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4日,國家有關部門會議決定:針對中小微企業及困難企業,近期要抓緊出台減稅降費優惠措施。
加大所得稅減免
對中小微企業新購置價值500萬元以上裝置器具,折舊為3年的可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
如何了解“新購置”、“價值500萬元”?我們可以參考500萬元以下固定資産一次性扣除優惠政策:
延長中小制造企業緩稅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财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号),針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2021年第四季度的稅款可以延緩到2022年第一季度結束繳納。
此次會議決定,這個優惠政策會繼續延續。
擴大“六稅兩費”減免政策
擴大地方“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适用範圍至全部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什麼是“六稅兩費”?減免幅度是多少?可以參考财稅〔2019〕13号文:
該政策已經到期,但已經确定會再次延期。
原“六稅兩費”優惠政策,隻是适用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此次會議決定要擴大到全部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注:小型微利企業判斷标準
針對困難企業的減免
針對餐飲、零售、旅遊、交通客運等特殊困難行業,在階段性稅收減免、部分社保費緩繳等方面加大支援力度,促進穩就業和消費恢複。
免征增值稅
2022年免征公交和長途客運、輪客渡、計程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
注: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以下7種
減免租金,減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今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
各地可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适當幫扶;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按規定減免今年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來源:财務第一教室,稅務大講堂,梅松講稅,稅台,财務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