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盧龍縣,有12種農村産權可流轉交易,這需要到縣農村産權交易中心進行交易,并且,進行交易的出讓方和受讓方需要送出相關材料才行。那麼,盧龍縣農村産權交易中心是幹嘛的?交易品種包括哪些?需要送出哪些材料?

一、盧龍縣農村産權交易中心是幹嘛的?
根據2020年12月22日盧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盧龍縣農村産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盧政辦發規〔2020〕1号),盧龍縣農村産權交易中心是:
1、承擔本區域範圍内各類農村産權流轉交易資訊釋出、組織交易、交易(合同)鑒證、資金結算、抵押登記、融資資訊彙集等綜合服務。
2、接受市農村産權流轉交易中心的業務、技術指導,做好相關資料資訊的整理上報工作。
3、協助市農村産權流轉交易中心組織跨區城和交易金額100萬元以上或交易土地面積達到500畝以上的大宗農村産權流轉交易。
二、盧龍縣農村産權交易品種包括哪些?
1、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即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草地、養殖水面等經營權。
2、林權:即農村集體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
3、“四荒”使用權:即農村集體所有的荒地、荒溝、荒丘、荒灘使用權。
4、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即由農村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經營性資産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除集體土地所有權)。
5、農村集體資産股權:即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淨資産)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每個成員(股東)所持有的集體資産股份數額。
6、農業生産性設施裝置:即農戶、農民合作組織、農村集體和涉農企業等擁有的農業生産設施裝置。
7、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即農戶、農民合作組織、農村集體和涉農企業等擁有的小型水利設施的使用權。
8、農業類知識産權:即涉農專利、商标、新品種、新技術等。
9、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住房财産權:即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使用權。
10、農村生物資産:即生長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存欄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資産和經濟林、薪炭林、産畜、役畜等生産性生物資産。
11、水權:即區域水資源使用權、取水使用者水資源使用權。
12、農村建設項目招标、産業項目招商和轉讓等其他農村産權。
三、盧龍縣農村産權交易需要送出哪些材料?
1、申請出讓農村産權,應送出:出讓申請書;标的權屬證明,涉及不動産的提供不動産權屬證書;權屬所有人身份證明;需履行内部決策程式或審批程式的,送出内部決策同意出讓的證明文書或審批檔案;出讓标的需原産權權利人同意的,送出原産權權利人同意出讓的證明文書;委托代理的,應送出授權法律文書;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規定需送出的其他材料。
2、申請受讓農村産權,應送出:受讓申請書;受讓方身份證明;需履行内部決策程式或審批程式的,送出内部決策同意受讓的證明文書或審批檔案;委托代理的,應送出授權法律文書;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規定需送出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小編對盧龍縣農村産權交易中心的職責以及交易品種、材料的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小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