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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離世,妻子要求年輕女子返還230萬,對方:人财兩空

作者:方生紀事
丈夫意外離世,妻子要求年輕女子返還230萬,對方:人财兩空

前言

50多歲男子離世,3個月後,其妻子将一個年輕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丈夫生前贈與的230萬。

這看似典型的贈與合同無效案件,然而怪異的抗辯理由令人哭笑不得。

那麼事情到底是怎樣的呢?

是不是三觀不同?

請我們往看一下。

丈夫意外離世,妻子要求年輕女子返還230萬,對方:人财兩空

(圖文無關)

01 闊綽大叔出軌妙齡女子

1991年,廣州,程某男與石某某登記結為夫妻。

婚後,他們白手起家,苦心經營,通過20多年的努力,創造了不錯的産業。

然而,富足之後,程某男逐漸忘記了與妻子的海誓山盟,開始在外沾花惹草。

李某女是一位90後湘妹子,為了生活,她隻身闖蕩廣州,開了間小美容店,還有一個小小的皮具店面,日子一天天的越來越好。

經過多年的曆練,李某女破繭化蝶,已經變成一個年輕漂亮、妩媚多姿、活力四溢的曼妙女子。

2016年初,程某男到李某女那裡做美容,幾番言語互動之後,他對李某女有着特别的好感,不自覺地親近起來,他送她禮物、請她吃飯,出手越來越大方。

李某女了然,多年的經驗告訴她,這個老闆對她别有所圖,看他以後的表現吧。

一個油膩大叔,一個小巧可人;一個多金闊綽,一個坐享其成,兩種看似不協調的存在互相吸引并走到一起。

從那以後,大叔經常“加班”、“應酬”、“出差”,回家陪老婆的時間少了,對老婆的關懷少了,相反的他身邊經常伴有這個“女秘書”。

從那以後,妙齡女子金銀首飾、香水化妝品、小車房子,慢慢地多了起來,有的是大叔看上的,有的是自己心儀的,大叔很樂意給。

然而快樂有時候是很短暫的,來得快的東西失去的也很快,誘發這一變化的因素或許僅僅是一個意外。

丈夫意外離世,妻子要求年輕女子返還230萬,對方:人财兩空

(網絡圖檔 圖文無關)

02 婚外情暴露

2020年9月,程某男意外離世,家人、親屬們萬分悲痛,依照當地風俗安葬了他。然而,在後來整理程某男的遺物時,石某某發現了嚴重的問題,痛罵他是個負心漢。

原來,在丈夫的微信裡,石某某發現他還有個“老婆”、“寶貝”,但不是她本人,而是李某女。

石某某把丈夫與李某女之間的資訊往來,通話記錄全部恢複整理了出來,看罷之後她既震驚有憤怒。

從他們的資訊往來可以看出,程某男與李某女出雙入對已經4年了,近幾年他聲稱的生意忙,要“加班”、“應酬”、“出差”,原來都是在陪李某女。

更過分的是,程某男先後數十次以微信、銀行轉賬、支付購房款等方式,轉給她大約230萬元,這令石某某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

石某某與程某男之間并沒有書面約定夫妻分别财産,丈夫生前給付李某女的這些巨額錢财是她們夫妻的共同财産,石某某很委屈:“你為什麼要這麼對我?”

在與律師充分溝通之後,石某某于同年12月把李某女告上法庭。

丈夫意外離世,妻子要求年輕女子返還230萬,對方:人财兩空

03 他“人财兩得”,違法成本太低?

石某某訴稱:

其一、其丈夫程某男與李某女之間近4年保持不正當關系,違反法律以及公序良俗;

其二、丈夫給予李某女的巨額錢财是夫妻共同财産,侵犯了妻子的财産權;

其三、李某女明知程某男有妻子家庭,仍與他保持不正當關系并向其索要錢款,主觀惡意明顯;

是以,石某某主張程某男贈與李某女錢财的行為無效,李某女應當全部返還石某某。

庭審中,李某女對石某某的指控全面否認,她認為:

1、程某男向她款是其在店裡的消費,而非贈與。

2、程某男處分的是他公司的錢财,并非是夫妻共同财産。

3、有5筆共11萬的銀行卡存款,李某女并不在現場,并出示某行程APP截圖,是以,不能認為是程某男的錢。

關于雙方的控辯,其中不正當關系問題,石某某提供了與丈夫處于婚姻存續狀态,以及丈夫與李某女之間往來資訊、視訊記錄等證據,很容易就認定了李某女明知程某男沒有離婚,他們之間确實存在不正當關系。

其中通過微信轉賬、銀行轉賬贈與巨額錢财的問題,石某某調取并提供了全部轉賬記錄證據,李某女并沒有可信的程某男消費檔案,以及程某男是使用公司款項等證據,法庭認可了石某某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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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機無卡存款)

然而,針對那5筆程某男ATM取款再存入李某女賬戶上,雙方争辯的很緊張。

從石某某出示的證據來看,程某男的銀行賬戶在某一ATM機取出款,兩三分鐘後李某女賬戶在同一自助銀行ATM機存入了相同數額的款項,兩者具有高度的關聯性,是以主張屬于程某男贈與李某女的範疇。

李某女辯稱,她當時根本不在場,并提供美團APP裡的行程記錄,證明當時她在異地,是以否認那5筆款并非程某男存入。

針對這5筆款,法庭支援了石某某的觀點,理由如下:

其一、程某男在某一ATM機取出款,事隔兩三分鐘李某女的銀行賬戶在同一自助銀行ATM機存入了相同數額的款項;

其二、程某男曾多次給李某女轉賬,他知道李某女的賬号資訊;

其三、ATM機具有無卡存款功能,是以,程某男取出款之後,立即在同一機器上存入李某女卡裡是完全有可能的;

其四、正因為李某女出示了不在場的證據,而她的賬戶卻在程某男操作的ATM機器上存入了同等數額的款項,反而增強了程某男給她存款的可信度。

是以,法庭認定這些款項也是程某男贈與李某女的。

同時,李某女對不正當關系的責任也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觀點,她認為:

程某男在有配偶的情況出軌違反公序良俗,是主要過錯方,如果法庭是以判定程某男的贈與無效,他就“人财兩得”了,違法成本太低,其結果将會縱容了已婚男人的類比行為,于理于法都不合适。

那麼,上述控辯觀點從法律方面該如何評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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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到手的鴨子會飛嗎?沒有法律依據的,會飛的

通常情況下,贈與合同屬于單務合同、實踐性合同,贈與行為一經作出,贈與合同即發生法律效力。

但是,依據《民法典》第8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即贈與行為不得違反法律,也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1、先看程某男的贈與合同是否違反法律。

單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财産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最高法《關于貫徹執行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9條規定:“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财産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财産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财産的人賠償”。

是以,結合本案,程某男贈與李某女巨額錢财,侵犯了石某某的共有财産權,一般認定無效,除非李某女可以證明自己是善意的第三人。

這裡的贈與是基于雙方是男女朋友關系而發生的,人們有戀愛的自由,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李某女試圖證明不知道程某男尚處于婚姻存續的狀态,但是無法提供有效的證據。

假如程某男明确告知李某女他單身,并且有充分證據證明李某女不知道他有妻子,此時即便程某男隐瞞了已婚的事實,李某女有可能被認定為善意第三人。

反觀石某某,她提供了程某男與李某女之間的微信記錄、視訊等證據,證明李某女明知程某男已婚仍與其以情侶朋友關系交往,實屬不正當關系。

是以,從法律上講,李某女不是受贈善意第三人,程某男贈與李某女錢财的行為應認定為無效。

丈夫意外離世,妻子要求年輕女子返還230萬,對方:人财兩空

(非本案圖檔,法院判決贈與無效)

2、不正當關系違反公序良俗,贈與合同無效。

依據《民法典》第1043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由此可知,大陸對婚外戀是持否定态度的,該行為違背了公序良俗。

最終,一審、二審均判決贈與合同無效,李某女應在規定時間内向石某某返還近230萬元。

石某某訴前做了财産保全,她依法糾正了丈夫生前犯下的錯誤,李某女不得不面對“人财兩虧”的現實。

丈夫意外離世,妻子要求年輕女子返還230萬,對方:人财兩空

05 結語

夫妻雙方應該互尊互愛、互相忠實,婚外戀情注定不會有好結局,莫入坑!

當然,單身男女介入他人婚姻,其風險是同樣大的。

更為嚴重的,如果已婚與他人結婚,或者已知他人已婚而與之結婚的,均構成對大陸一夫一妻制的侵犯,将觸犯刑法。

本案中,李某女有一種很特别的價值觀:關于配偶贈與第三者财産的行為,如果被認定無效,意味着出軌者“人财兩得”,違法成本太低。

這種價值觀顯然與大陸法律背道而馳,經過這場官司,不知道她是否徹底改變了之前的認識。

條友們,對于李某女的這種價值觀您怎麼看?

歡迎留言、點評,謝謝!

(素材來源:廣州市中級法院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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