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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強國複興有我——女性典型事迹展播(九)

作者:呂梁釋出
【關注】強國複興有我——女性典型事迹展播(九)

今天

呂梁市婦聯、呂梁釋出為大家推送

“強國複興有我”女性典型事迹展播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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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下的巾帼紅

【關注】強國複興有我——女性典型事迹展播(九)

山西省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

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品質監督管理

辦公室主任 潘文

14年來,她把三尺審判台當作舞台,用真情睿智化幹戈為玉帛,用法律信仰書寫公平正義,用公正嚴謹踐行使命擔當。她就是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品質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潘文。

在大多數人眼中,法官是威嚴的,但在家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潘文卻以“柔”斷案、情澤少年,以女性特有的溫柔細心化解訴訟給當事人帶來的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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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起訴離婚的張某,在法庭上言詞閃爍,憑借多年的審判經驗,潘文仔細探究張某的真實意思。經過多次溝通,得知張某其實并不想離婚,也舍不得孩子,隻是對男方賭氣和失望,才假意起訴離婚。于是潘文“背對背”找雙方當事人,為二人婚姻中出現的問題找原因,想辦法。最終,夫妻雙方破鏡重圓,牽手回家。

16歲男孩衛某,因父母離婚需要對撫養權進行選擇,考慮到孩子要上學,潘文安排在星期天上門詢問。一進門孩子就喊“我誰也不跟,我要去流浪”。看着孩子滿眼淚花卻扯着脖子裝出的倔強,潘文心疼地抱了抱孩子,像母親一樣靜靜地陪伴着。等孩子發洩完情緒,才耐心地告訴他“父母的愛不會因為離婚而減少,永遠都會愛着你”。孩子慢慢放下戒備,終于說出他心中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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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樁家事案件的成功調解不僅代表着當事人對一段情感的釋懷,同時也為平安呂梁、和諧社會建設貢獻了一份力量。每當此時,潘文都會感到無比欣慰,成就感滿滿。調解成功并非偶然,除了需要專業的法律素養、精湛的調解技巧,更需要有一顆真誠為民的心。

潘文不僅将婦女兒童的權益保護展現在審理案件中,還更多展現到了法治宣傳教育中,在國家憲法日和同僚走上街頭開展法律咨詢活動;在法院開放日,為龍鳳國小的學生講解法院、法官是幹什麼的,法律有什麼作用;在暑期裡,接待廷亮中學的學生參觀庭審活動,指導模拟法庭審理。多次進企業、進農村、進校園對遇到家暴如何維權、彩禮款的性質、外嫁女的權利、未成年女性群體如何免遭性侵和保護自我等知識進行宣講,用身邊人身邊事鮮活的案例引導女性遇到事情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沖突靠法。

2015、2018、2021年,潘文同志三次榮記個人三等功,2021年其參與撰寫的論文《離婚損害賠償兜底條款的類型化建構――以解釋論為視角》榮獲全國法院第三十三屆學術讨論會論文二等獎。

來源:市婦聯組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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