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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鶴琴:給孩子的教育,應該是這樣的

陳鶴琴提出活教育理論。重視科學實驗,主張中國兒童教育符合兒童身心發展規律,他有關家庭教育的理論深入淺出,發人深省,并且這一理念也适合教師對待孩子的教育方式。

陳鶴琴:給孩子的教育,應該是這樣的

▲ 陳鶴琴 (l892—1982) 著名教育家和兒童教育專家,曾任中國教育學會名譽會長、中國幼兒教育研究會名譽理事長。

父母最好用積極的暗示,不要用消極的指令

舉例:

1923年5月10日,我看見一鳴拿了一塊破爛的棉絮裹着身體當氈毯玩。那時候,在我腦筋裡就起了許多感想:我還是立刻把他的破棉絮奪去呢,還是讓他玩弄得着一種經驗;還是叫他把棉絮丢掉,還是用别的東西去替代。仔細一想,用積極的暗示去指導他好。我就對他說:“這是很髒的有氣味的,我想你一定不要的,你要一塊幹淨的,你跑到房裡去問媽媽拿一塊幹淨的。”他聽了,就跑到房裡去換了一塊清潔的毯子。

讨論:一般人,受激勵而改過,是很容易的,受責罵而改過,比較的是不大容易的,而小孩子尤其喜歡聽好話,而不喜歡聽惡言。

我知道小孩子大概有這種心理的,是以以激勵教育法去教訓一鳴,一鳴一聽見我獎勵他,就很高興的去改他自己的過失了。

倘使我一看見他玩那塊破爛棉絮的時候,就把那塊棉絮奪來替他換了一塊新的,那恐他對于我的動作要莫名其妙,而且以要發生怨恨,他不但要拒絕我的意思,而且還要哭泣。

即使我不去奪他的棉絮而對他說“這東西是髒的,有氣味的,趕快去丢掉”這種話,那他雖知道這種東西是髒的,不應當玩的,但是他因為沒有好的東西來代替,恐怕他仍舊不肯舍棄的。

多數做父母的一看見小孩子玩肮髒的東西,就不其然而然的去把它奪了來,而且還要罵他,甚至于還要打他。

其結果,小孩子改過的少而怨恨父母的多;即不怨恨父母,至少也要有一點不喜歡父母了!還有許多小孩子因為他們父母常常去責罵他,慢慢兒就不以父母之言為意。做父母的一面去奪他肮髒的東西,做小孩子的一面依舊去拿來;做父母的一面罵他,而他依舊玩弄髒的東西。

顯然,做父母的以這樣去教訓小孩子,使得小孩子非但不能改過。而且慢慢兒養成頑皮的惡習慣了。

積極鼓勵比消極刺激好得多

(一)志貞的母親很鐘愛志貞的,但她要志貞事事做得好。稍微做錯了一點,或做得不妥,她就要從嚴指責說:“這裡做得不好,那裡做得錯了,某人同你一樣大,但是比你做得好,你想倒黴不倒黴。”

她的意思是以為這種教訓必能啟發志貞的天資,激起志貞做事的興趣。哪裡知道志貞不但沒有依從母命而改進,反而發生意懶心灰不肯勤學的态度。他母親見他如此不肯學習,就愈加用種種消極的方法去刺激他,而他也愈加不肯學習了。

(二)冰心的母親也很鐘愛冰心的,但她很懂得冰心的心理,而所用的教法與志貞的母親所用的适成一個對比。凡冰心做事稍微做得好一點,母親就稱贊他說:“冰心,你強啦,這裡做得這樣好看,那裡做得這樣整齊。”冰心聽了就覺得很高興,下次做的時候,就格外願意做願意學了。一日,冰心(那時約有四歲多一點)看見地上有肮髒的東西,就去拿了掃帚畚鬥把肮髒物掃去;雖然沒有象成人掃得幹淨,但母親看見了就極端地稱贊。

以後冰心就常常去打掃污穢東西而且不久就能打掃得清潔了。這不過是一個例子罷了。總之,不論冰心做事或讀書,母親總是用積極的方法去鼓勵的,是以冰心就格外喜歡做事、格外喜歡學習了。

讨論:

我們小時在私塾裡讀書的時候,老師天天把我們所寫的字寫得好的用紅銀[石朱]打一個圈;寫得不好的打一個叉。我們今天若是得了許多“紅鴨蛋”,心裡就很高興,下次習字的時候,還要更加用心。我們若是今天“吃了幾根杆子”,心裡就覺得不快樂,回家去也不願意給父母看。

第二天習字的時候,我們或者有點不大起勁,或者鼓着勇氣再嘗試一下,看這次寫得如何。若是這次又“吃了許多杆子”,那第三天習字的時候,就不高興習了,所寫的字也就寫得不好了。

從這一點看來,小孩子喜歡獎勵的,不喜歡抑阻的。愈獎勵他,他愈喜歡學習;愈抑阻他,他愈不喜歡學習。愈喜歡學習,經驗愈豐富,學習的能力發展得愈大;學習的能力發展愈大,所學習的事就愈容易學會。

學會的事體愈多,做事的自信心就愈強。若小孩子愈不喜歡學習,就愈不去學習;若愈不去學習,做事的能力就愈加薄弱。

總起來說:

積極的鼓勵比消極的刺激來得好,但是鼓勵法也不可用得太濫,一濫恐失其效用;刺激法若用得其當,也是很好的,不過隻可偶一為之而已。

我們做父母的要曉得小孩子是小孩子,他的經驗不象成人的豐富,他的做事能力不象成人的強大,他的知識不象成人的充分,是以我們不要以成人的标準去批評小孩子的工作才好。

志貞的母親不明了這種心理,專門用消極的方法去刺激志貞,而志貞反不肯學習了。冰心的母親懂得這種心理,善用鼓勵的方法去教導冰心,而冰心也就很高興學習了。這樣說來,我們應當多用些積極的鼓勵,少用些消極的刺激。

小孩子好模仿,父母要替他選擇環境以支配他的模仿

(一)一鳴到了第10個月的時候,一聽見人唱歌,也就作唱歌的聲調。

(二)到了第54個星期的時候,看見他堂兄讀書,他也要讀書,看見他堂兄寫字,他一定也要寫字;你不給他讀不給他寫,他就要哭。

(三)他到了第75個星期的時候,看見我拿了一根棒頭,跨着作騎馬的樣子給他看。過了幾天,他拿了一根棒頭在路上玩,玩了一息,就把棒頭放在地上,兩腳跨着當馬騎。

(四)模仿吐痰:有一日,我不當心,從露台上吐了一口痰,他(那時有77個星期大了)看見了,也就作吐痰的樣子。

小孩子好模仿的。雖然他模仿的結果與所模仿的動作不盡相同,但有幾分是相仿佛的。如一鳴雖能唱出象我所唱的聲調與歌詞,但能唱出一種有調的聲音來,顯出他的模仿。對于模仿事物的程度,年紀大的兒童大概比年紀小的兒童來得高;聰敏的兒童大概比愚笨的兒童來得深。還有一層,

我們要知道的:就是小孩子的善惡觀念很薄弱,普通知識很膚淺,是以對于技模仿的事物,他毫不加選擇的。比方他看見他父親随地亂吐,他也要吐吐看;看見他父親吸煙,他也要吸吸看;或者他聽見他母親以惡言罵人,他也要罵罵看;看見他母親做針線洗衣服,他也要做做洗洗看。

總而言之,我們成人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語,都能影響小孩子的,他看了聽了之後,或立刻就要去做做看,說說看,或到了後來才做出來說出來;他所做的和所說的與我們成人所做的所說的不同,但卻有幾分是相象的。

是以我們做父母的一面事事要以身作則,一面處處要留心小孩子所處的環境,使他所聽的所看的都是好的事物。這樣,他自然而然也受了好的影響。

父母不可常用指令式語氣去指揮小孩子

榮生某日在學校裡玩皮球,下午回家時,已經覺得很疲倦。他父親看見他回來了,叫他到街上去買東西說:“榮生!你去買點信紙信封來!”榮生的身體已經疲倦不堪實在不願意去買,但父命不敢違逆,隻得去買,他一路走一路嘴裡吱咕吱咕地說不高興的話。

讨論:小孩子大概不願意聽指令式的話的。是以做父母的,非有充分的理由,不必用指令式的口氣來指揮小孩子的。

若有時小孩子應當做的事情,你一定要叫他去做的,不要因為他不肯去做,就不叫他去做了;至于指令一出,那無論如何要小孩子服從的,不過我們要鄭重我們的指令,我們不要随随便便亂出的,而且最好要使小孩子明白我們的命意。這樣,小孩子就變成優美馴良,不至于無故違反父母的意思,而父母也不至于無故受累受氣了。

父母不應對小孩子多說“不!”

一鳴有一天早晨,在雪地裡弄雪,我站在旁邊看,一點沒有去禁止他。後來他在吃飯以前要吃糖,我說“不可以”,他因為我不允許他的要求,就“ngng”的吵起來,我也不去管他,徑自走到别處去了。

讨論:事屬可行,就叫他行;事不可行,禁止他行。這是做父母的對待子女正當的辦法。倘使不論事情的可否,竟一味去禁止他,那麼小孩子茫然竟不知措手足了。

這種教育,不但于事實上做不到,就是于情理上也說不過去的。雪地裡弄雪是很有益的事情,既可以欣賞雪的景緻,又可能知道雪的性質,于小孩子的身體上,性情上,都可以得到很大的益處,做父母的不應當去禁止他的,如果事屬可行,就叫他行;事不可行,禁止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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