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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壓歲錢,女大學生把父母告上法庭?!15歲的王茂過年收到不少壓歲錢,算下來有8萬多元,可壓歲錢還沒有在他兜裡焐熱,就被

作者:有風無情

因為壓歲錢,女大學生把父母告上法庭?!

15歲的王茂過年收到不少壓歲錢,算下來有8萬多元,可壓歲錢還沒有在他兜裡焐熱,就被父母強行收走了,說是要替他存到卡裡保管。

王茂心裡很不高興,以前自己年紀小,不需要花錢也不會保管,父母拿走“有情可原”,可現在自己長大了,壓歲錢還一直被父母牢牢掌控着。

但王茂有的同學并不是這樣的,父母會把壓歲錢交給他們自己保管,即使不是自己拿着,父母也會幫他們存到銀行裡,他們可以自己取出來合理消費。

王茂鼓足勇氣向父母提出自己的要求,希望壓歲錢自己做主。可父親卻瞪大眼睛說:“雖然收紅包的是你,可出錢的是我,是以這紅包當然是屬于父母的。”

真的像王茂父親所說的那樣,紅包是屬于父母的嗎?

法律點1:壓歲錢的所有權屬于誰?

屬于孩子。

法律規定中雖然沒有壓歲錢的說法,但民法上将給予壓歲錢的行為定性為贈與,《合同法》中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将自己的财産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是以長輩給晚輩壓歲錢,屬于晚輩純獲利益的贈與合同關系。

壓歲錢一經孩子接受,贈與合同關系成立。雖然家長間互相給孩子壓歲錢,但這是兩個并行的贈與行為,不能合并,是以,壓歲錢屬于孩子的個人财産。

王茂雖然并不懂得法律的規定,但他希望自己能有對壓歲錢的處置權。一天,他趁父母不在家,把存壓歲錢的銀行卡偷了出來,在ATM機上試着用自己的生日當密碼,竟然可以取錢。

那段時間,王茂迷戀上網遊,用一萬多元壓歲錢買了遊戲裝備,而且因為玩兒網遊而導緻成績急劇下降,被父母發現,并收回了銀行卡。

法律點2:王茂用屬于自己的壓歲錢買遊戲裝備,父母有權幹涉嗎?

有權幹涉。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8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适應的民事法律行為,而實施其他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代理或經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認,

故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獲得壓歲錢可自己保管,也可交由父母保管,但在使用上隻能獨立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适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例如購置學習用品、小額的禮品食品或服裝書包等,而大宗消費則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其同意、追認。

若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壓歲錢打賞網絡主播或進行遊戲充值,根據相關規定,宜應認為其打賞網絡主播或遊戲充值的行為系屬效力待定的行為,應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法定代理人拒絕追認,則其行為歸于無效,法定代理人有權請求直播平台或商家返還消費錢款。

是以,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所獲得的壓歲錢,在所有權上歸屬于受贈的未成年人,但法律考慮到未成年人的認識能力和智力狀況,對于法定代理事項做出明确規定,給父母保管孩子的壓歲錢和幹涉孩子花錢留有合法空間。父母保管未成年子女所獲得的壓歲錢和幹涉孩子超出自己認知能力上的大額消費本身并未違反法律。

王茂偷錢事件暫告一段落後,王茂的表姐來借錢買房,王茂的父母就把自己的積蓄,還包括王茂的壓歲錢都借給了王茂的表姐。

法律點3:父母有權挪用孩子的壓歲錢嗎?

無權。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财産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了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财産。

父母如果純粹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讓孩子參加興趣班什麼的,是可以動用壓歲錢的。但如果不是為了孩子的利益處分孩子的财産,則構成侵權。

有新聞說,雲南一女大學生因父母離婚後不願支付學費,而将父母訴至法院,讨要5.8萬元壓歲錢交學費。

是以,千萬别小看了壓歲錢,裡面還有不少“大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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