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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六,滿族的縱偷日

正月十六,滿族的縱偷日

“縱偷”、“照賊”俚俗

作者富察寶仁

過年為新年伊始,信仰萬物有靈薩滿教的滿族,早年間過年期間有許多禁忌之事,象正月十五之前不許洗頭,有在此時間内洗頭頭痛之俗;正月裡不可以剃頭,有大正月裡剃頭死舅舅之說;正月裡不能說不吉利的話,不僅“死”、“完蛋”之類話不能說,就是“沒有”、“光了”、“缺少”等話也是不能說,怕真的影響到新的一年。還有一件事,是正月十六這天怕偷,因為這天是滿族的“縱偷”之日。

正月十六日“縱偷”,堪稱滿族一奇俗。滿族是民風淳樸廉潔的北方民族,在清中期以前封閉在柳條邊以外的滿族人,還是“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正月十六縱偷,是滿族人曆史悠久的一種過年時的娛樂俚俗。正如元代詩人劉靜修所詩:“萬裡河山有燕趙,一代風俗數遼金”。“縱偷”之節俗,也始于遼金時期的滿族先民金女真人。

“縱偷日”之節俗,雖然起始于千年前的遼金時期,但這種可以随意拿别人東西的習俗,起源确是十分的古老,甚至可以追溯至遠古的氏族原始公有制時期。有專家考證,滿族先民在從原始公有制向私有制過渡後,那種東西不分彼此、食物共同吃的原始公有制觀念,在人們的記憶裡尚有難以抹去的烙印。人們在進入私有制社會之後,有時甚至還向往着曾經有過的“你有我有大家有”的原始公有制。

遼金時期,東北地區的女真人民風古樸,很少有偷盜之徒,偶有為之被擒獲皆七倍責償。唯有正月十六日,則縱偷一日以為戲。在這天就是妻子兒女、珍珠寶貝、車馬牛羊等,被人所偷也不進行懲罰。是以這天家家皆嚴防被偷被竊,如果真有來偷者被發現了也會笑着請走,不會橫眉立目地遣責打罵。

有的貴婦人這天會到親朋好友家去串門閑聊,這時主人家就要小心為妙了。因為貴婦人有的已經安排好了,仆從婢奴會趁主人迎客不注意時,偷東拿西地“縱偷”。日後主人知道了或偷者明告,主人家隻好帶着酒肉佳肴前去贖回,如果偷盜的物件不太貴重,那也得打壺酒或拿些“大軟指”、“蜜糕”、玻力葉餅、黏饽饽等物前去贖取。正如宋代洪皓在《松漠紀聞》中所言:女真人“是日人皆嚴備,遇偷則笑遣之。既或所獲雖畚钁徽物亦攜去。”

有的“縱偷”更是令人哭笑不得。早年,女真人也是講門當戶對父母包辦婚姻。青年男女如情投意合但女家父母反對,即可在此日男女合謀,一個去偷一個跟着走地“偷盜”回來。過幾日,“生米煮成熟飯”後雙雙回到家中,女家父母隻好自認倒黴也沒什麼辦法,而衆人也不認為是玩笑開大了。這是一種承襲于滿族先民挹婁人、勿吉人、靺鞨人的“攘竊以奔”的古俗遺風,是族外野蠻掠奪婚姻的一種文明進化。

正月十六,滿族的縱偷日

金代時“縱偷”之風甚盛,每到正月十六這天,人們都會把自家的牛馬豬羊、刀槍铠甲看管好,連妻室兒女也在看管之列。否則,一不小心被人家“偷”了去,還要費周折去贖回。有時這種“偷盜”之俗還真會惹出大亂子來的,在金女真人立國之初,因“縱偷”還鬧出一條人命來。

完顔希尹是金代文武全材的著名人物,曆史上的金女真文字就是他創制的,他不但官至大金國尚書左丞相金源郡貞憲王,還是中國第一個見著史書的薩滿教薩滿(珊蠻)。就是這麼一個響當當的人物,正月十六這天因“縱偷”之俗,竟将自己的兒子活活打死了。

金代時女真人原始淳樸,倫理觀念與中原漢族大有不同,在婚姻上有“轉房”之俚俗。即丈夫死後,其妻可以在夫族内“轉房”。父死,其妻可由稱其庶母的兒子繼娶;叔伯死,嬸娘可由侄繼;兄死,其妻弟可繼。

卻說完顔希尹有個兒子叫撻撻,聰明伶俐智勇雙全,不但完顔希尹喜愛,就是金太祖阿骨打也十分喜愛,他常對人說:“撻撻日後定是我棟梁之材!”這年又是正月十六“縱偷”之日,天剛蒙蒙亮,撻撻便率人将年輕秀美正寡居的小嬸子給“偷”來了。原來這小嬸子已寡居三年,嬸侄倆早已是你有情我有意,于是趁這“縱偷日”的好機會,便你來偷我跟随的“偷”了回來,倆人自己成全了好事。

不想這事被其父完顔希尹知道後,自覺臉面無光于是大發雷霆,命人将撻撻按倒在地重重杖責以正家法。剛開始時撻撻還殺豬般嚎叫,後來則沒聲了,家兵上前一摸已無氣息。完顔希尹此時已悔之晚矣,他哭天喊地悲痛道:“撻撻呀,我隻想教訓教訓你,怎麼就把你打死了呢!你這一死呀,就等于斷了我的左手啊!”

就因縱偷之俗,金太祖完顔阿骨打的棟梁之材撻撻竟被其父活活打死了。

縱偷日男歡女愛、男偷女随之“偷婚”俚俗,從金代到清代延續了千年。這種“先與室婦女私約,至期而竊去”的偷婚俚俗,實際上有打破父母包辦、封建禮教婚姻的進步意義,也可謂是幾百年前滿族先民另一種青年男女的自由戀愛。

正月十五是中國傳統的燈節,滿族人有自己的民俗傳統。在燈節這天要做許多面燈,象金燈、銀燈、銅燈、鐵燈,象龍、虎、豬、羊、牛、狗等各式各樣的燈,可謂五花八門、花樣百出。正如有的地方号稱“燈政司”的燈官在報燈名時所唱:

豆面燈,賽金燈;

荞面燈,賽銀燈;

白菜燈,紮羅蓬;

蘿蔔燈,半截白來半截青。

茄子燈,紫英英;

辣椒燈,紅彤彤;

老罕王,坐盛京;

盛京還有九蓮燈。

這也燈,那也燈,

四面八方都是燈。

要把燈名都表清,

耽誤老爺大事情。

滿族人正月十五時,要把這些各式各樣的燈趕時令送到該送的地方,象豬圈、馬棚、牛欄、雞架、鴨窩、糧倉、哈勢房(倉房)等處,以求福順吉祥。即使這樣人們還是不放心,在正月十六這天夜裡,還要在家中的院内各處舉燈照一遍。是以日是“縱偷”之日,偷東西“合理合法”,故稱之“舉燈照賊”。

滿族正月十六夜晚舉燈照賊之俗,來自千年前的金女真人古俗,人們是為防偷而小心看家護院。而今許多滿族聚居之村屯尚有此俚俗,隻是人們更多的是稱之“照福”。人們這天夜裡舉紅燈将家中的雞架、鴨窩、牛欄、馬圈、哈勢房(倉房)都照一遍,說是有驅鬼避邪、祈福納祥之功,可保家中六畜興旺、米糧滿倉。

滿族是曆史悠久的北方民族,他們的許多民風俚俗都傳承久遠,遠的甚至可追溯至遠古的原始氏族社會,近的也可追尋到幾百年乃至幾千年前的曆史時期。滿族的民風俚俗在潛移默化中影響着他們的思想意識;滿族又在舊的俚俗中不斷接受和融彙中原地區的中華傳統文化,進而使得其民風俚俗不但儲存有自己的民族特質,又增加了一些漢文化的色彩,成為了當今仍在流行的滿族民俗文化。

正月十六,滿族的縱偷日

作者簡介:富察寶仁又名付寶仁,退休前為國家幹部,現為吉林市政協文史研究員丶北華大學客座教授丶吉林省滿族經濟文化促進會副會長丶吉林市滿族聯誼會副會長丶吉林市滿族企業家協會及吉林市城鄉規劃設計院古建築丶滿族建築顧問。

富察寶仁先生寫有很多著作,特别是關于滿族曆史與文化的書籍,主要有《大東北滿族舊事》叢書,是吉林省地方志資源開發立項項目。叢書約124萬字,分為《大東北滿族舊事·曆史文化》《大東北滿族舊事·歲時文化》《大東北滿族舊事·俚俗文化》《大東北滿族舊事·建築文化》《大東北滿族舊事·薩滿文化》等5冊。我們平台經過授權,曾發表部分文章。有意購買收藏此書的,可以與作者富察寶仁先生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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