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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强国复兴有我——女性典型事迹展播(九)

作者:吕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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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妇联、吕梁发布为大家推送

“强国复兴有我”女性典型事迹展播第九期

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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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下的巾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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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监督管理

办公室主任 潘文

14年来,她把三尺审判台当作舞台,用真情睿智化干戈为玉帛,用法律信仰书写公平正义,用公正严谨践行使命担当。她就是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潘文。

在大多数人眼中,法官是威严的,但在家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潘文却以“柔”断案、情泽少年,以女性特有的温柔细心化解诉讼给当事人带来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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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起诉离婚的张某,在法庭上言词闪烁,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潘文仔细探究张某的真实意思。经过多次沟通,得知张某其实并不想离婚,也舍不得孩子,只是对男方赌气和失望,才假意起诉离婚。于是潘文“背对背”找双方当事人,为二人婚姻中出现的问题找原因,想办法。最终,夫妻双方破镜重圆,牵手回家。

16岁男孩卫某,因父母离婚需要对抚养权进行选择,考虑到孩子要上学,潘文安排在星期天上门询问。一进门孩子就喊“我谁也不跟,我要去流浪”。看着孩子满眼泪花却扯着脖子装出的倔强,潘文心疼地抱了抱孩子,像母亲一样静静地陪伴着。等孩子发泄完情绪,才耐心地告诉他“父母的爱不会因为离婚而减少,永远都会爱着你”。孩子慢慢放下戒备,终于说出他心中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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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桩家事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代表着当事人对一段情感的释怀,同时也为平安吕梁、和谐社会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每当此时,潘文都会感到无比欣慰,成就感满满。调解成功并非偶然,除了需要专业的法律素养、精湛的调解技巧,更需要有一颗真诚为民的心。

潘文不仅将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体现在审理案件中,还更多体现到了法治宣传教育中,在国家宪法日和同事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在法院开放日,为龙凤小学的学生讲解法院、法官是干什么的,法律有什么作用;在暑期里,接待廷亮中学的学生参观庭审活动,指导模拟法庭审理。多次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对遇到家暴如何维权、彩礼款的性质、外嫁女的权利、未成年女性群体如何免遭性侵和保护自我等知识进行宣讲,用身边人身边事鲜活的案例引导女性遇到事情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015、2018、2021年,潘文同志三次荣记个人三等功,2021年其参与撰写的论文《离婚损害赔偿兜底条款的类型化构建――以解释论为视角》荣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二等奖。

来源:市妇联组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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