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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明是一個“多數的文明”

姚大力,曆史學家,複旦大學中國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

朱天元 采訪整理

原文載于“經觀書評”,經作者授權删改釋出

全文4300餘字,閱讀約需9分鐘

多了解一點多民族中國的曆史,就能多一點智慧去面對多民族中國的當下。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這是公認的事實。但是,何為民族?

随着二十世紀以來民族融合以及現代民族學理論的發展,我們發現似乎越來越難用一種體質、語言、文化特征來界定一個民族。台灣學者王明珂曾經這樣叙述他對于族群凝聚的觀點:“當個人作為某群體的一分子與外在世界的個人與群體互動時,透過這心理構圖的回憶,個人得以建立其社會認同體系。這樣的回憶常是集體性的,也就是社會人群經常集體選擇、活化并強化特定的社會記憶,以凝聚成員彼此的認同。”

曆史學家姚大力認為:民族是擁有一種基于共同血統觀念之上的、集體身份意識的文化共同體。這種共同血統觀念是“想象”或虛拟的産物,是在該人群基于某些共同經驗而自發生成的,關于他們共同根源性的、朦胧的草根意識基礎上,由人群中的知識精英或準知識精英有意識地“發明”出來,然後又變成被群眾廣泛接受的、有關自己的起源傳說。民族一旦被“發明”出來,就很難再輕易地被還原為一般意義上的文化共同體。因為民族認同具有強大持久的精神引力。現在它已成為人類最為堅持的、少數集體身份的歸屬範疇之一。

而曆史書寫的背後反映了某種集體記憶的影響,同時也常常為現實的需要被不斷诠釋、選擇。是以對于族群與族裔的研究,其價值不僅僅在于追溯起源,凝聚認同,更重要的在于,通過反思性知識與批判性知識,對過去的曆史進行檢讨、重建,去化解積澱。

身處族群不斷沖突、曾經的多元族群價值屢遭挑戰質疑的當下世界,中國不可能絲毫不受到這種潮流的影響。因而我們更需要對中國曆史上的民族關系保持一種反思性的态度,使得少數民族與漢族都可以用更為理性與包容的眼光,去面對過去與現實,讓常常被偏見所鼓動的民族情緒得以轉變為彼此間深刻、寬容的了解。

如何讓每一個民族、每一種文化都能擁有屬于自己的聲音?曆史上作為多元族群存在的中國,如何重新審視自己源自多元民族的遺産,并産生出一種嶄新的、基于多元文化主義立場的民族主義?這樣的追問也許永遠不會過時。

作為一位卓有成就的曆史學者,複旦大學中國曆史地理研究所姚大力教授的關懷常常延及多元族群關系。在記者朱天元對姚大力教授的采訪中,姚教授探讨了民族、漢族中心主義、多元文化等話題,其中的讨論和思考,對今天我們如何認知自己的族群與國家,如何處理族群間的關系,都深有啟發。

以下是采訪的部分内容整理。

▌來自民族學的啟發:民族認同問題

目前中國民族研究大緻有兩種取徑:民族史取徑和民族學取徑。兩者屬于不同的學科領域,視域互相交融或互有重疊,差別在于,他們分别着眼于過去和現在,且研究中依據的基本研究素材,以及處理素材的方法都很不相同。

前者可以溯源到因道光、鹹同時期邊疆危機的刺激而興起的“西北輿地之學”,并受到歐日“漢學”傳統的重大影響。往往力求把某個特定人群的曆史盡可能地向前追溯,确認其曆史譜系,在“延續與變遷”的時空架構裡認識了解民族。

後者本質上屬于人類學,在民國時期得到極大發展,以深入的實地調查為特征(在人類學、民族學中稱為“田野調查”)。當時的學者很注重調查邊疆各人群的現狀,從人群的現狀分辨他們之間的互相關系,并參照曆史文獻去探尋他們“從哪裡來”的問題。

大約從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民族學逐漸地重視被考察對象有關“自己是誰”的認同問題。

這一問題的提出,推動了民族史或族群曆史從“客位”叙事向“主位”叙事的轉向。所謂“客位”視角是指一個力求“科學、客觀”的外在觀察者關于他們是誰、他們從何而來、将往何處而去的叙事,而并不關注這群人自己是否同意或了解他對他們的定義,不關注這些缺少書面曆史記錄傳統的人群是否知道,自己與記載在漢文史書上久遠的某些族群是否具有曆史淵源。

作為一名受曆史學訓練出身的從業者,我認為民族史研究可以從民族學獲得一些重要啟發。

一是我們必須掌握研究對象的民族語言及民族國文。這是被人類學家和民族學家高度強調的一項必備研究技能。語言裡隐藏着文化的密碼,依靠翻譯了解一個民族,所獲得的認識難免不是夾生的。但語言問題在中國民族史領域裡沒有得到同等程度的普遍重視。

二是必須充分重視被研究對象自身的“叙事”,也就是他們的口傳曆史以及民族國文中有關他們自己的記載,當然這以語言技能為前提。漢文資料對民族史研究的意義固然非常巨大,但是民族國文的或當地口傳的資料,對研究民族或族群認同的形成,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注意到這一點之後,我們就會發現,綿延不絕的族名,很可能不是族體本身延續性的表征或證明,而隻是後來的人群在“想象”或“建構”自己的曆史根源時,或随意或精心加以采用的符号與素材。

第三,民族史研究無從效法民族學的“田野”取徑,因為你完全不可能對曆史進行“田野工作”。但是民族學的提問方式又完全可以被民族史所借用,并且通過曆史學的文獻解析的方法來予以回答。

▌反思中國史中的漢族中心叙事

現代中國的人口,十分之九是漢族,而且尤為集中地分布在東部中國。生活在那裡的漢族,對于“中國是一個多民族統一國家”這一認識,很容易停留在相當抽象的層面。在今日漢族觀念裡,“中國”、“中華”仍很容易與漢文明、漢族的概念相混淆,在他們口稱“中國”時,浮現在心裡的,很可能大多是如今屬于漢文明的那些符号,如漢語漢文、禅寺道觀、唐詩宋詞、毛筆筷子之類。

從某種程度上說,這個現象似乎帶那麼一點自然而然的性質。但這樣的觀念又極端有害。

對這種極端有害的觀念,我們的曆史教科書并沒有提出足夠有力的對治性的論述,沒有真正講好中國作為一個多民族國家的曆史,比如網上有很多人宣揚“厓山之後無中國”,然而我們的教科書上并沒有講過類似的話。

但我以為,上述想法與教科書講述的中國曆史,絕不是沒有關系。如果你把一部中國史講成了漢族和漢文明統治或支配中國的曆史,那麼一個蒙古人或者滿人做皇帝的帝國,究竟還算是中國,或者應該被看作是中國已亡于蒙古人或滿人的政權?

在曆史上,“漢人”與“秦人”或“明人”一樣,本來是指漢王朝、秦王朝及明王朝治下的人們,與“國人”同義。漢晉之後,北部中國處于諸多非漢王朝的統治下,以王朝名稱來命名的人群,或曰“國人”,都轉指遷入華北建立政權的匈奴、鮮卑、羯等各部族的成員;那麼被統治的華北當地人口該如何稱呼呢?他們就這樣被稱為“漢人”,意思是漢代百姓的後裔人群。它究竟是從最初的他指,被逐漸“内化”為自指名稱,或者它一開始就兼有他指與自指的功能,還需要進一步研究。“中華”則很像是一個自指稱謂。

曆史教科書在這方面的缺陷,可以說出于一種不自覺的漢族中心論偏向。由于這一偏向的影響,它對“華夏孕育了中國、而中國又超越了華夏”這樣一個觀念的強調,還遠遠沒有到位。

比如相當于唐時期的中國史,往往被描寫成唐史(不管它還被分成幾段)再加上附帶在唐時期的“邊疆各族”史。這樣的編排法真的符合唐長時期與吐蕃、南诏、突厥、回鹘、高句麗等鄰國并長争雄、互相交往的曆史實相嗎?

又比如按照教科書的叙述,自從漢承秦制,專制君主官僚制獲得鞏固之後,中國似乎就沿着自秦漢、漢唐相繼承襲下來的這套國家建構體制,一步一步發展到傳統時代末葉,形成龐大的多民族統一國家。這使得漢唐體制中治理非郡縣地區的“羁縻模式”及其在後代的演化(即“土官制”以及“土司制”),與元、清兩朝創造性的“理藩院體制”混為一談。結果是雍正帝所謂“塞外之一統始于元而極盛于本朝”的昭著功勳,被教科書全算到漢唐體制的賬面上。事實是,如果隻有承襲漢唐體制國家模式者,如宋、明兩朝,當代中國的版圖能有今日這般大麼?

還有一個顯著的例證,即用“是否漢化”作為對君臨全國的少數民族政權的基本評價。它們之是以成功,是因為它們樂意于漢化;它們後來失敗了,則是因為它們漢化得還不夠。我不是說對漢化的肯定是完全錯誤的,更不是說漢化論全錯了,而是說,曆史上的民族關系,不是隻有漢化這樣一種值得重視的狀态。現在的研究者幾乎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對漢化的研究,包括對漢化的贊揚上面。這就于無形中誇大了漢化在少數民族政權鞏固方面的實際功能。

統治漢地社會的少數民族,在漢地社會的治理中間,必須利用漢地社會原來的文化、制度、政治的資源。對此我們習以為常的看法是,漢文化是先進的,一個落後的民族要能夠統治先進的民族,就要向先進的文化學習。

但實際問題是,源自漢地社會之外的民族要統治漢地社會,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對漢制稍加更動,“因俗而治”。就此意義而言,它同時還在藏化、蒙古化、回部化,因為它還征服并統治了西藏、蒙古、新疆。對這些地方的治理體系,在某種程度上都在延續當地原有的制度,當然也做了某些調整更動。是以漢化的問題,其實不是産生于落後與先進的對立,而是産生于治理體系必須“在地化”的實際需要。

▌反思文化多元主義立場的民族政策

民粹主義回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發達國家先前二十年的族群政策是其中的一個原因。你若與德國人、法國人或者美國人接觸,會發現他們對國記憶體在大量移民(包括非法移民)的問題出言極其謹慎,生怕犯政治不正确的錯誤。在本世紀頭十年裡,發達國家坦言處理族群問題的“文化多元主義”主張已經失敗,這應該與他們先前在處理移民問題上過于理想化的政策失誤有關。

但是“文化多元主義失敗”的說法,也可能是在對不了解實情的人們,傳達一個被嚴重扭曲的資訊。西方發達社會存在的少數民族被分為三類:一是所謂原住民;第二類是曆史地形成的少數民族,多由國界線的變動而使一個民族被分劃在不止一國之境内而形成;第三類就是二戰後進入各所在國的新移民。

西方發達國家解決與前兩類少數民族之間互相關系的過程,都已經大體完成了。它們采取的幾乎是跟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頗有類似之處的政策架構。現在那裡人口在25萬以上的、聚居的少數民族,隻要有自治意願,都已獲得自治權利。

所謂文化多元主義的退潮絕不意味着西方對以往族群政策的全面反悔。退潮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對于新移民,是否繼續采取文化多元主義政策,西方世界面對這個問題發生猶豫了,過去提出過的“無領土自治”之類的設想,現在再也沒人說了;二是他們停止了把文化多元主義的制度設計引入後殖民地國家和後共産主義國家的嘗試。

是以,如果把文化多元主義的退潮,了解為要重新推行民族國家的均質化運動,也就是用人口占多數的那個民族的信仰、文化、語言來同化其他的邊緣人群,這完全是對基本形勢的誤判。

正如不少人已經看出來的,即使是在針對新移民的問題上,究竟用什麼來作為文化多元主義的替代性政策,人們至今拿不出一個好主意。“文化多元主義之後又能是什麼?”在我看來也許隻能是一個經過某種修正的“2.0版本的文化多元主義”。

在一個多元化的時代和世界裡,沒有什麼理由把民族融合了解為就是化多為一。中國文明應當是、也隻能是一個複數的文明,或者複數文明的命運共同體。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方向性的問題。回顧費孝通先生所講的“美美與共,各美其美”,我們對于中國文明的期待,就必須是讓每一個民族的存在都具有其無可替代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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