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月作為農曆月首,在傳統習俗中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尤其是春節期間,幾乎每天都被賦予了特殊的民俗意義。今天正月十一同樣也是一個重要的節日,古人謂之“子婿日”,亦即嶽丈宴請女婿的日子。在以往,女兒出嫁後想要回娘家有特定日期,春節拜年通常都會選在大年初二與丈夫一同前往。而禮尚往來是必不可少的傳統,是以就選在正月十一這天準備豐盛的酒席來宴請女婿,“子婿日”便由此而來。
之是以要選在正月十一這天,是因為俗信中說正月初九是天公生日,為了給天公祝壽都會準備豐盛的酒席,這天酒席都會剩下許多食物,初九初十都吃不完,到了正月十一娘家正好利用這些美食招待女婿,也就不用再行破費,是以稱之為“十一請子婿”。民間還有歌謠唱到“誰家窈窕女,宜室又宜家,今才子婿日,明又歸甯期。”
為了表達敬意和重視,娘家人接女婿女兒通常都是全員出動。還會準備豐盛的酒席作為女兒初二回門的答禮,一家人歡聲笑語齊聚一堂。有的地方除了娘家父母兄弟盛情款待以外,娘家長輩也會聞訊宴請,将“女婿是半子”的說法展現得淋漓盡緻。是以,正月十一在過去是非常熱鬧的一天。如果娘家長輩多,還會出現上頓沒吃完下頓又有請的情形,娘家對女兒的寵愛在對女婿的熱情上表露無遺,所有的禮節無一不充滿了人情的溫暖。不過在今天看來,傳說中的女婿節要用剩飯來款待着實讓人有些汗顔,但舊時的很多傳統在今天看來難以了解也在情理之中。
除了請女婿以外,正月十一還有一個較為普遍的習俗叫“迎紫姑”。根據俗信記載紫姑古時候是一個女子的名字,傳說中她是一個備受欺辱的人。她的故事起源較早,據說始于六朝期間,盛行于唐宋,到了明清時期仍舊非常普遍。宋朝《異苑》中是這樣記載的:
“世有紫姑女,古來相傳是人妾,為大婦嫉,死于正月十五夜。後人作其形,祭之曰:‘子胥不在,曹夫亦去,小姑可出。’捉者覺動,是神來矣。以占衆事。胥,婿名也。曹夫,大婦也。”
古書《顯異錄》也有相關傳說:
“紫姑,萊陽人,姓何名媚,字麗卿。壽陽李景納為妾。其妻妒之,正月十五陰殺于廁中。天帝憫之,命為廁神。故世人作其形,夜于廁間迎祀,以占衆事。俗呼為三姑。”
《顯異錄》中紫姑的悲慘遭遇受到天帝的憐憫而被封為“廁神”,專司保護凡間的弱女子。雖然職責分明,但古人卻并經常用占蔔的方式向紫姑祈福。在《荊楚歲時記》中就有“正月十五日,其夕迎紫姑以蔔将來蠶桑”的記載。事實上,古人并非隻是占蔔蠶桑之事,與女子相關的婚配嫁娶也時常在占蔔之列。
在如今看來,請紫姑一事顯然是迷信陰郁的,也與春節喜氣洋洋的氣氛截然相反。尤其是在蠶桑業不興的地區,這樣的習俗就更少見了。即便有,在時間上也會因為地區的不同而有差異,除了正月十一外,在正月十四或正月十五進行的也多有記載。總的來說,正月十一請子婿在舊時還是很普遍的,女婿在這一天會受到嶽丈的隆重款待,倒不失為春節添喜納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