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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杭州,一女子在某金店後看中一條黃金手鍊,付完錢後,店員把手鍊打包好後遞給女子,女子離開店走了沒多遠,突然她覺得左

作者:你的世界你的味道

近日浙江杭州,一女子在某金店後看中一條黃金手鍊,付完錢後,店員把手鍊打包好後遞給女子,女子離開店走了沒多遠,突然她覺得左手不太對勁,擡起一看傻了眼,竟然還有一條金手鍊,女子頓時笑開了懷。

事情是這樣的,女子去一家首飾店選了一款喜歡的金手鍊,随後讓店家打包好,付好錢後,女子接過店員遞給包裝好的手鍊離開了,走在路上女子覺得左手有東西在晃,擡起來一看,不禁傻了眼。

原來,在女子左手環上還帶着一隻金手鍊,而她自己明明看到店員已經把她購買的裝到了禮盒裡面,這難道店家是要買一送一嗎?女子想的這不禁樂得開懷大笑。

笑過之後,女子知道是她試戴手環的時候,忘記了摘下來,她趕緊轉身回到店裡,找到剛才接待他的店員一說,店員也有點蒙,一直沒有反應過來,等她反應過來,不停的對女孩道謝。如果女孩帶走不歸還,要為這個項鍊買單的,肯定是店員了。

網友們看了視訊,紛紛稱贊女子的行為,要知道,一隻金手镯動辄三四千,甚至還可能達到上萬元,如果要店員賠償的話,那得需要她幾個月的工資來賠償了。

幸運的是,店員遇到了既善良又漂亮的女孩兒,她把錯戴的手環原封不動的退還給店員,也讓店員剛剛懸起的心又放下,真的是虛驚一場。

有的網友就問,如果女孩帶走了金手環,算不算犯罪呢?畢竟是無意的。

從法律上講,像女孩這種無意間順走物品,事後發現又不主動歸還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

女孩離開的時候無意識戴走手鍊,不是故意為之,不構成犯罪。但是,當女孩後來發現手上的項鍊如果不歸還時,就構成了盜竊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财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根據各省進階人民法院關于盜竊罪起點的規定,一般2000元屬于金額較大,60000元金額巨大,40萬元以上特别巨大,具體每個省市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女子涉嫌盜竊,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财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對錯拿的東西故意不歸還已經涉嫌違法,就像有的人去取款機取錢,取款機多吐出一些錢,自己偷拿回家也屬于違法盜竊了。

我們對女子的做法表示肯定,不屬于自己的東西不應該占為己有,如果錯拿了,應該及時歸還,女孩的行為足以說明她是一個善良的人,一個有家教的人。

一個金手鍊價值不菲,女孩卻不為所動,主動退還給店員,女孩的舉動給我們帶來了滿滿的正能量,讓我們相信這世界還是好心人多!

再次為既漂亮又善良女孩的舉動點贊!#杭州頭條#

近日浙江杭州,一女子在某金店後看中一條黃金手鍊,付完錢後,店員把手鍊打包好後遞給女子,女子離開店走了沒多遠,突然她覺得左
近日浙江杭州,一女子在某金店後看中一條黃金手鍊,付完錢後,店員把手鍊打包好後遞給女子,女子離開店走了沒多遠,突然她覺得左
近日浙江杭州,一女子在某金店後看中一條黃金手鍊,付完錢後,店員把手鍊打包好後遞給女子,女子離開店走了沒多遠,突然她覺得左
近日浙江杭州,一女子在某金店後看中一條黃金手鍊,付完錢後,店員把手鍊打包好後遞給女子,女子離開店走了沒多遠,突然她覺得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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