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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發生了一起怪事,是一起強奸案。事件的來龍去脈很清楚,但很難指責。發生了什麼事?奇怪的是,四川

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發生了一起怪事,是一起強奸案。事件的來龍去脈很清楚,但很難指責。發生了什麼事?奇怪的是,四川省的一名婦女,李賀的家人,因反抗強奸被四川省省長圖示判處死刑。

原來李賀的家人雇傭了一個叫周德奇的員工,這個員工對李賀垂涎已久,一直想占他的便宜。有一次,李賀的丈夫外出沒回家,周德義用手摸李賀的,當場被李賀罵了一頓。然而,他沒有告訴她丈夫這件事,因為聽起來不太好。他隻是想讓她丈夫解雇他。

得寸進尺的周德義趁着夜色調戲李鶴石。慌亂中,李鶴石持刀刺死了他,周德義也逃不掉。他被聽到這個消息的李和石的丈夫當場抓住。夫妻倆計劃第二天派周德義去見官方。鄰居們得知這件事後,都罵了周德義。周德義惱羞成怒,說出來一定要把李鶴石當傻子。他一聽,一怒之下拿刀殺了周德琦。

四川巡撫認為李賀防衛過當,計劃對明清時期被判處絞刑的罪犯進行絞殺懲罰(絞殺沒有立即執行),一直監禁到秋季審判和法庭審判。

根據規定,所有被判處死刑的案件都要上報司法部、聖像、大理寺、都察院三個法制部門進行審查。司法部準許終止死刑,但大理寺退出,并提出“刑罰以教為主,女子講究名節”。這裡說的是,女人最重要的是榮譽。大理寺認為以這種方式判處李浩時死刑是不公平的,無論是情還是理都是不合理的。它認為司法部太草率了。司法部和大理寺展開了争論,官司一直打到嘉慶皇帝。嘉慶皇帝覺得奇怪。他從未聽說過反抗強奸和犯罪的婦女。他罵了司法部和四川省長,李浩時無罪釋放。

嘉慶皇帝的英明決策,為後人處理此類案件樹立了榜樣。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萬源路殺人案”就簡潔得多,切中要害。案件中的女主角閻實也是一個意志堅強的女人。為了保持貞操,她為了自衛殺了兩個人。

此案發生在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北京萬源巷,轟動一時。@情感鋪小勤 :在真實的“萬元甲道案”中,闫某的丈夫張某并不是一家雜貨店的老闆,而是一個萬元戶。“萬元豪”是一家經營南方風味食品的蜂蜜鮮果店。它以其制作精良的産品在北京聞名。側巷被附近居民稱為“萬元巷”,後改為“萬元巷”。

這樣的話,閻是蘇州人。根據記錄,她是一個“漂亮”的女人。他們家裡過去有一個女仆和一個廚師。廚子因種種不端行為被張解雇了,但他和女仆保持着暧昧關系。道光二十一年春,張到天津經商。廚子趁着半夜跑回家去見丫環,被嚴發現了。顔指令廚子立刻離開,但是廚子早就貪戀她的美貌,拔出随身攜帶的菜刀威脅顔,并向她求愛,女仆也幫了她。

顔機智勇敢,假裝回答,趁廚子和丫環不備,抄起刀殺了他們,然後給丈夫寫了一封信,說了事情的真相,天亮後把信交給送信的人,平靜地向政府投降。這個案子在北京引起了轟動。據說在審訊期間,刑部的外面被圍觀者包圍了。

然而,這個案件雖然奇怪,但審判結果沒有懸念。《大清律》規定:“女子拒不強奸殺人的,不論犯強奸罪、強奸罪,都要根據事實拘留兇手。”也就是說,在反抗強奸中殺害強奸犯或通敵者的婦女不需要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可見,正當防衛,理性合法,犯罪的人死有餘辜!#曆史雜談# #清代的那些事# #曆史的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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