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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界的達芬奇:英俊的皮囊下藏着喪心病狂

作者:王二的天空

連環殺手在被抓之後會真的有悔改心嗎?

他是殺手界的達芬奇:英俊的皮囊下藏着喪心病狂。

這位殺手就是漢尼拔的原型。

1、 愛上殺手

泰德一生中殘害過許多少女,雖然他隻承認了其中的 36 起案件,但警方估計死在他手上的女性超過一百名,連他自己都不知道受害者的名字和埋屍地點,因為數量實在是太多了。在他短暫的一生中,愛過很多女人,然而讓他最難忘的女人是伊麗莎白。即使在他作案期間,他都在伊麗莎白的面前盡量僞裝成優雅的紳士、體貼的男友,與罪案與血腥沾不上邊,直到泰德被抓捕,伊麗莎白都不知道自己深愛多年的男友竟然是個連環殺手。

案發後,伊麗莎白感到十分恐懼,回憶起初次遇到泰德時的情景,至今想來有些不可思議,無法将風度翩翩、溫柔體貼的男友與冷酷無情、手段殘忍的殺人犯聯系起來。

殺手界的達芬奇:英俊的皮囊下藏着喪心病狂

1969 年秋天,伊麗莎白與泰德在酒吧相遇,「他就是夢中王子,高大英俊、風度翩翩,奇妙的化學反應在我們之間發生了,我甚至開始想像我們的婚禮和孩子的名字。」一見鐘情的倆人很快開始交往,且關系相當穩定,持續多年。

伊麗莎白坦言,跟泰德在一起很有壓力,因為他實在是太有女人緣了,風度翩翩,出手闊綽,隻要他在酒吧中一出現,立即成為焦點,女人們就會被他吸引,為之着迷,迫不及待地想要交往。

被捕後,泰德通過電視采訪,俘獲了衆多美國女性的心,數以萬計的女孩們把泰德當做性幻想偶像,給他寫求愛信。泰德的獄中生活并不寂寞,每天拆開這些熱情洋溢的信件,占據了他的大部分時光。在坐牢期間,泰德還與女粉絲卡洛兒結婚,後者還為他生下了一個女兒。在出生登記證明的親生父親一欄,卡洛兒寫下了泰德的名字。

為了陪伴女兒成長,泰德兩次越獄成功,第三次被捕之後,泰德發揮自己的高智商,與法官和陪審團的鬥智鬥勇,鑽法律漏洞,為自己延長了十幾年的壽命。

泰德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有什麼魅力,竟讓女性如此瘋狂打 call,這得從他的童年說起。

2、多重人格

關于泰德的出生一直是個謎團,他終其一生都沒能搞明白父親、母親、姐姐與他的關系。仿佛在泰德家族,這段撲朔迷離的關系涉及一個隐藏最深的秘密。

1946 年 11 月 24 日,泰德·邦迪出生在美國東北部的佛蒙特州(Burlington),這裡風景優美、四季宜人,被稱為綠山之州(Green Mountain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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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是個私生子,父親是誰至今是迷。為了不讓家族蒙羞,不讓孩子飽受外界歧視,在出生登記上,外祖父隻好把泰德登記成自己的小兒子,全名是西奧多·羅伯特·考維爾。

這樣一來,泰德的親生母親路易斯(Louise)就成了他的「姐姐」,外祖父和外祖母成了他的「爸爸和媽媽」。

在這樣一個特殊的家庭中長大,泰德從小就敏感、多疑、心思重,但他非常聰明,學習成績一直很好,這一點讓家人很放心,是以忽略了他的心理問題。在外人面前,泰德表現得十分害羞,内向,也不願意跟其他的小朋友一起玩耍,更願意一個人待着,看書或者胡思亂想。

泰德的青春期來得很早,大概是在 12 歲時,他就對心理學産生了興趣,發現了自己身上的多重人格障礙(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MPD)。

有些理論認為多重人格與童年創傷相關。國際上認為七歲以前是兒童的黃金時代,孩子在七歲前若遭受嚴重精神傷害,很可能會導緻精神疾病,患上多重人格則是其中一種可能。

童年時期的泰德飽受私生子的困擾,盡管擁有外祖父的姓氏,但是聰明、敏感的他隐隐約約地感覺到家人在隐瞞着什麼,特别是周圍鄰居的有色眼光和小聲議論,更讓他覺得自己的身世并不光彩。

外祖母年事已高,根本無暇照顧泰德的生活起居,對他十分冷漠,「姐姐」早已到了出嫁的年齡卻嫁不出去,或許都與自己的存在有關系。

泰德是個早慧的孩子,此時他已明白在自己的身體裡,住着兩個以上不同「角色」的泰德,他們有各自的行為習慣、思考方式,輪番主導着自己的行為,就像「在一個身體裡住着 2 個靈魂。」

泰德 1 是一個好學上進,乖巧懂事,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

泰德 2 卻有嚴重的暴力人格傾向,也有對性的幻想和沖動。

青春期有性的萌動,這并不奇怪,可泰德 2 的性沖動并不正常,全是很變态和暴力的,這種行為讓他不能自已。

通過心理學的書籍,泰德知道,多重人格的每個人格都是各自獨立、彼此分開的,一種人格出現,其他人格就自動退場。

是以,泰德隻能靠不斷地學習,全情地投入社團活動來填滿自己的時間,為的是讓泰德 1 經常出來「值班」,讓泰德知道 2 自動退場。

青春期的泰德,過得很苦悶,過度的壓抑讓他身心俱疲,他不敢告訴家人,怕他們不再喜歡自己了,也沒有朋友可以訴說。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人格是不受控制的,在生活中,究竟由哪種人格來支配,完全遵循「哪種人格最适應當時的環境和需要,就啟動和出現哪種人格」的原則,相當于「适者生存法則」的心理學翻版。

也就是說,不能光靠意志力去主宰人格,相反地,你越是想操縱人格,越會适得其反,甚至造成更危險的反噬。

3、該死的愛情

1965 年,泰德高中畢業了,他先在普吉特灣大學工作了一年。然後在 1966 年,他以優異的成績考入華盛頓大學(UW),主修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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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 年,泰德認識了初戀女友斯蒂芬妮·布魯克斯。她來自加利福尼亞,容貌出衆,家境顯赫。盡管二人相差很大,但是都喜歡滑冰。泰德為了追求她,使盡渾身解數,日日趁斯蒂芬妮放學時,騎車接她放學,又約她喝咖啡。當時,泰德利用業餘時間在餐館打工,賺得不多的薪水,都用在了泡妞上面,如此猛烈的愛情攻勢,再加上泰德模樣英俊,成績優異,斯蒂芬妮很快就淪陷了。終于,在一次滑冰旅行中,兩人相愛了。

這是一個白富美與窮小子的愛情故事,可結局卻令人唏噓不已。

1968 年初,泰德對中文專業失去興趣,他更想去工作。

斯蒂芬妮對泰德放棄學業的決定十分震怒,可泰德一意孤行,執意退學了。

在做了幾份低薪工作之後,他開啟了從政的道路。當時,共和黨參議員洛克斐勒的總統競選活動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中,西雅圖辦公室缺少一個助理,泰德熟悉法律,于是應聘成功了。

同年 8 月,泰德以洛克斐勒代表的身份參加在邁阿密舉行的「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結識了許多社會名流,他覺得從政非常适合自己。一來,泰德長相英俊,口才一流,在衆目睽睽之下發表演講也毫不怯場。二來,泰德喜歡美光燈下的感覺,這讓他的信心大大增加。

可是,女友斯蒂芬妮卻認為這些過于華而不實,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代表大會後不久,斯蒂芬妮提出分手,因為她對「泰德的不成熟感到沮喪」。分手後,她與泰德斷絕一切聯系,毅然傳回了加州老家。

這件事對泰德的打擊非常大,斯蒂芬妮可以說是他的理想之光,現在,這束光芒熄滅了,泰德的世界漆黑一片。

多年後,參與泰德案審判的精神科醫生多蘿西·劉易斯(Dorothy Lewis)将「與斯蒂芬妮分手」一事鑒定為「泰德人格變化的關鍵時期」。泰德無法接受失戀的痛苦,他認為是忙于目前的工作,而忽略了斯蒂芬妮的情感,于是辭去了西雅圖辦公室的職位。

泰德的人生失去了方向,罪惡的人格從休眠中被激活。他開始尋求另一種解脫——犯罪。

誰是第一個受害者?

泰德第一次殺人是什麼時候,至今仍然是個謎,從警方的調查中發現,泰德的殺人地圖與他的求學軌迹基本吻合。

與斯蒂芬妮分手後,泰德離開傷心之地——華盛頓州,前往科羅拉多州散心,後來又更往東,去拜訪了阿肯色州和費城的親戚,并在天普大學寄讀了一個學期。

經過一年多的休養,泰德的情傷得以療愈,但斯蒂芬妮仍然是他終生未解的心結。

1969 年秋天,他再次回到華盛頓州,遇見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孩——伊麗莎白·克洛普弗。

與斯蒂芬妮不同,伊麗莎白是一個性格溫和的女孩,對泰德一見鐘情,對他言聽計從,照顧得非常周到。說一個不恰當的比喻,如果斯蒂芬妮是一匹無法駕馭的野馬,那麼伊麗莎白就是溫順的綿羊。她總是帶着崇拜和欣賞的目光,對泰德寄予充分的信任和包容。

從 1969 年到 1976 年泰德被捕為止,雙方一直保持着親密的戀人關系。在伊麗莎白的鼓勵下,泰德重返校園,1970 年,泰德再度進入華盛頓大學,主修心理學。

這次,泰德成了成績優異的資優生,獲得教授們的普遍贊賞。1971 年,泰德進入西雅圖的自殺防治中心工作,他在那裡認識了前西雅圖警察安·魯格(Ann Rule)并一起共事。安後來撰寫了一部關于泰德早期生活的權威傳記《我身邊的陌生人》(The Stranger Beside Me),根據書中描述,這個時期的泰德并未表現出明顯的異常,安形容他「善良、懇切和善解人意」。

1972 年,泰德以優異的成績從華盛頓大學畢業了。高學曆、高智商、外表英俊,頭腦聰明,在那個年代,以泰德的條件非常容易找工作。然而,他不想從底層做起,想得到大人物的垂青,進而找到靠山。

由于他曾在洛克菲勒的競選活動中有傑出表現,這一次,他通過朋友介紹,參與共和黨主席丹尼爾·埃文斯的州長競選活動。泰德頭腦精明,又擅長心理分析,他總是能根據細節分析出對手的動向,在競選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埃文斯成功連任後,初出茅廬的泰德也受到關注。

不久,泰德被聘為華盛頓州共和黨主席羅斯·戴維斯的助手。戴維斯十分看重泰德,并稱贊他「聰明、進取而且虔誠」。

1973 年初,盡管考試成績表現平平,泰德還是憑借着埃文斯、戴維斯和幾位華盛頓大學心理學教授的推薦信,被普吉特灣大學和猶他大學法學院錄取,最後他選擇了猶他大學。

1973 年夏天,泰德在前往加州參與共和黨事務時,遇到了斯蒂芬妮。昔日男友讓她眼前一亮,此時的泰德積極向上,事業順利,已經是一顆冉冉升起的政壇新星,前程似錦。倆人重燃愛火,但與此同時,泰德仍繼續跟伊麗莎白約會,兩個女人都不知道對方的存在。

半年後,當斯蒂芬妮向泰德要求結婚時,他突然消失了,電話不接,郵件不回。直到一個月後,斯蒂芬妮輾轉聯系上了泰德,并要求他做出解釋時,他隻淡淡地回答了一句:「斯蒂芬妮,我不知道你是什麼意思?」便挂斷了電話。

直到泰德被捕,斯蒂芬妮再也沒聽過他的消息。根據泰德的自白,他隻是「要證明我有娶她的能力」,斯蒂芬妮則認為泰德是故意以求婚後再殘忍拒絕為前題策劃複合,以報複她在 1968 年的分手要求。

4、淫樂殺手

泰德喜歡故弄玄虛,忽略了很多關鍵的時間證據,并拒絕透露最早發生的時間地點,警方很難推測他最早的作案時間。

官方有紀錄的首次謀殺發生在 1974 年,當時泰德 27 歲,已經掌握了法醫學相關的技能,知道如何避免在犯罪現場留下證據。

不過,根據刑警羅伯特·開普(Robert David Keppel)的調查,泰德有紀錄的最早謀殺案可能發生在 1972 年的西雅圖,或是 1973 年的華盛頓州。也有間接證據表明,泰德可能自年少時代就開始殺人,華盛頓州塔科馬市的八歲女孩安·瑪麗·伯爾(Ann Marie Burr)失蹤案可能與他有關。

1974 年 1 月 4 日開始到同年 6 月中旬左右,泰德以潛入宿舍或假意搭讪,再以金屬球棒偷襲的方式,陸續綁架殺害了至少 6 名女大學生,大部分是華盛頓大學的學生。想象一下,少女們在學校的宿舍裡看書時遭到綁架,而綁匪就是年輕有為的泰德學長。

當時,泰德的公開身份是在華盛頓州擔任西雅圖犯罪防治委員會(Seattle Crime Prevention Advisory Commission)的助理主任,在此工作期還編寫了關于婦女防範強暴的手冊。後來,他被調至州政府緊急事務部門(DES)任職,該部門參與了尋找失蹤婦女的工作。

在 DES 工作期間,泰德與卡洛兒·安·布恩(Carole Ann Boone)開始交往。卡洛兒離過婚,有兩個孩子,她在泰德人生的最後階段占有重要的地位。

盡管戀愛如此甜蜜,泰德卻仍未放下屠刀。

1974 年的 7 月 14 日,華盛頓州瑟馬米什湖州立公園,兩位年輕女性在光天化日之下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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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六位目擊者的事後描述,一位富有魅力的年輕男性向她們搭話,請求協助幫他卸下帆船,有四位拒絕了,兩位跟着他走到車邊,發現沒有帆船後又立即逃走。

男子的座駕是一輛棕色的甲殼蟲轎車。至少三位目擊者看到該名男子接近 23 歲的少年法院從業人員珍妮絲·安妮·奧特,後者跟他離開海灘。四小時後,19 歲的女大學生丹妮絲·瑪麗·納斯隆德離開野餐地點去洗手間,再也沒有回來。根據泰德的自白,他綁架丹妮絲的時候,珍妮絲還活着,他強迫珍妮絲觀看了他謀殺丹尼絲的的過程。

華盛頓州警根據目擊者的描述,繪制了犯罪嫌疑人與他座車的素描,制作成傳單張貼,并由報紙與地方電視台公開刊發。泰德的同僚,DES 雇員安·魯格、伊麗莎白·克洛普弗與華盛頓大學心理學教授都認出了素描,向警方舉報犯罪嫌疑人可能是泰德。但是,警方每天收到的舉報多達 200 多條,泰德在政府機關工作,沒有犯罪記錄,警方是以排除了他。

1974 年 8 月,泰德再次獲得了猶他大學法學院的錄取,搬到了鹽湖城,結束了他在華盛頓的謀殺紀錄,但是他仍與西雅圖的朋友保持聯絡,同時他也仍與伊麗莎白、卡洛兒等多名女性保持情人關系。同年 9 月,泰德開始在鹽湖城作案。

就在泰德陪女友伊麗莎白無比溫馨地過生日時,鹽湖城卻籠罩在一片恐怖的陰影中,多名年輕女孩被殘忍殺害造成了巨大的恐慌。

到 1974 年年底,泰德至少謀殺了 6 位女性,被害者的年齡顯着下降,其中 4 位是年僅 17 歲的女高中生,其中包括鹽湖城郊區米德瓦爾警察局局長的 17 歲女兒梅利莎·史密斯。

同年 11 月,伊麗莎白在讀到了報紙上關于鹽湖城周圍的年輕女性失蹤案後,再次向警方舉報了泰德,此時泰德的嫌疑已經大為提高,但是瑟馬米什湖州立公園的目擊者沒有在照片簿中指認出他來,也沒有足夠的法醫學證據将泰德與案件聯系起來。

1975 年,泰德的作案地點轉移到科羅拉多州。同年 1 月 12 日,23 歲的護士卡琳·艾琳·坎貝爾在滑雪勝地的懷爾德伍德旅館(Wildwood Inn)内失蹤。

一個月後,卡琳的遺體在村外一條土路邊被發現,遺體全身赤裸,身體有多數利刃割傷,緻命傷是頭部的鈍器重擊傷害。卡琳案是重要的轉折,因為她的頭發在泰德的車上被發現,成為泰德第一個有确切證據可以被起訴的案件。從 1 月 12 日到 5 月初這段時間,包含卡琳案在内,泰德陸續在科羅拉多州與愛達荷州犯下 4 起謀殺案。

在猶他州、科羅拉多州與愛達荷州的被害者遺體大多數都沒有被發現,因為遺體多被泰德就近扔進河中或是深埋在極為偏遠的地方。

5、落網

1975 年 8 月 16 日淩晨兩點,泰德在鹽湖城郊區的居民區開車閑逛,尋找獵物。公路巡警鮑勃·海沃德覺得他很可疑,便開車追捕,泰德發現被警察跟蹤後,就高速逃離。後來,海沃德還是追上了他,并在他車裡搜出了滑雪面罩、用絲襪制成的第二個面罩、一把鐵撬、一捆繩子、一把冰鎬、手铐、垃圾袋與其他工具。

泰德狡猾多端,他解釋說,面罩是滑雪用的,手铐是在垃圾箱中撿到的,其他則是普通的家庭用品。警方在搜查泰德的較高價的電梯大廈時,找到了科羅拉多州滑雪勝地的指南,并在懷爾德伍德旅館上打了勾号,這個旅館就是卡琳失蹤的地方。

可惜罪證不足以扣留泰德,警方隻好釋放了他,搜查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的警察錯過了泰德家中的受害者照片,泰德出來後立即把照片銷毀了。

1975 年 9 月,泰德将甲殼蟲車賣給了一個小夥子,猶他州警方立刻扣留了這輛車,FBI 對這輛車進行了拆解與詳細調查,在車上發現了卡琳的頭發,以及另外幾位失蹤者的相關證據。

同年 11 月,偵辦泰德案件的三位檢察官(猶他州的傑裡·湯普森、華盛頓州的羅伯特·吉珀爾與科羅拉多州的邁克爾·費舍爾)舉行會議,邀請了來自五個州約 30 位的偵探與檢察官與會,在交換拼湊了各自手中零碎的證據之後,與會者們都确信泰德就是他們要找的兇手,但是他們也認為,需要更多證據才能将他定罪。

1976 年 2 月,泰德再次被逮捕,在律師的建議下,泰德放棄了陪審團權力,因為此案已經引起了相當大的社會關注,使用陪審團對其不利。經過四天的庭審,承審法官小斯圖爾特·漢森判決泰德綁架罪名成立,處 15 年有期徒刑。

6、兩次越獄

1977 年 6 月 7 日,泰德從加菲爾德監獄,被押往 40 英裡外的的阿斯彭的皮特金縣法院進行初審。他炒了自己的律師,選擇自我辯護,是以被法官予以免戴手铐與腳鐐的待遇。

在庭間休息時,泰德要求參閱法院圖書館的檔案以研究案件,然後他利用書架擋住法警視線,打開一扇窗戶,從二樓跳了下去,落地時扭傷了腳踝。泰德穿過市區,進入阿斯彭山,闖進了山上的一處狩獵小屋,偷走了衣服、食物與槍支,并在小屋中過夜。

第二天,他在森林中迷了路。在漫無目的的遊蕩了兩天之後,6 月 10 号,泰德抵達了栗色湖(Maroon Lake),闖入一輛露營拖車,偷走了食物與大衣。他沒有繼續南行,而是又朝阿斯彭的方向傳回,并在高爾夫球場偷了一輛車,寒冷、饑餓與腳踝的傷勢影響着他。當泰德開着偷來的車傳回阿斯彭,被街上巡邏的警察發現并逮捕時,他已經逃亡了六天。

警方在車上搜出了卡琳遺體發現位置的阿斯彭附近山區地圖(作為自己的律師,他有權調閱這項檔案),說明這次越獄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早有預謀。

此時,科羅拉多州檢方提出的很多證據被法院認定為無效,泰德的律師相信,如果他不再鬧出别的問題,他隻需要蹲一年半監獄就能被釋放,而且科羅拉多州檢方的挫敗将會導緻其他州檢察官的退縮。

但是,泰德注定不是一個安分的人。

他又制定了新的計劃,準備第二次越獄。泰德用六個月的時間從其他的犯人那裡購得了鋼鋸片與監獄的平面圖,并要求女友卡洛兒借探監的機會幫他偷渡一些監獄中的違禁品,靠在監獄中倒賣違禁品累積了五百美元的現金,作為逃跑後的日常花銷。

泰德利用囚犯洗澡時制造的聲響,在牢房天花闆上鋸出了一個大約 1 平方英尺(0.093 平方米)的洞,并減了 16 公斤的體重,讓自己能夠擠過那個洞。随後的幾周時間,他利用夜間在天花闆上探索,找出越獄的路線,期間雖然有犯人報告過天花版上的異音,但是并沒吸引獄警重視。

1977 年下半年,泰德以案件已經在阿斯彭受到過度矚目為由,申請将開庭地點更換至丹佛,這個申請得到了法官的準許。同年 12 月 30 日晚間,泰德利用監獄人員大多回家過聖誕節,人手不足的空檔,用書、衣物與毯子在床上做出了一個模仿睡眠狀态假人,然後經由天花闆進入空無一人的典獄長室(典獄長與妻子回家過節了),穿上了典獄長的替換衣物,然後大搖大擺地從正門離開了監獄。

離開監獄後,泰德偷了一輛汽車,駛出了格倫伍德斯普林,但是汽車很快就在 70 号州際公路上抛錨,一位路過的駕駛員讓他搭了便車,送他到 97 公裡外的小鎮韋爾。泰德在韋爾轉乘公車進入丹佛,然後搭上了一早飛往芝加哥的班機。而在格倫伍德斯普林斯監獄,獄方一直到 12 月 31 日的中午才發現泰德逃脫,此時他已經遠在芝加哥了。

抵達芝加哥後,泰德坐火車前往密歇根州的安娜堡。五天後,他偷了一輛車,開車前往亞特蘭大,在此轉乘公車,最後抵達了佛羅裡達州。

1 月 8 日,泰德以克裡斯·哈根的假名在佛羅裡達州立大學(FSU)附近的假日酒店租下一間房間。起先他本來想找一個正當工作,因為他知道隻要不引起警方的注意,他就可以享有很長時間的自由。但是當他發現大部分正常工作都需要出示身份證件時,隻能放棄了這個打算。為了維持生活,他又恢複了偷竊的習慣。

1978 年 1 月 15 日,泰德從後門潛入了 Chi Omega(一個大型姐妹會組織)的會所,殺死了 21 歲的瑪格麗特·鮑曼、20 歲的麗莎·列維,并重傷了隔壁寝室的 2 人。離開會所後,泰德又闖入了一間地下室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襲擊了居住在該處的學生謝麗爾·托馬斯,導緻她肩膀脫臼、全身五處骨折,因為永久性耳聾與腦損傷不得不結束舞蹈生涯。警方在謝麗爾的床上發現了一塊精液污漬與一個絲襪制成的面罩,面罩中找到了兩根疑似屬于泰德的頭發(由于技術限制,無法進行精确比對,僅能驗出血型等特征)。

1978 年 2 月 8 日,泰德駕駛偷來的 FSU 貨車,往東行駛了 240 公裡來到傑克遜維爾,他在一間停車場搭讪了傑克遜維爾警察局探長的 14 歲女兒萊絲莉·帕門特爾,宣稱是「消防局的理查德·伯頓(Richard Burton)」,但是在萊絲莉的哥哥抵達現場并對他提出質疑時,他馬上就逃跑了。

第二天,泰德襲擊了湖市國中的 12 歲女孩金伯利,這也是泰德案中,年齡最小的受害者。可憐的女孩在被老師叫到教室拿東西後就失蹤了,經過大量的搜尋,七周之後,金伯利的遺體在蘇萬尼河州立公園(Suwannee River State Park)附近的一處豬棚被發現,她生前遭到強暴,内衣上面有精液反應,死因是頸部的緻命刀傷。

2 月 12 日,泰德因為沒錢交房租,偷了一輛車逃出了塔拉赫西,朝西方的佛羅裡達狹地駛去。三天後,彭薩科拉市警察大衛·李懷疑泰德開的是贓車而将其攔了下來。當大衛告知泰德被捕時,他襲擊了警官,開始逃跑。

大衛先是鳴槍警告,然後展開了追逐,在大衛最終将泰德逮捕前,泰德還試圖搶奪大衛的配槍。警方後來在泰德偷來的車上,搜出了 3 張屬于 FSU 女學生的學生證、21 張失竊的信用卡、1 部電視、1 副平光黑框眼鏡以及 1 件格紋褲,最後兩件物品是他僞裝成「消防局的理查德·伯頓(Richard Burton)」時所用的道具。

當大衛将泰德送進監獄時,他并沒有意識到自己剛剛抓了美國聯邦調查局十大通緝要犯之一,他聽到泰德說「我希望你殺了我」。

7、獄中的婚禮

1979 年 6 月,泰德因 Chi Omega 兇殺案和襲擊案在邁阿密受審。在被告席上,泰德微笑面對衆人,還對媒體揮手示意,好像在演電視劇一樣。這起案件受到全球近 250 位記者的跟進報導,并且還是全美首例有電視轉播的審判。

盡管法院為他提供了五位公設律師,狂妄自大的泰德拒絕使用律師,而選擇自己為自己辯護,還親自處理了大量的辯護資料。他面臨嚴重的謀殺指控,可能被判處死刑,但是對他而言,最重要的是得由他來發号施令。

經過談判,雙方進行了認罪協商,泰德承認其中兩項謀殺罪,換取 75 年的有期徒刑。檢察官希望達成協商是因為證據不夠充分,有敗訴的可能;而泰德則認為認罪協商隻是一種避免死刑的「戰略性手段」,讓他可以有更多時間找尋證據的漏洞,而一旦案件往對他有利的方向發展,他也可以撤銷認罪并尋求無罪釋放。但是後來,泰德又改變主意,放棄了認罪協商。

本次審判中最重要的證詞來自 Chi Omega 成員康妮·黑斯廷斯,當天她剛好目擊了泰德手拿兇器離開了 Chi Omega 會所。法醫學上的直接證據則有泰德在麗莎·列維左臀留下的咬傷,齒痕專家們證明,壓印是非常獨特的,經過鑒定,它們隻可能屬于泰德。

在此之前,泰德一直強調自己是無辜的,他的朋友們也相信他是清白的。但是,齒痕證據出來以後,泰德抓狂了。

正是這個鐵證,讓他再無翻身之地。

他當庭咆哮,并不是悔恨,而是恨自己聰明一世,卻被抓住了把柄。

庭審終辯之後,陪審團經過七個小時審議,于 1979 年 7 月 24 日對泰德犯下的兩個一級謀殺案(瑪格麗特·鮑曼與麗莎·列維)、三個未遂一級謀殺案(凱西·克萊納、卡倫·錢德勒與謝麗爾·托馬斯)與兩個入室竊盜案均判決有罪,法官愛德華·考瓦特就謀殺罪判處泰德死刑。

六個月後,泰德在奧蘭多受審,這次審判陪審團經過八小時的審議,泰德仍被判決有罪。本案的證據更為直接,有目擊者看到泰德帶着 12 歲的女孩金伯利走近他偷來的 FSU 卡車,且卡車上與金伯利遺體上發現的纖維與泰德被捕時身上穿的夾克比對。

在終審判決時,泰德引用了佛羅裡達州一個十分偏門的法條,該法條規定,法庭上的婚姻聲明在有法官在場的情況下自動構成合法婚姻關系,在他開口向前 DES 同僚卡洛兒詢問前,卡洛兒已經為他搬到了佛羅裡達,兩次審判中均以品格證人的身份為他作證。

泰德當庭向卡洛兒求婚,卡洛兒答應了,泰德向法庭宣布他們已經合法成婚,此舉雖然法官和陪審團大跌眼鏡,但也隻能預設這個事實。本案于 1980 年 2 月 10 日宣判,泰德被判處第三個死刑。

1981 年 10 月,卡洛兒産下一個女嬰,并登記泰德為父親。佛羅裡達州立監獄雖然不允許配偶探監,但是據說囚犯會賄賂獄警,讓他們與女性訪客稍微有一點「私密的時間」,這給了泰德鑽空子的機會。

8、上訴

為了重獲自由,泰德開始了漫長的上訴。同時,他也開始接受電視台記者、警探與政府分析師的采訪或詢問。為了避免成為呈堂證供,泰德在面對這些提問時都以第三人稱的口吻對話。

泰德說:性侵滿足了他「完全擁有受害者」的需求。最初,殺死受害者隻是為了避免被抓的權宜之計,但是到後來,謀殺也成了「冒險」的一部分。事實上,最終極的占有就是奪走生命。

在來訪的人員中,跟泰德接觸最多的是 FBI 犯罪行為分析師比爾·哈格邁爾,以及傳記作家波莉·尼爾森。泰德告訴哈格邁爾,早年的自己是一個「業餘愛好者」,是一種沖動型的殺手,直到 1974 年的謀殺琳達時才進入了他所謂的「捕食者」階段。這份自白意味着泰德可能在 1974 年以前就開始殺人,但是因為他拒絕回答更進一步的細節,是以至今仍然無從确認。

1984 年 7 月,佛羅裡達州立監獄的獄警在泰德的牢房内發現了兩支藏起來的鋼鋸片。牢房窗戶上的一根鋼條被從兩端各自鋸開,然後用肥皂調成的自制膠水黏了回去,泰德被轉移到了别的牢房。

1984 年,羅伯特受命開始參與「綠河殺手案」的調查,泰德寫給他的信件中剖析了連環殺手的心理活動,宣稱希望對他辦案有所幫助。後來,媒體曾對他們的書信往來做過報道,電影《沉默的羔羊》中,心理醫生漢尼拔協助警方辦案的情節,原型正是泰德。

泰德與尼爾森的交談中,坦陳了更多作案細節,例如他在殺死受害者後會有多次不良行為,案發之後還會數次回到案發地點,躺在屍體旁邊回憶整個作案過程,這令他興奮。興起時還會再次作惡,直到屍體腐敗為止。

過程中,泰德還會幫屍體化妝、洗頭,打扮成他喜歡的樣子,這種變态的行為令人乍舌。

被他殺害的少女中,至少有 12 人是被鋼鋸斬首,他會将斷頭放在家中别墅中儲存一段時間,或者在女友家的壁爐裡燒掉,但這些反常舉動都沒有引起女友注意。這也解釋了泰勒山上的發現的受害者遺體隻有顱骨跟少部分其他遺骨的原因。

殺手界的達芬奇:英俊的皮囊下藏着喪心病狂

泰德的監獄生活豐富多彩,除了與女友卡洛兒約會,就是查閱法律資料,送出各種上訴申請,從 1976 年 2 月被捕到 1989 年 1 月執行死刑,泰德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幾乎把所有上訴途徑全部用盡了,為自己延長了 13 年壽命。

除此之外,泰德還較長的描述了他在華盛頓、愛達荷州、由他州與科羅拉多州的多起警方不知道的殺人案。泰德的政策是,承認案件,卻拒絕交代細節,希望透過這種方式來推遲死刑執行的時間。因為,他是唯一一個知道這些屍體下落的人。

當法院和家屬對泰德拖延死刑的做法深惡痛絕之時,泰德使出了最後一招——行政赦免。他指使最後一任女友——律師戴安娜·威納(Diana Weiner)給時任佛羅裡達州州長羅伯特·馬丁内斯請願,要求給予泰德更多時間讓他透露更多訊息。

好在這些遊說都被拒絕了。

傳記作家尼爾森在書中寫道:「家屬已經接受被害者死亡的事實,他們不需要泰德認罪,隻希望他盡快伏法。」

用被害人的屍體作為談判籌碼,是十分卑劣的行為。

新婚妻子卡洛兒一直相信泰德的清白,在泰德開始認罪後感到被「背叛」。她帶着女兒搬回了華盛頓,并在行刑當天早上拒接泰德的電話。尼爾森寫道:「她因泰德與最後一任女友戴安娜的關系受到傷害,并為泰德的認罪而感到震驚。」

最後一次上訴失敗後,泰德知道死期将至,才承認犯下了至少 30 起謀殺案。鑒于泰德供認 30 件謀殺案中還有至少 10 人至今仍然身份不明(泰德拒絕透漏或者連他也不知道),真正的被害人數量仍然未知,媒體猜測可能為 26 至 100 人不等,相關辦案人員則估計約為 35 人。為泰德進行臨終祈禱的衛理公會牧師弗雷德·勞倫斯甚至認為「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殺了多少人」。

在衆多受害者中,僅有 5 人幸存。

1989 年 1 月 24 日,美國東部時間上午七點十六分,泰德在佛羅裡達州瑞艾芙德監獄的電椅上執行死刑,當一道電流穿過他的身體後,他終于閉上了眼睛,年僅 42 歲。

美國女性長達十幾年的噩夢也終于告一段落。

9、尾聲

邦迪可能是全世界最有名的連環殺手,随着時間的推移,他的名氣不僅沒有下降,反而與日俱增。Netflix 的最新紀錄片《對話殺手:泰德·邦迪錄像帶》,備受争議的電影《極端邪惡》就是最好的證明。

一直以來,泰德都是人們心中的「偶像」——熟知法律、心理學和犯罪學,是法學院的博士生,做過自殺熱線的接線員,州政府的犯罪矯正顧問,還給姑娘們寫過一本預防強奸的書,甚至還幫助警方抓住了一個連環殺手——綠河殺手。

泰德在閱讀了綠河殺手的資料後,認為他的手法過于低級,為警方提供了罪犯的心理畫像,是以被媒體稱為殺手中的「達芬奇」。

的确,泰德的手段更為進階。

搭讪、閑談、調情,當女孩們放松警惕之後,再邀請她們上自己的甲殼蟲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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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的甲殼蟲轎車依然陳列在博物館。

泰德靠着自己的聰明才智和淵博的學識,得到了埃文斯、戴維斯等許多政要的賞識,本可以在政壇闖出一片天地,前途光明。或者,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

然而,他卻無法克制内心的邪惡人格,最終成了一名最冷血的強奸犯、殺人犯、夜賊……

多重人格導緻的犯罪案件并不罕見,2016 年,李奧納多宣布将主演電影《擁擠的房間》,并擔任該片的制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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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擠的房間》講述的就是擁有 24 種人格的美國人比利密雷根的真實經曆。與泰德同時期的比利,也生活在上世紀 70 年代的美國,涉嫌多個強暴罪而被逮捕,警方與醫生發現,比利同時擁有 24 種人格,而其中的兩種人格犯了罪,這 24 種人格中包含了聰明理性的英國男人亞瑟、有暴力傾向的南斯拉夫人裡根、女同志者阿達蓮娜、3 歲的英國女孩克裡斯汀、外交達人亞倫等等。

在本案中,泰德身上也具有多重人格,英俊潇灑的少年、兇狠殘暴的殺手、知識淵博的法學生、開朗活潑的社團積極分子、思維缜密的政界新星、呵護女性的知心夫妻。這些人格的年齡不同、性格各異、語言和習慣都很不一樣,比利最終因為多重人格被判無罪,而泰德的手段極其殘忍、造成的社會危害太大,是以被判處坐電椅執行死刑。

在執行死刑的過程中,數百位群眾在監獄對面的牧場上唱歌、狂歡、燃放煙火,還在裝載遺體的白色禮車駛出監獄時大聲歡呼。

按照泰德的遺囑,遺體在蓋恩斯維爾火化,骨灰撒在他與初戀女友斯蒂芬妮相遇的地方——華盛頓州喀斯開山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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