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開始犯懶或缺乏靈感時,但如果又有某種因素導緻需要更新部落格,就會有種國小生交周記之前那天晚上的那種感覺……
其實本來是有計劃的:前兩周搞了個訪談系列,針對Scala IDE開發的,自我感覺還成,想記錄些心得來着,不過自從訪談完成了之後就一直懶得再去碰它了……雖然做的時候原本是歡天喜地去做,但到收尾的時候難免就開始懈怠,就好像無數網絡小說的作者挖的那滿天滿地的坑一樣:開坑是喜悅的,填坑是痛苦且漫長的,萬年坑是常有的……想來我也有幾個坑未填,偶爾念及,也隻是揮揮手,裝作沒想到罷了-,-
今日又跟老媽閑聊,說起開博和更新部落格的事情來。跟她描述有一個我很欣賞的部落客的習慣,就是他說自己感覺從寫部落格這個過程學到了很多東西,于是養成了每天空閑時都思考些點子,用于每天的部落格更新這樣一個習慣。本來我是帶着很贊賞的語氣說的,結果被老媽定義成了“強迫症”……然後我和老媽直接就展開了一場有關強迫症定義的争論。
其實也沒啥争論的,基本上就是通過舉例來探讨。列舉了這麼些案例:
1. 半夜起來偷菜的,以及網絡遊戲上瘾的
2. 為了賺錢強迫自己每天工作12小時的
3. 因為喜歡别人看、别人評論而每天更新部落格的
4. 因為其他人都在高強度工作,是以自己也高強度工作的
5. 因為自己高興搞研究,是以每天長時間泡在實驗室的
6. 但是,泡在實驗室畢竟是件枯燥的事情,更多搞研究的僅僅是因為他們的工作是這個才有了這樣的結果
7. 看重健康的老年人,為了強制自己有8小時睡眠而服用安眠藥的
結論就是,強迫症不能用是娛樂還是工作、自願還是被環境迫使、是否上瘾來定義。不過按照我自己的想法,隻要對身心沒啥負面影響,就無所謂它是不是強迫症了。雖然一個是娛樂,一個是工作,但是半夜偷菜和半夜工作在造成身體和精神的疲勞這方面是一樣的,就個人而言沒啥高尚或低俗之分。人活一生,其他都是身外之物,隻有身體和思想是自己的;思想的追求那個比較高深,大家自己看着走也就是了;然而身體隻有健康的或不健康的,選擇哪個全看我們自己。總是高興的人往往也健康,總是不高興,那也多半不健康。
雖然說每人追求盡不同,不過,追求高興的生活難道不應該是人的本性嗎?至少我是這樣感覺的。強迫症什麼的,倒是在其次了,無需太在意。
是以,即使是有些強迫性的更新了這篇部落格,完成的時候卻也感到高興。那句話是怎麼說的?如果别人用棒子打你,你也仍然可以很高興的想:太好了,這根棒子上沒有釘子。人生若能如此過,又哪裡會有什麼不高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