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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港國際小區近300輛電動車卻無一部充電設施 社群安充電櫃為啥有人反對

家住朝陽區金港國際小區的居民近日向本報反映,3月17日,小區的北廣場上安裝了4個充電櫃。居民發現後馬上向物業公司和社群居委會投訴,并在業主群裡發起了反對安裝充電櫃的提議,至今已有上百人接龍。本是一件便民的好事,為什麼居民不同意呢?不安充電櫃,小區裡近300輛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現場

北廣場忽然裝上了充電櫃

居民擔心安全接龍反對

3月23日下午,記者來到金港國際小區的北廣場。在這片占地面積上千平方米的廣場南側,安裝了4個電動自行車充電櫃,隻見櫃體右上角的小牌子上寫着“智能充電櫃”等字樣,但似乎尚未啟用,在櫃體的背後搭着幾根白色的線纜。

居民王女士向記者介紹,細心的居民在北廣場發現了新裝的充電櫃,奇怪的是,業主群大家都表示:沒看到過任何通知。立刻有居民向物業公司和社群居委會反映,反對在北廣場安裝充電櫃,希望能夠盡快挪走。

反對安裝的居民普遍認為,将充電櫃安裝在北廣場存在安全隐患。王女士說這裡是居民主要的休閑娛樂場所,每天都有很多老人和小孩活動。尤其是傍晚時分,人來人往非常熱鬧。有居民認為:“為了充電,電動車就會來往廣場,影響老人和孩子的人身安全。”

“萬一哪天電動自行車突然在充電時起火了,怎麼辦?有這種擔憂的并不止我一個人。”王女士打開微信聊天記錄,其中有不少居民都表示充電櫃不應該安裝在北廣場上,甚至有居民發起了一項“我是金港業主,我反對在小區公共廣場建充電櫃”的接龍,接龍人數已經超過百人。

調查

轄區唯一因反對而無充電設施小區

近300輛車充電需求難滿足

其實,去年這個小區的居民就曾經因為安裝充電櫃一事發生過分歧。

記者了解到,去年9月份小區的物管會就貼出公示,要在小區内外安裝5處充電設施。該公示引起了部分居民的反對,後來就沒有安裝。有居民還拿出了當時的公示檔案以及安裝的位置圖,上面都蓋有小區物管會的印章。

對此,雙井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去年多次推動物業公司在小區安裝充電設施,但因居民不支援而擱置。目前,轄區所有小區都在推廣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金港國際小區是唯一一個因部分居民反對而沒有安裝充電設施的小區。按照市裡的相關要求,今後應逐漸完善公共電動自行車的充電設施。

于是今年3月,街道平安辦聯合派出所、消防部門、物業公司和社群居委會的從業人員到小區現場選擇位置,經過商議最終确定在北廣場安裝充電櫃。

“這事并不是所有居民都反對。”平安辦的負責人強調,曾有不少居民向社群居委會反映,希望在小區裡安裝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物業公司從業人員也發現有居民偷偷将電動自行車電瓶帶上樓。“目前,小區内有電動自行車近300輛,這些車輛日常都需要充電,我們也很想盡快解決充電問題。”

在北廣場北側的居民樓下有幾家便民超市,其中一家超市的店主告訴記者:“小區裡沒有充電樁,我隻能從屋裡拉一根線出去充電。”店主無奈地說,物業公司是不讓飛線充電的,但有時候真的需要充電,又找不到合适的充電樁。在另一家超市的視窗,記者發現窗台上擺着一個接線闆,旁邊有一個類似電動自行車充電盒的黑色方盒子。

有充電需求的不僅僅是超市的店主,記者在超市門口遇到了一名正停放電動自行車的居民,他告訴記者自己一般是在公司附近的充電樁充電,“但遇到充電口都被占滿時,隻能去再遠一點的地方找其他的充電口,如果小區裡有充電樁,能就近充電就友善多了。”

進展

三方協商安裝事宜

将在小區外選址安裝

多位居民表示,小區内的确缺少電動車充電設施,為了友善充電,多數業主不反對安裝充電櫃,但是具體安裝在小區的什麼位置,需要征求廣大業主的意見,畢竟這些充電櫃是安裝在公共區域的,每個業主都有權提出自己的意見。

關于選址争議,小區所在的大望社群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選擇北廣場是經過消防等部門現場檢視後确定的,距離居民樓樓體有20多米,是符合安裝要求的。同時,這一地點有電動自行車的集中停車區域,便于就近充電,而且基本不影響北廣場人員的正常活動。“沒想到安裝後卻引起了物管會成員和一些居民的強烈反對,隻能暫停使用。”

對于去年9月份公示安裝充電櫃一事,該居委會負責人解釋說,當時選擇的5個安裝點也是經過消防等部門認定的,可部分居民不同意,當時我們告知居民,将會結合實際情況,在小區選擇合理的位置再進行安裝。

3月25日晚上,社群居委會邀請了物業公司負責人、多位居民代表召開座談會,共同商量安裝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的事情。

會後,幾位居民告訴記者,社群居委會和物業公司最終采納了居民的意見,“将在小區外選擇合适的地點安裝。物管會将于下周正式釋出公告。”

社群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小區内已有的充電櫃将來也要啟用并發揮作用,小區外可供選擇的安裝地點并不多,安裝還會涉及電力等問題,将進行多方協調後再确定如何安裝。

新聞記憶體

大力推進居住區充電設施全覆寫

今年1月,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全鍊條管控的實施方案》,其中第十一條内容規定:各街道(鄉鎮)應組織居(村)委會、小區産權機關、業委會(物管會)等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見後,由小區産權機關、業委會或授權的物業服務企業選取優質規模化充電設施建設營運企業作為建設主體,确定建設方案,簽訂建設營運合作協定。規定還強調,今後街道(鄉鎮)不再作為建設主體。

對于現有居住區,鼓勵各區(地區)因地制宜,按照“充(換)電櫃為主、充電樁為輔”的原則,大力推進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全覆寫,按照市民群衆實際充電需求配建充電接口,鼓勵推廣更具安全性的換電櫃。

來源 北京日報 記者 楊曉斌 文并攝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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