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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是我的,拿槍指着也這麼分!”上海倔老太分房偏心,女兒氣哭

作者:曆史大觀賀

都說“小兒子,大孫子,老太太的命根子。”馮夢龍《喻世明言》中曾載有這麼一篇《滕大尹鬼斷家私》,講的是香河太守倪守謙八十得子,埋金置地分家産的故事。故事裡的倪太守見小兒子歡喜可人,而大兒子心性不佳,生前故意立下遺囑,明面上将老宅留給大兒子,暗地裡卻置地荒郊,埋金屋下,把大家業傳給了小兒子。

倪太守在分家産時偏幫幼子,是看在小妾梅氏孤身撫養幼子不易,又怕嫡子欺壓這雙孤兒寡母,尚可以算是情有可原。而現實中,有些老人在分家産時卻未免太過偏心。上海的一位老太,就在給女分房産時上演了一出鬧劇。

老太姓王,上海本地人,膝下有一子二女。由于丈夫早亡,王老太幾乎是一個人把這三個孩子撫養大。顯然,三個孩子和王老太都有着深厚的感情,在王老太年事漸高以後也沒有什麼棄母親不顧的舉動。時間飛速流逝,轉眼王老太已經85歲高齡了,就想着,趁自己還沒糊塗,早日把自己百年之後要分的房産定下。

“房是我的,拿槍指着也這麼分!”上海倔老太分房偏心,女兒氣哭

老太能獨自将三個孩子帶到成家立業,本身也是個固執強勢、說幹就幹的性子。起了立遺囑的念頭,便立馬行動了。然而這房子的分法,卻有些讓人看不懂了。老太的二女兒陳靓甚至為此覺得自己的母親辜負了她這麼多年的照顧。

事情是怎麼回事呢?原來王老太有兩套房。一套是現下住着的公房,這套房子由于在購買時二女兒出了錢,房産證上也有大兒子和二女兒的名字。是以在分房子時老太按4:3:3的比例分給了三個孩子,大兒子陳俊分4成,其餘由兩個女兒陳靓、陳麗平分。

對于這套公房的分割,三個孩子都沒有意見,然而對于另一套房子的歸屬,陳俊和陳靓都有些高興不起來。王老太竟背着陳俊和陳靓,在兩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悄悄把自己名下的那套閑置的拆遷房過戶給了小女兒陳麗。而陳麗也并沒有對王老太的偏袒提出異議,隻是說,母親如何安排,自己就如何做。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坊間便一直流傳着各種“拆遷暴發戶”的傳奇故事。大城市中,拆遷就是暴富的想法早已經深入人心,更别提寸土寸金的上海,一套拆遷房的補償動辄七位數,甚至有八位數的。如此一筆巨款,王老太一分不留全給了小女兒陳麗,也難怪陳俊和陳靓有所不滿。

“房是我的,拿槍指着也這麼分!”上海倔老太分房偏心,女兒氣哭

陳俊隻是覺得母親這麼做有些不公平,但是畢竟母親為養大他們付出了很多,有她自己的想法,做兒子的也不能去跟親娘争什麼。再者他一個已經成家立業的大男人,也不太好意思跟小妹争房産,是以對母親也隻是勸說了幾句。

但是二女兒陳靓卻覺得這件事沒辦法輕輕放過了。原來,陳俊和陳靓兩人各自組建家庭時,老太太都隻是略微意思了一下,但當陳麗結婚時,老太太卻毫不吝啬,把該給的能給的都給了小女兒。是以陳麗的家庭生活幾乎沒有什麼困難,但陳靓就不同了。

陳靓結婚以後,和丈夫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不料天有不測風雲,在孩子剛剛五歲時,丈夫因為一場意外永遠地離開了。陳靓獨身一人把孩子拉扯大,正當她将孩子作為生活和精神的寄托時,11歲的孩子也不幸去世了。先是喪夫,又是喪子,陳靓備受打擊,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她的精神很是低落。

“房是我的,拿槍指着也這麼分!”上海倔老太分房偏心,女兒氣哭

在走出喪子之痛後,陳靓也沒有了再婚的念頭,便與年邁的母親住在一起,照顧她的飲食起居。雖說大哥和小妹都會适時回來看望母親,盡到對老人的贍養義務,但是照顧老人的工作主要還是由陳靓背負的。自己的盡心盡力卻換來了母親的差別對待,如此一來,老太太的偏心自然成為了梗在陳靓胸口的一根刺,她多次在老太太面前為此激動落淚。

在多次勸說母親無果後,陳靓和陳俊也嘗試過找人調解,希望老太能一碗水端平。畢竟手心手背都是肉,都是一家人,因為一套房子而使兄妹三人産生嫌隙,未免有些太過殘忍。然而王老太的回複卻讓陳靓和陳俊感到有些不可理喻。王老太竟當着别人的面說,房子是自己的,就算拿槍指着她,她也要這麼分!

“房是我的,拿槍指着也這麼分!”上海倔老太分房偏心,女兒氣哭

無奈之下,陳家兄妹隻好找了律師咨詢。得知大陸《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 遺産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産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配置設定遺産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配置設定遺産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配置設定遺産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也就是說,陳家三兄妹對王老太的房産均有繼承權,且屬于同一順序繼承人。正常情況下,如果王老太沒有立下遺囑而去世,這兩套房産将被均等分給三人。就算不是均等配置設定,法律上也更傾向于扶助沒有家庭、孤身一人生活的二女兒陳靓。

然而,王老太在進行财産配置設定時态度強硬,思路清晰,不存在受到脅迫的情況,是以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這種情況下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撫養協定的,按照協定辦理。

“房是我的,拿槍指着也這麼分!”上海倔老太分房偏心,女兒氣哭

也就是說,拆遷房作為王老太的個人财産,是應該按照王老太的遺囑繼承的,如果王老太非要把這套房子全部留給小女兒陳麗,陳俊和陳靓也無可奈何。

好在,經過律師的法律知識普及和幾輪勸說以後,王老太的态度終于有所軟化,最終同意将這套拆遷房也按照4:3:3的比例配置設定給陳俊、陳靓和陳麗。這一場因為房産而産生的争執,也以一種較為平和的方式收場了。好在王老太并沒有真的強硬到不近人情,至于陳家三兄妹之間是否會是以産生隔閡,這一家人以後還能否回到以前的和諧,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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