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大隐隐于市”,可是誰能想到,這樣一條道家哲學,竟然被一名逃犯給活學活用了。
不改名換姓隐居山林就算了,這個人竟然還搖身一變,進軍演藝圈了。
是的,這個人就是吉世光,被捕之前“張國鋒”這個名字他用了許久,甚至還靠着這個名字獲得了“2008年度國劇盛典最佳男配角獎”。
一時之間,竟然不知道該說他是大智若愚,還是明目張膽地挑釁法律底線。
吉世光
曆時十三年,吉世光被捕後,網友一度稱其為“史上最強逃犯”。
還别說,強還真的挺強的。
從一個表演欲爆棚的扒手、碰瓷黨,再到一言不合就搶劫的搶劫犯。
最後到獲獎演員,吉世光這個跨界的跨度還真不是一般大。
“人生如戲,全靠演技,但有一條,守法遵紀”,這句話不光吉世光會牢記在心裡,就是人民群衆,也可以當做是一條警示名言了。活絡的心思
1972年,吉世光出生了,此時的他隻是一個懵懂的嬰孩,出生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一個普通的家庭。
父母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靠着打零工養活一家人,日子算不上多好,倒也能過得去。
或許是因為要忙于生計,父母對于吉世光的關注程度并不多。
當吉世光高中畢業後表示自己不想繼續讀書了之後,父母雖然愕然,但也覺得正常,畢竟吉世光的學習成績算不上出類拔萃,甚至不算優秀。
剛剛成年的小夥子到了社會上,才發現打工并沒有自己想的那麼容易。
從前,吉世光總是想着,自己總有一天會賺大錢,讓所有人都刮目相看。
隻可惜,找工作的時候才發現,原來自己能做的工作并不多,還大多都是出力多、賺錢少的活計。
(非吉世光)
找不到合心意的工作,吉世光索性開始安心當一條 “米蟲”,沒錢了就向父母伸手要。
日子就這麼混着混着,轉眼吉世光就到了二十幾歲。
父母再也看不慣這個整天無所事事,隻知道伸手要錢的兒子了。
于是,父母開始督促着吉世光,讓他早些找到個正經工作,活得像個樣子些。
不知道吉世光是哪來的底氣,他總是認為自己是個人才,想要賺錢是件極為容易的事情。“我朋友一天就能賺100塊錢,我也馬上就能賺大錢了,隻是時機不到而已。”
八九十年代年輕人
要知道,九十年代初的100塊錢含金量極高,一個人一個月若是能賺上千元,便是極為了不起了。
整天在家裡混吃等死的吉世光,張嘴閉嘴間便是日入百元,聽起來就像是個笑話。
父母看着他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很是犯愁。
正是二十出頭大好的年紀,怎麼自己的兒子就這麼不争氣?
從最初的心軟到最後的厭煩,父親終于發了脾氣,給吉世光下了最後通牒。
吉世光聽着父親威脅自己,再不找到工作就從家裡搬出去,心裡也“噌”地一下起了火。
情緒上頭,吉世光氣沖沖地從家裡搬了出來,徹底成為了一名社會閑散人員。
這種時候,人是很容易學壞的。
正所謂“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年紀輕輕、無所事事,正是某些群體的首選目标。
一群狐朋狗友湊在一起,想的都是怎麼出小力、賺大錢,倒還真琢磨出了點名堂。
那時候雖然個人所得不高,但是賺錢的門路卻也不少。
吉世光跟着朋友們一起幹起了倒賣的生意,南方的“玻璃襪”、“電子表”到了北方,賣起來還真有了不錯的收入。
但是,這終究不是個正經生意,收入并不穩定。
倒賣生意
幾個小夥子湊在一起都沒有攢錢的概念,賺到錢的時候便是胡吃海喝,賺不到錢的時候就隻能忍饑挨餓。
于是,在饑餓的促使下,吉世光終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是的,他并沒有就此醒悟,去找一份工作,習慣了賺“快錢”的吉世光,開始動起了歪心思。
用錯地方的演技
要說後來吉世光能在演藝圈混出點名堂來,或許還和他的犯罪經曆有關。
吉世光第一次犯罪是在公共汽車上,他偷走了旁邊大姨的錢包,準備靠着這筆錢飽餐一頓。
盡管内心慌得萬馬奔騰,吉世光面上還是裝的鎮定自若地與别人聊天。
也不知是大姨反應太慢,還是吉世光表演得太精湛,直到吉世光下車,大姨都沒發現自己丢了錢包。
并且,為了滿足自己的“表演欲”,讓自己裝得更像是個普通乘客,吉世光并沒有快速撤離現場,反而慢悠悠地下了公共汽車。
八九十年代公車
第一次盜竊他人财物就如此順利,盜竊便被吉世光順理成章地加入了自己的“發财計劃”。
大姨錢包裡的錢不少,吉世光很滿意自己這次冒險行為帶來的“勝利果實”。
還用費什麼心思想怎麼賺錢,這不就是一條擺在眼前的“生财之道”嘛!
真是應了那句老話:“學好不容易,學壞一出溜”。
打那天起,吉世光就再也沒做過什麼正經工作。
一次次盜竊的順利得手,使得吉世光的膽子變得更加的大,很快的,吉世光開始不滿足了。
盜竊是要看運氣的,有時候費力偷來的錢包裡可能并沒有多少錢。
于是,吉世光衍生出了新的“生财之道”——碰瓷。
為了能夠順利地将錢騙到手,吉世光的演技可謂是練就得爐火純青。
被“碰瓷”的人即便知道吉世光是故意訛錢的,也通常沒有什麼辦法。
碰瓷
那個時候還沒有那麼多的監控,網絡也并不發達,遇到了吉世光這類人大多數人都是自認倒黴的。
吉世光化身“法外狂徒”,瘋狂地在進監獄的邊緣反複試探。
他并沒有多在乎被捕後的後果,因為他自信自己的手法和演技都是到位的,不會有“翻車”的時候。
身邊的狐朋狗友們都是半斤八兩的存在,他們隻會“鼓勵”對方去多偷、多騙,沒有一個開口勸别人要懸崖勒馬的。
不過,也不是每一次偷竊都能順利得手的。
在又一次偷了一天都沒得手後,吉世光和他的朋友們準備“幹票兒大的”。
僥幸逃脫
“要不搶一個?”不知道是誰先開了口,大家都覺得這個提議好,簡單、粗暴,搶完了就有錢吃飯了。
這一天是1998年12月8日,餓了一天的吉世光和朋友們終于進行了“犯罪更新”。
搶劫
誰也沒想到,如同段子一般的事情會真的發生在現實生活之中。
想要借着夜幕作案的幾人開始尋找目标,他們要找一個看起來有錢又好搶的人“下手”。
那麼多的人裡,他們偏偏就鎖定了一個看起來弱不禁風的女子。
他們悄悄地尾随在女子身後,自以為做得很高明,其實早已經被前面的女子察覺到了異常,女子加快腳步向一個男人身旁走去。
本案警察
眼看着再不下手就沒有機會了,衆人一擁而上,搶下了女子的挎包。
女子身邊的男人立刻做出了反應,趕緊上前追趕他們。
眼看着男人就要追上他們了,吉世光的兩個同夥李某和劉某拿出匕首刺向了女子。
搶劫本就是很惡劣的犯罪了,持刀傷人更是罪加一等,但是為了脫身,他們隻能铤而走險。
女子倒在了血泊之中,男人确實無法繼續追趕他們,隻能趕緊把女子送到醫院搶救。
這一刀刺的陰損,女子脊柱神經落下了8級傷殘,留下了抹不掉的疤痕。
僥幸逃脫的幾人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惹出了天大的禍來。
追他們的男人叫楊琳,是一名刑警,而被刺傷的女子則是楊琳的妻子。
于公,這樣的罪犯不能縱容,于私,這傷妻的梁子算是結下了。
警察抓捕犯人
當地警方幾經偵查,最終成功緝拿了李某和劉某。而吉世光早在案發時就已經吓破了膽,連髒都沒分,就連夜坐上火車逃亡南方了。
此時哪裡有什麼兄弟義氣,大難臨頭便隻剩下了各自飛。
吉世光一路提心吊膽,終于到了江蘇境内,他忍不住給過去的朋友們打了電話,想要問一問情況。
“能有多遠跑多遠”,電話那頭如此囑咐到,自此便斷了聯系。
流浪在外(非吉世光)
吉世光再也不敢回到老家了,因為在這句話之前,他聽到了讓他難以接受的消息。
由于搶劫、襲警、傷人等數罪并罰,李某和劉某都已經被依法判處了死刑。
誰能想到,當初一起談天侃地、作奸犯科的“朋友”,轉眼就成了死刑犯。
吉世光一邊慶幸自己跑得快,一邊又為李某和劉某被判死刑而感到害怕。
一路輾轉,吉世光終于在深圳落了腳,也開始了他的逃亡生涯。
天網恢恢
有了之前的教訓,吉世光再也不敢作奸犯科了。
為了活下去,吉世光花500塊錢買了個假身份證,是的,就是他用了多年的“張國鋒”。
随後,吉世光便頂着“張國鋒”的名字,開始了在各種酒吧、KTV賣酒、駐唱的生活。
終究還是心裡有鬼,吉世光時常半夜驚醒,若是聽到了警笛聲,無論在做什麼,都會下意識地想逃。
為了不暴露身份被抓,吉世光開始認真地演起了“張國鋒”這一角色。
他努力隐藏着自己的東北口音,讓自己活成了“張國鋒”。
KTV裡時常有警察臨檢,沒想到卻意外磨練了他的演技。
茫茫人海
港片裡一句“越危險的地方越安全”讓他醍醐灌頂,從此開始了逆天操作。
遇到警察他不躲了,反倒主動湊上去詢問相關事宜,并且積極配合。
彼時網絡尚不發達,吉世光的這番操作每次都能讓自己安全“過關”。
時間一久,吉世光竟然就真的不害怕了。
不過,到底還算吉世光心思缜密,他開始攢錢給自己做整容手術。
整容手術
幾次微調下來,他和“張國鋒”徹底融為一體。
改頭換面的吉世光徹底松下了神經,他堅信沒有人會再認出自己。
于是,他開始高調的出席各種KTV活動,操着一口娴熟的廣東話,吉世光用着“張國鋒”的名字談起了戀愛。
日子似乎平靜了下來,隻有吉世光自己知道,那句“有多遠跑多遠”就像一句魔咒,時不時的蹦出來折磨他。
轉眼到了2002年,吉世光所在的KTV生意大不如前。
群演
思來想去的,吉世光同其他人一起去了橫店,尋找新的出路。
多年的逃亡生涯讓吉世光演技渾然天成,這群演當的竟十分順利。
從沒有台詞的“背景闆”到有句台詞的“小龍套”,吉世光開始了他的演藝生涯。
不管劇組裡有什麼活,隻要是用人,吉世光便會跑去接下來,一來二去的,吉世光倒真成了演戲的好苗子。
眼看着即便自己上了電視身份也沒有暴露,吉世光開始更大膽了起來。
他開始不滿足于隻演那些電視中一閃而過的鏡頭,開始為自己争取更多的角色。
到了2007年,34歲的吉世光已經參演了20多部影視劇。
借着多年累積的人脈,吉世光有了出演《潛伏》配角“盛鄉”的機會。
吉世光演戲中
不得不說,吉世光的演技确實線上,這一角色過後,他的戲更多了起來。
前前後後的,吉世光出演了40多部影視劇,生活也開始變得富足起來,連他自己都忘了,自己還是個逃犯。
不過,好在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11年12月,吉世光的好日子到頭了。
警方終于發現,所謂的“張國鋒”,就是吉世光!
吉世光被捕
2011年12月7日,吉世光終于被警方抓獲,13年的逃亡生涯就此告一段落。
吉世光表現的很平靜,沒人知道當時他的内心究竟在想什麼。
2012年,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鐵鋒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吉世光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20萬。
犯罪就要付出代價,無論你是逃犯還是明星。
吉世光在獄中
2019年,在獄中表現良好的吉世光減刑出獄。
贖了罪後的空氣是自由的,吉世光很珍惜這樣的生活,他不用再扮演“張國鋒”了,也表示自己很後悔曾經所做過的一切。
如今,吉世光已經改回了本名,還開通了社交賬号分享自己的生活,表示自己一定會一直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安分公民。
希望吉世光不會再走老路,畢竟,他也已經40多了,也該盡一盡孝敬父母的義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