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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法老娶自己女兒為妻,還和她生孩子,為何不認為有違倫理?

作者:史為今鑒

在大陸的神話傳說中,女娲和伏羲原本是兄妹,為了人類的傳承,兩個人結為夫妻。當然兩人也知道兄妹結婚會遭人非議,是以在結合之前,兩人燃煙問天,若煙合在一處,則為上天同一兩人結合。果然,兩人妹妹點燃一堆草,起煙必合為一處,是以,兩人便在一起了,也并未因為兄妹結合而遭人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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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實上,這樣兄妹結合的事情也僅限于傳說之中,在大陸的古代,不論是兄妹結合、還是子繼父妻等行為,都會被人诟病,這樣的事情在百姓看來,是違背倫理的不倫行為,即便是帝王做出這樣的事情,都會被百姓議論唾棄。然而同為四大文明古國的埃及,對于這樣的亂倫行為,卻視為平常,甚至古埃及有多位法老王選擇迎娶自己的女兒,這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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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崇近親結婚的埃及法老

在埃及的神話傳說中,他們崇拜的至高神是太陽神,而古埃及的法老便是太陽神的兒子,除了“生下”埃及的法老之外,太陽神還生下了埃及其他的神明,而這些神的母親,則是太陽神的妹妹。

或許正是因為這樣的神話傳說,導緻古埃及非常崇尚近親結婚,實際上,古代埃及的法老們大多為近親結婚的産物,而他們也會繼續延續這種傳統。例如,古埃及第十八王朝阿肯那頓法老跟王後生下的第三個女兒安克赫娜蒙,她有過多次婚姻,成年之後,就嫁給自己的兄長圖坦卡蒙,在圖坦卡蒙去世之後,又跟自己的外公阿伊結為婚姻。但實際上,圖坦卡蒙并未安克赫娜蒙的第一任丈夫,她的第一次婚姻,對象正是自己的父親。

父親娶女兒,放在中國是一件極為駭人聽聞的事情,為何在古埃及卻是沒有引起多大的波瀾,甚至還有一些娶了女兒的埃及法老,最終還與自己的女兒生兒育女,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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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娶了女兒的法老

根據目前能夠查到的曆史記載,在古埃及的曆史上,第一個娶了女兒的埃及法老是阿卡利亞法老,他不但與自己的女兒阿塔娜結婚,兩人還生下了兒子。實際上,在此之前,古埃及王室的婚姻雖然混亂,但沒有關于父女結婚的記載。那麼,這件事情又是怎麼發展出來的呢?

根據記載阿卡利亞為人殘暴,沉迷戰争且癡迷女色,在女色方面沒有下限。在阿卡利亞結婚之後,他與自己的夫人生下女兒阿塔娜。在阿塔娜三歲的時候,為了争奪紅海地區的控制權,作為法老的阿卡利亞親自帶兵出征。讓人沒有想到的是,戰争持續十幾年的時間,戰争的焦灼讓阿卡利亞十幾年都沒有見到自己的妻女。在這期間,阿塔娜也由一個可愛乖巧的小孩子,長成了一個亭亭玉立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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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争終于結束了,阿卡利亞取得了戰争的勝利,但敵人惱羞成怒之下,擄走了阿卡利亞的女兒。阿卡利亞暴怒,再次出動大軍,向敵軍求和,并獻上美女。

癡迷于女色的阿卡利亞自然是十分開心的,隻一眼就被迷住了,并立即與這個美女進行了魚水之歡。

但等到阿卡利亞想起自己的目的,向敵軍索要女兒的時候,敵方使臣卻表示,他們已經将阿塔娜送還了,就是那個被獻上去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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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阿卡利亞十分驚恐,但木已成舟,似乎也沒有很好的補救措施了,于是阿卡利亞将錯就錯,幹脆娶了阿塔娜,第二年,他們兒子便出生了。

畢竟阿卡利亞會娶自己的女兒是因為戰争之下造成的誤會,而且近親結婚也是古埃及長久以來的習俗,且法老王作為太陽神在人間的代言人,有着絕對的權威,百姓們對于這樣的事情也沒有過多的議論。

不過,萬事隻怕開頭,有了這個先例,往後古埃及法老娶女兒似乎也就成為常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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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法老王會娶自己的女兒

在古埃及,娶女兒的法老王并不少見,顯然不能說所有的法老王都是受到了美色的迷惑,陰差陽錯之下才會娶女兒。那麼,為什麼古埃及會屢次出現這樣的事情呢?

實際上,光是看曆史上歐洲國家王室的所作所為就能猜測一二了。在歐洲兄妹結婚、女王嫁給舅舅等等,都是很平常的事情,在他們看來,這樣的行為并非亂倫,而是為了自身血統的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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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人的想法也是相同的,在他們看來,血親結婚、妹妹嫁哥哥、外公娶外孫女,甚至是父親和女兒結婚,并不是違背倫理的事情,而是為了維持血統的純正,更是為了維持自己的神性。

當然,也有些法老做出這樣的行為,是為了穩固自己的地位,保持自己的正統性,例如就有人推測安克赫娜蒙的外公之是以娶她,就是因為觊觎法老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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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中國與古埃及對于血親婚姻的觀點有這麼大的差別?

在中國,很早以前就有了同姓不婚的習慣,到了西周,統治者更是明令禁止血親結婚。中國古代的婚姻雖然也有近親結婚,但大多是姑表兄妹、姨表兄妹之間的婚姻關系,即便算得上近親,但是限制也是比較大的。而漢朝漢惠帝的皇後雖說是自己的外甥女,但張嫣之是以會成為皇後,主要是呂太後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勢和地位強迫,并非漢惠帝心中所願,更重要的是,張嫣也是曆史上出名的處女皇後,他與漢惠帝隻有夫妻之名,卻無夫妻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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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古埃及,那些娶了女兒的法老,他們之間的婚姻并不僅僅隻是形式上的,很多法老還跟女兒孕育了子嗣,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差别呢?

首先,中國有傳統文化的限制,而古埃及卻沒有相應文化的制約。在中國,古人很早就意識到近親婚姻的壞處,根據能夠查到的記載,最晚在西周成立之初,人們已經意識到近親結婚的危害,故定下了同姓不婚的制度;另外,到了春秋時期,儒家文化形成,人們更是逐漸明白了做人的倫理道德,自然也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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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輿論壓力的差別。古埃及崇拜并迷信法老王,他們是王權和神權的結合體,在古埃及有着至高無上的權威,古埃及百姓對于法老的婚姻者自然不會有太多質疑。但中國卻不同,封建王朝的帝王雖然至高無上的地位,但他們受到的限制同樣有不少,例如荀子就将百姓比作“水”,并說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樣的話,宋朝确立了“與士大夫治天下”的政策,王權不但會受到百姓的制約,也會受到臣子的制約,是以統治者的行為自然會受到很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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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這種為了維持血統純正性的婚姻主要目的是為了保持王權的神秘和權威。古埃及的法老王可以說是神在人間的代言人,他們需要依靠這樣的婚姻關系維持所謂的血統和神性;而在中國,都說自周自禮樂崩壞,周天子逐漸喪失了自己的威嚴,“天之子”都被春秋戰國時期的貴族作為擺設玩弄于鼓掌之間,所謂“神明之子”、“神明代言人”的權威早已經喪失了,而到了秦朝時期,陳勝吳廣又喊出了那句“王侯将相甯有種乎”,導緻中國的皇室就失去了“君權神授”的神秘感,一個王朝想要維持自身統治,就必須依靠武力維持自身的威信,也就是說皇室并沒有所謂的“神性”,既然都不存在神性,那麼自然也不需要依靠婚姻維持作為的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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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語

盡管古埃及的法老依靠跟近親結婚維持了所謂的“神性”和權威,但是也是以,也造成了遺傳病的頻繁發生,例如根據考古還原,法老圖坦卡蒙就是一個身體畸形的人,他的父親羊毛也十分古怪。據了解,由于日本皇室一直奉行近親結婚,是以也出現了很多身體畸形的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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