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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曙光房産被沒收 情婦羅菲資料照片提異議終審駁回

作者:閩南網

張曙光資訊照片

張曙光财産被沒收:原鐵道部交通局局長張曙光和情婦羅飛均被判刑,他們的财産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質疑——張曙光情人羅飛提出,法院裁定執行張曙光涉足的财産,購買110萬元的财産由其父母支付, 是以向法院申請停止實施房屋。

新京報記者昨日獲悉,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羅菲的申請。法院認為,根據有效的刑事判決對有關房屋采取的強制執行措施是依法的,Roffey的反對是對處決依據的反對,應通過審判監督等程式加以解決。

法院扣押羅菲"停止"的财産

2014年10月17日,原鐵道部交通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因賄賂和沒收個人财産被判處兩年緩刑。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張曙光的判決附有"扣押資金和材料加工清單",包括海澱區蔚藍阿蓬廠南路的一處房産。

去年12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央法院發出通知,按照生效的刑事判決,對被扣押的房屋進行評估和拍賣,責令業主和占用者在今年1月11日前搬出涉案房屋,因不履行義務,将依法執行。

張曙光的情婦羅飛因賄賂被判刑,以部分購房款由其父母支付為由,向第二中央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要求暫停執行涉案财産。

法院認為,法院根據有關房屋的生效判決采取的執行措施是依法的,Roffey表示,本案中購買的大部分房屋屬于他或其父母,但法院送出的證據不足以支援索賠。而羅菲在《張曙光賄賂案》中作為證人,明确表示張曙光給了他280萬元,用于購買涉案房屋。

中國第二科學院駁回了羅菲的複議請求,羅菲後來向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羅菲說,他的父母花了數百萬美元買了一套房子。

"原審裁定涉案房屋是張曙光的财産被處分是錯誤的,"羅菲向高等院申請複議,稱在張曙光案中,其與張曙光關于購房金額的供述不能互相印證,且現金不具證,沒有證據證明用于買房的現金是張樹光對具展現金的, 債權和财産權是不同的,即使執行應該是追回錢款而不是沒收房子。

此外,在羅菲本人受賄一案中,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最終裁定,贓款和贓物已全部追回,表明羅菲的其他财産應受到保護,法院沒有理由強制執行其其他财産。同時,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就有關起訴羅菲,沒有對其名下的财産提出控告。

羅菲說,作為一個獨生子女,他的父母傾注了他們所有的積蓄,捐了超過110萬美元來幫助他們的女兒買下這所房子,并且一直住在裡面,如果法院強制執行,他們的父母将無處可住。綜上所述,要求高等法院依法撤銷第二中央法院的行政指令,停止對北京市海澱區藍離子廠南路房屋的執行。

本月,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駁回了羅菲的複議申請,最終裁決維持了第二中央法院的裁決。

張曙光房産被沒收 情婦羅菲資料照片提異議終審駁回

羅菲,正在保釋候審

後續工作

法院:涉案财物為合法執行的贓物

據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稱,《刑法》規定:"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财産,應當追回或者責令退還;被害人的合法财産應當及時歸還;用于犯罪用途的違禁品和個人财産應予沒收。沒收的财物和罰款應當上繳國庫,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置。"

本案涉案房屋是北京市第二中央法院刑事判決的具體項目,已經具有法律效力,被列入扣押資金清單"從銷售價格中沒收",明确用作案件中扣押的資金,轉交國庫, 并将犯罪所得的超額作為被告人張曙光的個人财産,并納入沒收全部個人财産的物品。根據現行刑事判決,北京市第二中央法院應當依法對涉案房屋采取執法措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刑事判決财産有關部分的規定》第十五條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外人或者被害人認為刑事判決涉及的财産有錯或者應當認定為贓物,不應當認定為贓物的,執行機構應當将異議材料移送刑事審判部門,通過審判監督程式處理。如果無法通過裁決來彌補反對意見。"局外人羅菲在執行程式中,刑事決定案件中涉及的财物是否為贓物的認定錯誤,實質上是實施其自身異議的依據,應當通過審判監督等程式加以解決。

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裁定,第二中央法院認定羅菲的異議請求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依法駁回了異議,無不當,應當予以維持。

背景

張曙光賄賂羅菲買房涉案

Roffey出生于1981年,是中國鐵路工藝美術團的女高音歌手。

法院聽說,在2000年至2011年期間,張曙光利用其職位直接或通過他的情婦羅菲(Roffey)促成了超過4718萬元人民币的收款。

法院裁定,張曙光受賄的事實之一是,2005年至2009年間,張曙光利用其職務便利公司成為機動車集團輔助電源等配件配套廠商,降低與外方談判的條件等事項,以中科院院士需要錢等理由參加。 已三次從集團獲得800萬元。

這筆錢的一部分交給張曙光的姐夫保管,一部分用于為羅菲買房,其餘部分被張曙光和羅菲揮霍。

張曙光對此表示贊同。羅菲先生在證詞中還表示,2007年,張先生給了他280萬元購買南路房産。2014年12月,第二中央法院以賄賂罪判處羅菲有期徒刑五年,羅菲對刑期提出上訴,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判決。

張曙光和羅菲目前都在服刑。

本期由《新京報》記者王偉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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