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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名相王曾簡介 王曾是怎麼死的?

  王曾是北宋名相,同時也是當時著名的狀元宰相。這位爺,是鄉試第一、會試第一、廷試第一,連中三元的牛人。

  王曾為“開閩三王”王審的子弟,算是名門之後。他八歲的時候失去雙親,被叔父王宗元收養,此後遷居山東省青州縣益都。

  王曾小小年紀就有淩雲之志,言“平生志不在溫飽。”于是他少時勤奮,努力向學,最終學有所成。長大之後眉目如畫,一表人才,為人端厚,進止有禮,得以科舉入仕。

  鹹平五年,王曾被皇帝欽點為廷試第一狀元,此後開始進入仕途,授将作監丞,通判濟州。金榜題名之後,他将這個好消息寫信告知叔父,信中言:“曾今日殿前,唱名忝第一,此乃先世泉州王審積德,大人不必過喜。”獲得金榜第一,得聖上欽點,還能不驕不躁,讓人佩服。

  任期滿後回京,诏試學士院,授職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三司戶部判官。“澶淵之盟”簽訂後,王曾升右正言、知制诰兼史館修撰。當時各地都有祥瑞出現,紛紛上奏,并且大肆稱贊宋真宗功績。王曾卻十分冷靜,上表勸誡宋真宗不要居功自傲。後來宋真宗開始大修玉清昭應宮時,也是王曾頂着壓力上表勸谏,言明動工五大害。

  王曾一次次的上奏勸谏,宋真宗雖然一時不舒服,但是對王曾的信任卻加深了。是以後來宋真宗想要沿用郎中之職判大理寺的官制之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王曾,特定讓王曾擔任此職。甚至對于王曾就任此職,宋真宗還特地召見王曾,囑咐他:“刑獄,是國家的一項重要制度,如今将以此職委屈你了。”

  王曾後來主管審刑院,秉公辦事,嚴明法律。同時對于一些不當的處罰措施,進行改正。為了能夠更加公正,以過失論錯敗,他還專門上奏宋真宗,請求“隻對接受皇帝親自下诏者才予以判刑。”宋真宗接受王曾的建議,改正了此項規定。

  因為在大理寺的功績,王曾順利的升任尚書主客郎中,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司、勾當三班院,以右谏議大夫為參知政事。參知政事相當于副相,擔任此項職位,已經可以将自己的才能施展開來,報效國家了。不過可惜的是,王曾沒有多久,因為受到宰相王欽若排擠陷害,罷為尚書禮部侍郎、判都省,離京出任應天知府。不久複任參知政事,升任吏部侍郎兼太子賓客。

  宋真宗病重之後,太子趙祯雖然代為聽政,但是真正執掌朝政的卻是劉皇後。他十分反對劉後把持朝政,而将真正皇位繼承人排擠在一邊的做法。後來宋真宗離世,太子繼位,是為宋仁宗。也是王曾拒絕丁謂讓宋仁宗隻每月初一十五接見大臣,由劉後處置政事的決斷。改為沿襲西漢古禮,劉後坐在仁宗右邊,垂簾聽政,保證皇帝的權利。

  宰相王欽若去世王曾以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玉清昭應宮使。他盡心盡責,為百姓謀福利,為國事盡忠。等到劉太後去世之後,宋仁宗親政。因為王曾在劉太後垂簾聽政時期,一直在保證皇權在後權之上的地位,是以受到仁宗重用,被任命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景佑元年,王曾又為樞密使,次年拜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封沂國公。後來因為呂夷簡任參知政事,兩人政見不合,請求罷免呂夷簡。王曾和呂夷簡兩人在宋仁宗面前争辯不休,最終王曾說自己也有過錯,請求和呂夷簡一起被罷官。于是王曾以左仆射、資政殿大學士判郓州。

  寶元元年,王曾在任上去世,享年六十一歲,朝廷贈侍中,賜谥“文正”,仁宗還親篆王曾碑首為“旌賢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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