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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我提議|王春法:夯實邁向世界博物館強國的法制基石

“大陸博物館事業發展正處于曆史最好時期。”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家博物館館長王春法說。去年5月,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文化和旅遊部等9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博物館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提到,到2035年,中國特色博物館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博物館社會功能更加完善,基本建成世界博物館強國,為全球博物館發展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我建議·我提議|王春法:夯實邁向世界博物館強國的法制基石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家博物館館長王春法

黨的十八大以來,大陸博物館在場館建設、文物保護、藏品研究、陳列展覽、開放服務、教育傳播、國際交流等方面不斷取得新進展,日益成為世界博物館發展的中心和熱點。但同時,博物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與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之間的沖突仍很突出,在發展定位、體系布局、功能發揮、體制機制等方面尚需完善提升。

面對新的時代需求,如何進一步激發博物館發展活力?《意見》明确提出,要推進博物館法及配套法規體系立法研究,完善博物館制度,推進博物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法制建設是推動博物館事業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基石。”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王春法帶來了《關于加快制定博物館法、推動博物館事業高品質發展》的提案,其中他分析了博物館相關法制建設存在的不足。

王春法指出,近年來大陸博物館建設如火如荼,博物館事業發展品質水準顯著提升,截至2021年底,盡管受到新冠疫情影響,全國登記博物館總量仍達到5700餘座,年參觀人數超過10億人次,而且出現了許多考古博物館、數字博物館等許多新的博物館形态。“相比之下,博物館既有法規在應對考古發掘品配置、博物館之間藏品交流、文物鑒定和市場交易、智慧博物館建設、數字化文化産品生産、綜合性文博人才培養等方面明顯能力不足,迫切需要通過立法來從根本上給予制度支撐。”

“同時,現有博物館相關法律層級不高。”王春法坦言,目前大陸的博物館相關法制體系中,《文物保護法》隻是從文物收藏機關的角度對博物館的館藏文物做出過規定,專門性的博物館法律尚付諸阙如。據了解,2015年國務院頒布的《博物館條例》是現行有效最高位階的法律性規範。“而在實際工作中,博物館規範體系主要仍以形式多樣、龐雜分散的規範性檔案的形式呈現。由于這些檔案大多停留在宏觀指導層面,在實際落實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形成諸多互相沖突、具有明顯地方色彩的地方性法規,層層截留文物、大型綜合性博物館處境尴尬等問題比較明顯,亟需通過最高權力機構制定頒布博物館法來定分止争。”

我建議·我提議|王春法:夯實邁向世界博物館強國的法制基石

“改革發展中的新問題也在不斷湧現。”王春法表示,由于實行屬地管理,文物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邊界模糊,博物館文物資源協調能力不足。他舉例說,現行政策制度對社會捐贈資金的激勵力度不大,操作性不強,缺乏足夠的社會吸引力。特别是針對文創經營收入配置設定政策長期停留在針對少數試點機關的建設性意見層面,IP授權管理與創意創新激勵機制遲遲難以在全國範圍内普遍落地。博物館歸屬體系複雜,職級權責不清,規模條件差别巨大,形式類型多樣,功能定位不盡規範統一,講解教育中各說各話、各唱各調問題比較突出……“這樣一些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挑戰,有必要通過專門立法來盡快予以規範。”

基于此,王春法建議,針對目前博物館事業飛速發展、改革不斷深入的客觀實際,盡快将博物館立法補充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之中,由相關專委會加強統籌協調,開展立法調研,啟動立法程式;同時,充分征求不同類型博物館以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廣泛凝聚行業及社會共識,必要時可邀請或委托有代表性的公共文化機構、教學科研機關或社會組織研究起草形成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可操作性強的博物館法草案,作為工作基礎;再次,要明确突出重點、分類管理、規範有序、強化導向原則,将不同類型博物館的功能定位、使命職責納入法制架構,把文物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分離開來,加強博物館資源整合, 有效破解博物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藏品權屬不清、館際交流不暢、文物活化難等改革難題,切實保障博物館事業高品質發展。

(視訊和圖檔來源于中國國家博物館)

責編:楊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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