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退休之連續工齡。前幾天,一個同僚去人社局咨詢退休的事,回來後情緒很激動。本來交費20年了,按現有政策是應該能退休的。結果人社局一個女同志回複說她退不了,連續工齡不足10年,下崗前的工齡和後來在我們企業的工齡連不到一起。如果退不了就隻能等55歲按靈活就業退休了。她在人社局還和人罵了一架。咱也不懂什麼是連續工齡,後來百度一下。感覺連續工齡不是她說的那樣,但是另一個女同僚說她自己能退,就是加起來的。
我們是河北承德這邊,難道退休政策不一樣嗎?如果真有第一位同僚說的那樣,感覺當地有點針對下崗職工了。希望我們想的不是那樣,國家還是值得我們信任的,不會允許地方随便卡下崗職工的。有沒有承德的,說下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