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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魔亂舞的職場—一個公司,能沒底線到什麼程度?來看看我的經曆

作者:莫吝

昨天看到一篇介紹組織有效性的文章中提到了一個好的、有效的組織到底應該呈現什麼樣的特質?

沒有人能給出一個确切的回答,但學者們研究了40年,有五個方面的邏輯會影響組織的有效性,其中一點跟你分享:跟一個組織有關的人,要麼是股東,要麼是員工,甚至是客戶,都會覺得自己的滿意程度是可以接受的,這個組織應該就容易成為一個好組織。

希望,你能評估一下自己所在的組織是否具備這個特性。而我今天依舊用我的經曆來告訴你——一個不好的組織,到底能壞到什麼程度!

公司經營出現問題,資金周轉困難,管理層束手無策。我并不了解,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做出了多少努力,但我經曆的處理方式和結果,讓人想變身滅霸,一個響指就毀了這個倒黴的公司和上司吧!

群魔亂舞的職場—一個公司,能沒底線到什麼程度?來看看我的經曆

我們從時間順序依次說。

1、去年10月,公司資金周轉已經出現了問題,于是員工的五險一金延期繳納。這一點公司并沒有與員工進行溝通,如果有員工發現并進行詢問,就說公司年底備貨,下個月會補繳。

這事兒我是後來才知道的。但你想,當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的錢都不夠了,是不是資金量的問題就已經挺嚴重的了!這個時候,咱們正常邏輯下,會算數的人應該都知道要節衣縮食,開源節流了吧!但這個公司并沒有......

群魔亂舞的職場—一個公司,能沒底線到什麼程度?來看看我的經曆

2、去年10-11月,在資金周轉已經出現問題的情況下,業務方向的動作和努力幾乎沒看到。能看到的就是公司還在大舉措招聘,關鍵招聘的還都是中、背景的人員,比如說咱們先前介紹的“傳銷型人才”G(文章指路:群魔亂舞的職場—當“傳銷”風格人物走進職場,崩潰的隻有你我他),倆月把自己幹走的銷售總監Z(文章指路:群魔亂舞的職場—自帶優越感的銷售總監,隻用倆月把自己幹掉了),空有北大背景卻啥活也幹不了的F(群魔亂舞的職場—北大畢業就牛逼麼?NO!你可能比他要強多了),笑聲魔幻的Y(群魔亂舞的職場—盤點我那些稀奇古怪、腦回路異常的進階同僚們)等等,都是那個時候招聘過來的。個個都是經理級别起步,薪資高到你都覺得這個二線城市的創業公司根本配不上!

除了這些“大佬”之外,那零零碎碎的崗位更是沒少招,可偏偏在能真正作用在業務上、增加實際業績産出的,沒幾個!

直白點兒說,在資金周轉已經出現問題的情況,這個公司還在繼續擴大招聘、增加人力成本支出......這看着是不是不像掙紮求生,而是一心向死?瞧!多可怕!反正我不知道,當時那些所謂的高管是怎麼想的,說腦子沒病恐怕都沒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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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月初,部門上司召集全員開會:由于資金周轉問題,薪資發放日由原來的10号改到20号。

4、12月19日,部門上司又召集全員開會:由于先把錢挪去交員工10月份的五險了,工資改到27号發放。

5、12月下旬,部門上司又又召集全員開會:11月工資後線職能部門隻開2400元。業務直接相關部門全額開,剩下的錢1月31日之前一起開。

6、12月末,部門上司又又又召集全員開會:從本月開始到次年4月前線職能部門每月都隻開2400元,業務相關部門全額開。

7、1月中旬,該開工資的時候,公司任何動靜都沒有。領2400的沒有,領全額的也沒有,問誰誰都說不知道、不清楚。最後,有的員工忍不住在工作大群裡公開詢問,結果被群禁言了。

8、1月中旬,部門上司又又又又開會:工資資金非常緊張,一部分員工回家休息。每月薪資調整為當地最低工資的80%,也就是1500元,上班時間待定。

這一項舉措,說白了就是變相裁員。因為公司沒有錢支付裁員的賠償金,是以采取這種方式讓大家自動離職。對于在職員工的薪資發放給出了1月31日之前的通知。

群魔亂舞的職場—一個公司,能沒底線到什麼程度?來看看我的經曆

9、“沒有留下來的必要”成為很多員工的共識。大家陸續開始辭職,員工關系闆塊那邊有時候都能圍着二三十個人。公司在此時搬出了《離職協定》,要想領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必須簽署《離職協定》,協定上既寫明了公司應該支付的員工薪資:11月薪資1月31日前支付,12月薪資,2月28日前支付,1月薪資3月支付......又在最後強調——員工不能再要求其他補償,否則協定廢棄。

瞧!是不是一副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嘴臉,明明是犯錯的那一方(無論是拖欠工資還是欠繳社保,又或是軟性裁員,依照《勞動法》員工都可以要求公司進行相應的賠償),卻掐住了員工的弱小和最後的善意,真是你想寬容了解公司一點都覺得對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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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月中下旬,CEO發了一封《緻全體員工的一封信》,信中對薪資發放方式做了重新的安排——關于在職員工欠繳和離職員工欠繳的薪資,從3月10日起,按照公司每月盈餘情況下發。說白了,公司這個月扣除各項成本之外還剩錢就給你發一點,如果不剩,就不發。

“此後綿綿無絕期”——這是我的第一感覺。

我都這麼讨厭你了,你還想讓我跟你“藕斷絲連”、聽你的?你想多了......——這是我的第一想法。

群魔亂舞的職場—一個公司,能沒底線到什麼程度?來看看我的經曆

其實也沒什麼後記,我隻是和很多人一樣,選擇拿起了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雖然,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隻走完程式中的一小步,也不知道最後的結果是否能如願要回我的勞動所得。但我想,因果都是相對的。

如果我從這家公司認識到了一個不靠譜的組織是什麼樣,用挺慘痛的經曆換回了一次經驗的話。那犯錯誤的人,不可能隻是不痛不癢地說幾句話就能過去,畢竟犯錯誤的成本越低,人就越容易犯錯誤,于己、于他人、于社會都不是件好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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