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檢察院檢察長賴慧。(圖檔來源:受訪者供圖)
“羅浮山下四時春,盧桔楊梅次第新。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北宋詩人蘇東坡的詩句,使素有“百粵群山之祖”的羅浮山聞名于世。
位于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的羅浮山森林覆寫率高達95%,是博羅森林生态系統的主體和生物多樣性的寶庫、生态環境品質的重要支撐和生态安全格局的骨架,發揮着城市生命支援系統中的生态基質和“綠肺”功能。
2020年3月,賴慧來到廣東省博羅縣檢察院任職。初來乍到,她就深知,在這座全國縣級文明城市,用檢察之名守護青山綠水,是她義不容辭的責任。
1 打造“三生”品牌
《方圓》:據了解,博羅縣檢察院于2020年7月打造了“羅浮山下‘三生’檢察”品牌,能否介紹一下打造這一品牌的初衷?
賴慧:2020年3月,我來到博羅縣檢察院任職。當時新冠疫情較為嚴峻,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前往羅浮山管委會、各鄉鎮調研走訪,了解各地疫情防控情況。在這一過程中,我意識到強化生态環境司法保護勢在必行。
2020年7月,為全面落實最高檢開展的為期三年的“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專項監督活動,我們院結合了博羅縣黨委政府提出羅浮山“三生”産業在發展與保護中融合互生的目标,創新打造了羅浮山下“三生”檢察品牌。
羅浮山“三生”産業指的是羅浮山周邊與生态、生命、生活高度相關的産業。從檢察工作的角度了解“三生”,“一生”是發揮公益訴訟工作職能,積極回應人民群衆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二生”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職責,奮力守護博羅生态環境;“三生”是檢察之名,維護群衆利益,保護群衆生命健康安全。
《方圓》:在品牌建設方面,你提出了哪些要求?
賴慧:我認為抓實做好檢察業務,關鍵在“人”,也就是鍛造一支老百姓信得過、靠得住的檢察隊伍。我經常和院裡的幹警說,要以“人人盡全力、事事求極緻”的精神去做檢察工作。
為了錘煉業務技能,讓年輕幹警更加奮發“有為”,我們院搭建了“124年輕幹部成長平台”和“紅色履職平台”,建立了“博檢人才檔案庫”,探索人才成長量化考評、人才選拔與激勵機制等有益嘗試,建構以“理論+實踐”為重點的年輕幹部培養模式,讓優秀年輕幹警前進“有位”。
對于如何做優做強檢察工作,我也提出了嚴格的要求,那就是發揮檢察機關精準監督的職能,落實精細化辦案機制。例如為了進一步落實落細羅浮山下“三生”品牌,奮力守護博羅生态環境的目标,我們打造了“博檢公益繡羅浮”子品牌,其中這個“繡”字指的就是精細化的意思。
辦案是個精細活,要像對待刺繡那樣去對待它。是以,在辦案過程中,我始終要求檢察官對老百姓回報的公益訴訟線索進行精細化核對、梳理和評估,還要做到精細化辦案,以求極緻的辦案理念對待每一條線索和每一宗案件。此外,我也始終要求自己和院裡的幹部,要深入一線帶頭辦案,形成頭雁領航、百雁齊飛的良好局面。
《方圓》:如何了解精細化辦案?
賴慧:我這裡舉個例子,惠州市檢察院開發了“公益訴訟随手拍”微信小程式,專門給每個基層檢察院開設端口,并設有獨立的賬号。小程式上線以後,惠州市、縣(區)兩級院通過派發宣傳冊、兩微一端等多管道向群衆宣傳普及,引導群衆上傳損害公益線索。
同時,我們院對舉報線索進行了精細化管理,安排專人每日檢視案件線索上傳情況,要求負責人對每一條線索需在規定的時間内回複。對于有價值的線索,檢察官會繼續跟進開展初查。
對于不太好把握的案件線索,我們會啟動檢察官聯席會議,發揮集體的智慧對線索進行研判,從多角度,全方位評估舉報線索的價值,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迹。
2 形成守護生态大格局
《方圓》:據了解,博羅縣檢察院辦理的東江流域飲用水源保護公益訴訟案,被最高檢評為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專項監督活動典型案例,可以介紹一下相關情況嗎?
賴慧:2020年9月30日,惠州市檢察院與我院、惠城區檢察院組成聯合辦案組,對群衆反映的東江流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被污染一案展開調查。辦案過程中,聯合辦案組發現飲用水水源保護存在多個行政部門職能交叉、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後來,在惠州市檢察院的指導下,我院分管副檢察長吳子靖帶領幹警坐船全程巡查東江,仔細檢視了東江6個取水口上下遊一定範圍的環境情況,以及兩岸違規建設和非法排污情況。采取分片包幹的方式,組織4名檢察官對東江沿岸7鎮的428個入河排污口和11個水庫水源保護區進行地毯式巡查,全面排查飲用水污染源。
随後,我們以走訪座談的方式,向相關行政機關了解全縣入河排污口和企業排污口分布情況,跟進污水處理設施和網管建設情況,與行政機關聯手形成治污合力。
在惠州市統籌下,我院向相關行政部門及鎮政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依法履職。收到檢察建議後,惠城區、博羅縣政府相關部門多次召開整改工作會議,安排6000餘萬元專項費用,對照檢察建議指出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問題分類施策,逐一整改銷号。
通過案件辦理,聯合辦案組推動了惠州市建立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多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惠城區、博羅縣分别建立了“河長+檢察長”制度,确立了常态化巡查監管、資訊資源聯絡共享、聯合專項整治等多項工作機制。
2021年9月9日,最高檢在“守護群衆美好生活,貢獻公益檢察力量”的新聞釋出會上,提出該案的典型意義在于惠州兩級檢察機關充分發揮上下一體化辦案優勢,整合兩級院公益訴訟辦案力量,以點帶面推動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問題全方位治理。
3 在每一起案件中總結和思考
《方圓》:在推動行政檢察工作方面,博羅縣檢察院是如何踐行“精準監督”這一理念的?
賴慧:一方面,我們與博羅縣工商業聯合會聯簽了《關于建立健全檢察院與工商聯溝通聯系機制的具體落實意見》,制定了圓桌會議制度,依托聯絡機制和會商機制,會同行政機關解決執法不規範問題和執法困難。
另一方面,我們依據行政機關和審判機關的要求,以問題為導向,不定期地就個案和類案問題及時走訪縣自然資源、環保、市場監督管理、農林等行政機關和惠城區法院、博羅縣法院,建構同堂會商、開誠布公解決問題的機制,以此增進和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之間的互信和了解。
除了加強溝通協調外,我們積極拓展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件領域,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發揮“一手托兩家”的作用,努力實作案結事了政和。我們常以小專項為抓手,按部門職責逐領域開展非訴執行監督,2020年,我們院就相繼到縣環保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法院調取卷宗進行審查。
《方圓》:在行政檢察工作當中,博羅縣檢察院辦理過哪些典型案例?
賴慧:我們院曾辦理了一起某廠環保處罰終結本次執行違法非訴執行監督案,入選2020年廣東省十大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典型案例。2019年7月,在走訪自然資源、生态環境等職能部門時,我們發現了縣環保局2017年以來申請縣法院強制執行的某案件,沒有執行到位的情況,于是依法啟動了監督程式。
經核實,我們了解到金某經營的博羅縣羅陽鎮某廠(個體戶)主要從事燈飾加工生産,在需配套的污染防治環保設施未建成的情況下,擅自投入生産,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
2016年12月,縣環保局對金某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産,并處10萬元罰款,後由縣法院立案執行。2018年,縣法院以金某無其他财産可供執行為由,裁定終結本次執行。
我們經調查發現,縣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對金某的财産進行了查詢,查明金某名下有轎車以及銀行存款等财産可供執行。但縣法院并沒有對查明的财産采取查封、當機、劃扣等執行措施。于是,我院向縣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建議縣法院采取有效執行措施,将本案的行政處罰決定執行到位。
縣法院收到檢察建議後,依職權恢複執行,及時當機了金某的銀行賬戶及車輛等。在執行過程中,金某稱其經濟困難,向博羅環保局申請減免處罰滞納金,博羅環保局作出複函,同意予以免除滞納金。而考慮到金某企業正常運轉需要,我們沒有就滞納金事項再進行監督處理。最終金某支付了10萬元處罰本金和執行費。
除了這起案件,我們院辦理的另外一起非訴執行監督案也入選了2021年廣東省十大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典型案例。
《方圓》:成功辦理這些案子對博羅縣檢察院來說有什麼意義?
賴慧:在基層院來說,當事人主動申請行政檢察監督的案件線索很少。為了找尋案件線索,我們會主動與法院、行政機關座談溝通,同時也從中國裁判文書公開網、兩法銜接平台等多管道挖掘案源。
為了提高辦案水準,檢察官也慢慢學會了在每一起案件中總結和思考,比如認真分析研判案件,梳理出典型意義,達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再比如通過分析多個個案成案的原因,去發現類案中存在的相似問題,制發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推動相關部門将一些隐性的或沒有及時發現的問題解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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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肖玲燕 房佳佳設計丨劉岩
文丨蔣姣
通訊員丨楊汝歡 梁海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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