半生,可丈夫的行為讓她感覺他不像個男人,心眼小得連女人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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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人生最大的錯誤就是逃避。”沈先生選擇和妻子冷戰其實就是一種逃避。不管在愛情裡還是在婚姻中,每個人都有刺,不想去紮别人其實就是保護那個膽怯的自己。是以沈先生才會為自己辯解:“我說也說不過她”。這就是他為什麼會和妻子冷戰三個月的原因。

因為他住的是妻子的房子,同個小區都是妻子的親戚朋友,沈先生覺得妻子總是高他一頭。他在家穿個拖鞋,拖鞋下面帶了點水,妻子就會強行對他說“那不行,你今天晚上一定要擦掉”。

在這個家妻子的話就是指令,他不能有半點拖延,有時他稍有不滿和妻子争吵兩句,妻子就馬上給弟弟打電話來教訓他,小舅子一到二話不說就上前掐住他的喉嚨差點讓他喘不過氣。他感覺在這個家實在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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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雙方的描述,讓人感覺這夫妻倆的性格頗有不同。沈先生确實嘴笨,語言不多,妻子沈女士能言善道,性格強勢,說話快人快語,與沈先生的慢性子形成了鮮明對比,又因為他拙嘴笨舌不會哄妻子開心,在妻子的語言攻勢下隻能三緘其口,是以才會和妻子冷戰表示抗議。

當調解員問沈先生今天求助的目的是什麼時候,他表示,妻子把他趕到外面也不是事,總要給他個住處。

原來他們兩口子已經分居三個月了,沈先生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為了避免沖突進一步惡化,那次吵架後,妻子沈女士就從女兒家搬了出來,原本想雙方都冷靜一下,可丈夫接下來的行為讓原本并不算嚴重的争吵一下子更新了。

三、十年婚姻走到頭,丈夫有點不甘心

沈女士拿出手機讓大家看一張照片,原來沈先生把女兒家大門的鎖都給砸了。

沈先生也很生氣,他認為自己有權利居住。調解員問他“這房子是女兒的,你為什麼有權利住呢?”

他理直氣壯地說:“我已經在那裡住了十多年了”。他表示,自己被女兒趕出門,第一次也沒去敲隻是踢了幾下,第二次他在樓梯旁邊住了一夜,實在氣不過才砸了鎖。氣得女兒大為惱火,既然媽媽都不住那裡了,她就把沈先生趕出了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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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說,自己賺錢雖然不多,但全部用在了家裡,現在自己無依無靠,無子無女,就這樣離開他不甘心。

沈先生離婚的決心很堅定,在他看來,這段日子過得太窩囊了,隻希望早日解脫,但是說到解脫條件,沈先生并沒有那麼灑脫。他認為,妻子既然要和他離婚,就要給他賠償。條件這起步價50萬,最起碼得給他個住處。

沈女士直言,她一分錢都不會出,自己已經養了丈夫10年,哪戶人家十年是老婆養的。

正說着,沈大姐的女兒也趕了過來,她承認結婚時沈先生曾給了她3萬元,但這是沈先生自願贈送給她的,她沒有義務去還給他這筆錢,但是畢竟母親和他夫妻一場,她願意把這3萬塊錢還給沈先生,但前提是沈先生必須得和她的母親離婚。

說到母親他們住的這套房子,她承認沈先生隻是出力但沒出錢。當初房子裝修錢是她們用家裡的回遷款裝修的,沈先生當時隻出了力,他們也在沈先生出力期間給他吃給他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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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繼女這麼說,更堅定了沈先生離婚的決心,調解員勸他房子先自己解決,一切聽法院判決。

情感分析:

看到這樣的結果,網友議論紛紛,有人說,男的喝軟飯;有人說,女人這是過河拆橋,利用完了就攆人。不管如何,兩人這十年婚姻确實走到了盡頭,如果不給男方一點賠償,确實有些不近人情。分析如下:

1、女兒的話太絕情

婚姻中,不管一個男人掙多少錢,隻要他為這個家付出了,就是一種貢獻。沈先生也承認自己掙錢不多,他沒兒沒女,把自己的錢都花在了家裡,如今被掃地出門,确實讓人氣憤。

女兒結婚,他拿出3萬,作為一個繼父,這不是小數目,說明他是誠心想和妻子過日子,也為了以後能防老。家裡蓋房子花錢,他也出錢出力。而女兒說繼父給了3萬是贈與,她沒有義務歸還。

聽了真是笑話,如果不是和她母親有這種關系,誰會無緣無故在結婚時白給你3萬元。又說裝修時繼父隻出力,他們也給他吃喝,說出的話更是絕情,完全把沈先生當成了免費勞動力。這哪是繼父,連住家保姆都不如。保姆還每月開工資,可沈先生不但出錢出力 ,對方連一句感謝的話都沒有。難怪有網友說她是個白眼狼。

2、到底誰養誰10年?

而沈女士說話也太不厚道,她說她養了丈夫10年,到底是誰養誰呢?10年前丈夫進這個家,她的女兒才上中學,這10年,女兒上學又結婚成家,難道他沒有和你共同養育女兒嗎?你可以說他本事不大,但他對這個家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女兒結婚給錢,蓋房子出力,這些明面上和無形的付出難道沒有成本嗎?如果完全抹殺掉他的辛苦付出,一分錢不給,做得确實有些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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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妻子沒有遵守約定

何況在她的約法三章裡,第一條她就說不貪圖他的錢,可語言和行動上都是對沈先生的鄙視和排斥。沈先生能一下子拿出3萬塊錢給女兒結婚,這一點就很大氣,可她無視丈夫對這個家的付出。說白了,就是看不起丈夫這個上門女婿。

可見,上門女婿的最大悲哀就在于,你付出得再多也得不到認可,在妻子的強勢面前,他一直生活得壓抑沒有尊嚴。夫妻發生沖突,應該内部解決,可沈女士卻叫來弟弟毆打沈先生,這是對丈夫的極不尊重。

如果真要算筆賬,給沈先生一套房子也不為過。因為沈女士家拆遷,如果按人頭分,沈先生應該也有一份補償款,他沒有獅子大張口,隻是給自己一個住處,哪怕不給房,拿錢補償我認為他的要求不過分。

如果你是沈先生,你會向妻子提出賠償嗎?歡迎大家留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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