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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學園
過年期間家家戶戶都放了不少現金,然而河南駐馬店的段女士驚覺,家裡原本準備給老人的錢,突然間少了近一萬元。
問過後,原來是10歲的兒子在10天時間裡花掉了家裡的9800元,在文具店買了一堆昂貴的奧特曼卡片。

段女士說,孩子本想去買零食,商家向孩子推薦了卡片,還叮囑孩子不要說在他那買卡。
文具店老闆卻說,孩子就是沖着卡來的,自己從未誘導推銷,家長沒管好孩子不是商家的問題。
到底是奸商行為,還是教育問題呢?
作為家長,有責任和義務幫孩子樹立正确的消費觀和金錢觀,财商教育從3、4歲孩子有數字概念就可以開始了。
10歲的孩子,本應該具備一定的消費判斷能力,卻拿着家裡的錢無節制地消費,無疑存在家長教育缺失的問題。
同時,10歲的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花近萬元購買這一行為超出該年齡段行為能力。作為商家,對于未成年人大額消費的情況,是有提醒問詢義務的,并非完全沒有責任。
但争論到最後,我們發現了更嚴重的問題:被花掉的9800元,是孩子從家裡偷偷拿取的。
這種偷錢行為,歸根結底還是家長監管教育不當的問題。
金錢要取之有道,消費也要量力而行,看似簡單的道理,其實貫穿我們每個人的一生。
作為家長,對孩子做好監管教育,樹立正确的消費觀,讓孩子明白金錢的意義和概念,是成長中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的一課,不是嗎?
是以,孩子小不懂事,商家投機取巧,都不能當做家長不作為、少作為的借口。
最後,看看家裡那堆被迫攢起來的奧特曼卡片,我必須發出靈魂一問:
今日話題:
這個事件,你覺得誰應該負責?
平時孩子花錢,你又是如何引導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